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资讯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7-28 来源:中烟香港
中烟香港
07-28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警示语:本文仅为传播信息,所有内容请以中烟国际(香港)官方原文为准。

 


 

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公告由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注意到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法规草案”)。据本公司初步了解,根据法规草案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格的唯一企业为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中烟国际”)。

 

本公司正积极与中烟国际进行洽谈,且已就保持本公司自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卷烟并独家销售至中国境内免税市场(“中国境内免税卷烟业务”)的经营地位达成共识。以上共识的落实取决于:(1)法规草案生效,中烟国际成为中国境内免税市场唯一批发企业;及(2)本公司须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上市规则》及任何适用的豁免条款。

 

目前,本公司从事自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卷烟并独家销售至泰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及澳门的免税市场以及中国境内免税市场的卷烟业务(“独家卷烟出口业务”)。2024年度,本集团约10%的收入来自中国境内免税卷烟业务。法规草案不影响本公司中国境内免税卷烟业务以外的独家卷烟出口业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评估法规草案的进展及对本集团的潜在财务影响;继续致力于优化供应链及提升盈利能力,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知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相关方尚未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 邵岩


香港,2025年7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邵岩先生,执行董事代佳辉先生、王成瑞先生、徐增云先生及茅紫璐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邹小磊先生、王新华先生、钱毅先生及何俊华女士。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图源:中烟香港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自愿性公告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图源:中烟香港


相关阅读:

点击阅读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乌克兰议会推进尼古丁袋禁令立法 军方反对称士兵已广泛使用
乌克兰议会推进尼古丁袋禁令立法 军方反对称士兵已广泛使用
乌克兰立法机关正在审议六项与尼古丁袋、无烟尼古丁制品及电子烟相关的法案。主要法案No.14110提议全面禁止尼古丁袋的生产、进口、销售和流通。但部分专家及军方人士认为禁令过严,他们指出,尼古丁袋因无需点火、不产生烟雾,在乌克兰士兵中已被广泛使用。
国际
11-10
加拿大卑诗省启动首起电子烟追责诉讼 Juul Labs成为首个被告
加拿大卑诗省启动首起电子烟追责诉讼 Juul Labs成为首个被告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卑诗省)已向省最高法院对电子烟企业Juul Labs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通过高度成瘾的尼古丁产品和误导性营销行为助长青少年尼古丁成瘾。该诉讼依据新近通过的《电子烟产品损害与医疗费用追偿法》,为该法律生效后的首起案件。
国际
1天前
英国连锁超市 Morrisons 与电子烟零售商合作,将在逾 400 家门店设立专区
英国连锁超市 Morrisons 与电子烟零售商合作,将在逾 400 家门店设立专区
电子烟零售商 The E-Cig Store 与连锁超市 Morrisons 达成合作,将在后者 400 多家超市内开设电子烟专区和亭台。首家门店预计于下月在罗瑟勒姆推出。双方表示,此次合作将扩大合规电子烟产品的提供范围,并为品牌带来更广泛的市场触达。
国际
11-28
中国10月电子烟出口回升至10.98亿美元 美国市场环比增长54%
中国10月电子烟出口回升至10.98亿美元 美国市场环比增长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最新数据,2025年10月,中国电子烟出口总额达到10.98亿美元,较9月的8.79亿美元环比增长24.8%。其中,美国市场表现突出,出口额5.91亿美元,环比增长54.1%,前十出口目的国合计占比升至83.11%。
原创
11-21
韩国《烟草事业法》修正案未获表决 合成尼古丁监管再度延迟
韩国《烟草事业法》修正案未获表决 合成尼古丁监管再度延迟
韩国用于监管电子烟烟油与合成尼古丁的《烟草事业法》修正案再次被推迟。该法案原拟将市面流通的合成尼古丁电子烟纳入“烟草”范畴,但法制司法委员会担忧监管生效前可能出现囤货规避、以及当前法律定义不足以涵盖“类尼古丁”等问题,认为仍需进一步讨论。
国际
11-13
Al Fakher 与美国说唱歌手 Snoop Dogg 合作推出全新水烟口味
Al Fakher 与美国说唱歌手 Snoop Dogg 合作推出全新水烟口味
AIR 宣布与知名说唱歌手及文化人物 Snoop Dogg 合作,为其旗下旗舰水烟品牌 Al Fakher 开发一系列全新口味。新产品将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起在多个市场上线,包括国际官网与德国平台,并结合品牌工艺与 Snoop Dogg 的个人风格推出多款专属口味。
国际
11-21
西班牙拟分阶段征收尼古丁袋税 2030年达每克0.10欧元
西班牙拟分阶段征收尼古丁袋税 2030年达每克0.10欧元
西班牙执政党工人社会党向国会提交法律修正案,提议对尼古丁袋征收的每克0.10欧元特别税逐步分阶段实施,至2030年才完全到位。根据提案,税率将在2026年降至0.02欧元/克,此后每年增加0.02欧元。社工党称此举旨在减轻价格冲击,确保税制更具“渐进性”。与此同时,尼古丁袋监管问题已引发西班牙与多国的贸易摩擦。
国际
11-04
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宣布将分阶段禁止电子烟
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宣布将分阶段禁止电子烟
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内阁决定实施分阶段的电子烟禁令,作为遏制电子烟使用量惊人增长的紧急措施之一。此前,马拉西亚卫生部称,计划2026年上半年实施全国性的电子烟禁令。
国际
11-17
捷克12月起实施电子烟销售新规:禁止糖果味烟油,须强制标示尼古丁含量
捷克12月起实施电子烟销售新规:禁止糖果味烟油,须强制标示尼古丁含量
捷克政府将于12月起通过修订法令,收紧电子烟的销售与标识规定。电子烟制造商将有七个月的时间清理现有库存,之后不得销售带有糖果口味或含大麻素的产品。所有电子烟产品都要求标注尼古丁含量。
国际
11-18
越南卫生部建议修订《投资法》 拟将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列为禁止投资领域
越南卫生部建议修订《投资法》 拟将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列为禁止投资领域
据越南卫生部通报,该部已正式向政府办公室提交文件,建议在修订版《投资法》中将“电子烟与加热烟草产品”列入禁止投资和经营的行业清单。
国际
11-12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