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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马来西亚政府撤回含尼古丁电子烟液法院裁决上诉,监管框架进入新阶段

08-21
两个至上
08-21
据New Straits Times、Free Malaysia Today和CodeBlue于2026年8月18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已撤回针对吉隆坡高等法院有关液态尼古丁监管裁决的上诉。此前,法院于2026年5月15日裁定,政府将用于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液态尼古丁(liquid nicotine)从《1952年毒药法》(Poisons Act 1952)毒物清单中移除的决定不合理,且未充分咨询毒药委员会。政府此次撤回上诉意味着不再继续挑战该法院裁决,但液态尼古丁电子烟产品后续监管安排仍需进一步明确。

要点概览

  • 马来西亚政府于2026年8月18日撤回针对液态尼古丁法院裁决的上诉。
  • 该法院裁决涉及2023年政府将用于电子烟产品的液态尼古丁移出《1952年毒药法》监管清单的决定。
  • 吉隆坡高等法院此前认为,该决定不合理,且未充分咨询毒药委员会。
  • 撤回上诉并不等同于政府发布新的电子烟禁令或放宽政策,后续监管解释仍受到关注。
  • 该事件可能影响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法律监管基础和行业合规环境。

2Firsts

2026年8月21日

据New Straits Times于2026年8月18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已撤回针对高等法院有关液态尼古丁监管裁决的上诉,使该法律争议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报道,马来西亚总检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AGC)代表卫生部长和政府,向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提交了撤回上诉通知(notice of discontinuance)。该通知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并表示卫生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决定撤回并终止针对相关答辩方的整个上诉程序,且不要求费用裁定。

该案件涉及用于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液态尼古丁是否继续受到《1952年毒药法》(Poisons Act 1952)监管的问题。

法院此前推翻液态尼古丁移出毒物清单决定

此次政府撤回上诉,源于吉隆坡高等法院2026年5月15日作出的裁决。

此前,马来西亚政府于2023年通过修订《毒药清单》(Poisons List),将用于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液态尼古丁和尼古丁凝胶移出监管范围。

这一调整与政府对含尼古丁电子烟液建立税收制度的计划有关。

随后,马来西亚烟草控制委员会(Malaysian Council for Tobacco Control,MCTC)、马来西亚绿色肺协会(Malaysian Green Lung Association,MGLA)以及Voice of the Children(VOC)三个非政府组织提出司法复核申请,要求推翻相关决定。

2026年5月15日,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Aliza Sulaiman裁定,政府移除液态尼古丁监管地位的决定“不合理”(irrational),并认为该决定未经过充分或适当的毒药委员会咨询。

法院同时认为,该决定超出了《1952年毒药法》第6条赋予的法律权限(ultra vires)。

政府撤回上诉,法院裁决继续受到关注

在高等法院裁决后,卫生部长Dzulkefly Ahmad和马来西亚政府此前提出上诉,希望挑战该判决。

但根据CodeBlue报道,2026年8月18日,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向上诉法院提交撤回通知,政府决定终止整个上诉程序。

撤回上诉意味着政府不再继续通过上诉程序挑战高等法院裁决。

不过,撤回上诉本身并不代表政府已经发布新的电子烟监管政策。

CodeBlue指出,目前仍不明确,政府撤回上诉是否意味着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零售销售在法律层面将受到新的限制,因为液态尼古丁此前的法律监管状态涉及《毒药法》解释问题。

液态尼古丁监管涉及电子烟产品法律基础

此次争议的核心是液态尼古丁在马来西亚法律体系中的分类。

案件关注的是:

● 用于电子烟产品的液态尼古丁;

● 尼古丁相关产品是否应继续受到《1952年毒药法》监管。

该事件并非针对所有电子烟设备或所有电子烟产品制定新的销售规则,而是围绕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法律监管依据展开。

对于电子烟行业而言,后续关注重点包括:

● 液态尼古丁产品的监管依据;

● 企业进口和销售合规要求;

● 现有税收和监管安排是否需要调整。

马来西亚电子烟监管进入新的政策观察期

近年来,马来西亚持续调整电子烟和尼古丁产品监管体系。

2024年,《公共卫生控烟产品法》(Control of Smoking Products for Public Health Act 2024)生效,为包括电子烟产品在内的新型尼古丁产品建立新的监管框架。

此次液态尼古丁法院裁决及政府撤回上诉,使相关产品在《毒药法》与新监管体系之间的衔接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目前,马来西亚政府后续是否会采取新的立法或监管措施,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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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New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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