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资讯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2025-07-28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5-07-28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警示语:本文仅为传播信息,所有内容请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原文为准


公开征求对《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更加科学、高效、规范的烟草市场治理体系,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对外贸易、免税品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8月1日17:00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

  联系电话:010-63606495

  电子邮箱:jh-jh@tobacco.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邮编:100045),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上注明“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当前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部分境外生产的烟草制品来源不明、物流追溯信息缺乏以及与此相关的出口回流、走私、非法邮寄等,这些行为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冲击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的要求,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更加科学、高效、规范的烟草市场治理体系,推动境内免税烟草制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特点和监管要求,起草形成《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办法的编制目的和依据,有关概念和定义,管理原则。第二章为经营管理,规定从事免税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承担的责任等。第三章为追溯管理,明确免税烟草制品专门标志和二维码追溯管理要求。第四章为监督检查,规定涉及免税烟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第五章为附则,明确加热卷烟以及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不得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要求,《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等。

 


 

点击阅读《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中烟香港针对此事发布了公告:《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马来西亚拟禁开放式烟弹电子烟引行业质疑 称政策转向削弱监管可信度
马来西亚拟禁开放式烟弹电子烟引行业质疑 称政策转向削弱监管可信度
马来西亚电子烟行业就政府决定禁止开放式可加注电子烟表达担忧,认为在此前已有卫生部审批背景下,此举构成政策转向并缺乏一致性与监管清晰度。DPVM秘书长称,部分产品已完成检测与申请并获批或在处理中,禁令将使持有高额库存的商家承受不利影响。
国际
01-08
克罗地亚上调烟草与电子烟税率 预计2026年税收增1.29亿欧元
克罗地亚上调烟草与电子烟税率 预计2026年税收增1.29亿欧元
克罗地亚政府宣布通过一项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烟草制品及烟草产品消费税。财政部长表示,电子烟烟油税为每毫升0.25欧元,加热烟草产品为每公斤211.30欧元,新型烟草产品为每公斤126.90欧元。
国际
01-07
美国关岛抽查277家烟草零售商:合规率升至97.1%,仍有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
美国关岛抽查277家烟草零售商:合规率升至97.1%,仍有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
美国关岛行为健康与健康中心表示,2025年对277家符合条件的烟草零售商进行检查后,发现8家向16至20岁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或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另有1家未展示强制性的“21岁以下禁止销售”标识。GBHWC称,2025年整体合规率为97.1%,高于2024年的94.8%,并保持在联邦要求的80%以上。
国际
01-05
澳大利亚政府启动戒电子烟宣传新阶段 覆盖电视社媒户外等渠道
澳大利亚政府启动戒电子烟宣传新阶段 覆盖电视社媒户外等渠道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6年1月19日推出“Give Up For Good”新阶段宣传,提供新增资源与支持,帮助公众戒烟与戒电子烟。宣传将通过电视、影院、数字视频与音频、社交媒体、广播及户外渠道投放至6月,并包含Uber应用与流媒体“暂停屏”广告。
国际
01-19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撤回电子烟禁令法案:返修完善后将重新提交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撤回电子烟禁令法案:返修完善后将重新提交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决定撤回两项涉及电子烟禁令的法案并发回修改。议会委员会表示,将吸收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完善,待修订后再提交议会审议。讨论中,有议员认为全面禁令未必有效,并提出探讨通过征税等方式推动相关贸易合法化的可能性。
国际
01-14
美国ITC裁定油类雾化设备涉337违规:对STIIIZY发布有限排除令与停止令
美国ITC裁定油类雾化设备涉337违规:对STIIIZY发布有限排除令与停止令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油类雾化设备及其组件”337调查(337-TA-1392)中作出最终裁定,认定相关进口与销售行为构成对多项美国专利的侵权违规,并决定发布有限排除令(LEO),同时对被告STIIIZY签发停止令(CDO),调查随之终结。
国际
01-21
马来西亚马六甲政府加强电子烟零售监管 确保商家依法持证经营
马来西亚马六甲政府加强电子烟零售监管 确保商家依法持证经营
马来西亚马六甲州政府正加大力度打击无牌电子烟零售商,通过发出通知、处以罚款并查封相关商品。
国际
12-10
英国威根市议会联合警方查获非法卷烟和电子烟 货值总额达14.5万英镑
英国威根市议会联合警方查获非法卷烟和电子烟 货值总额达14.5万英镑
英国威根市议会表示,2025年以来,地方贸易标准部门联合大曼彻斯特警方,在全区范围内查获大量非法卷烟和电子烟,总估值约14.5万英镑。执法行动中,多家零售商因反复违规被责令停业,个人涉案人员被起诉。
国际
12-25
墨西哥电子烟禁令草案被延后审议 议员指控立法偏袒加热烟草产品
墨西哥电子烟禁令草案被延后审议 议员指控立法偏袒加热烟草产品
墨西哥众议院推迟讨论《卫生总法》修订案,该法案拟全面禁止电子烟与电子雾化器的销售与流通。有众议员批评草案排除了加热烟草设备(如IQOS),并指出该类产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危害更大,称这是为菲利普·莫里斯量身定制的法律。
国际
12-05
雷诺烟草旗下Grizzly加码NASCAR:2026赛季主赞助Kaulig两车27场
雷诺烟草旗下Grizzly加码NASCAR:2026赛季主赞助Kaulig两车27场
雷诺烟草旗下美国鼻烟公司(ASC)的尼古丁袋品牌Grizzly表示,将在2026赛季加码赞助纳斯卡赛车队Kaulig Racing,两辆全职赛车合计获得27场比赛主赞助露出。此前,Grizzly已成为纳斯卡赛事组织方及其全部赛道的官方合作品牌之一。
资讯
01-29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