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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司法部拟定电子烟与加热烟草使用处罚 并追究场所管理责任

2025-12-25
两个至上
2025-12-25
越南司法部发布卫生领域行政处罚草案评估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对使用电子烟行为的行政罚款标准。根据草案,使用电子烟的个人最高可被处500万越南盾(约190美元)的罚款;容许、纵容他人使用电子烟最高可罚1000万越南盾(约合380美元)。

要点速览

 

  • 越南司法部发布卫生领域行政处罚草案评估文件;
  • 草案首次明确电子烟使用行为的行政罚款标准;
  • 个人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的,最高将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约190美元)罚款;
  • 容许、纵容他人使用电子烟最高可罚1000万越南盾(约合380美元);
  • 16至18岁未成年人使用烟草将面临新的罚款区间。

 


 

2Firsts,2025年12月25日 —— 据越南媒体Hoa hoc tro报道,越南司法部发布了《卫生领域行政处罚规定》草案的评估文件,其中首次提出对使用电子烟行为设定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

 

该草案是落实国会第173/2024/QH15号决议的重要配套措施。根据该决议,自2025年起,越南全面禁止电子烟、加热烟草的生产、经营、进口、储存、运输和使用,但此前法律文件中尚未明确个人使用层面的具体处罚金额。

 

根据草案第27条规定,个人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的,将被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约114至190美元)罚款。执法机关可依法没收并强制销毁涉案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作为附加的后果性处置措施。

 

草案明确区分了“个人使用行为”与“场所管理责任”。

 

若行为人在其拥有或管理的场所内,容许、纵容他人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约合190至380美元)罚款,。

 

该条款主要适用于:

 

  • 店铺经营者
  • 房屋或场所所有人
  • 实际管理、控制场所的个人或机构

 

草案还对其他与烟草相关的违法行为作出细化规定:

 

  • 在依法明确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拟处以20万至50万越南盾(约合7.6至19美元)罚款;
  • 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烟草产品,将被处以20万至50万越南盾罚款(约合7.6至19美元),取代此前以警告为主的处理方式。

 

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草案对企业违法行为设定了更高额度的处罚:

 

  • 组织生产、进口或自行印制不符合规定的健康警示包装(警示内容、位置、面积或颜色不符合法律要求),
  • 将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约合760至1140美元)罚款。

 

该草案目前仍处于审查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处罚标准以正式颁布版本为准。

 

图片来源:Chat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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