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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阿拉巴马州迪凯特市通过电子烟税新规:电子烟按毫升征税5-10美分,10月1日生效

09-16
两个至上
09-16
美国阿拉巴马州迪凯特市议会表决通过对电子烟产品按容量征税的条例: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的产品按每毫升0.10美元征收,在市界外但属城市警察管辖区内销售或配送的产品按每毫升0.05美元征收。条例拟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但具体启征时间可能因配套决议而稍后确定。市府选择在10月1日生效可确保税收归市级而非州级;自2025年10月1日起,阿拉巴马州将限制县市新增相关税费。全州统一税预计于2026年10月1日实施。

核心看点

 

• 市内税率:每毫升(mL)0.10美元

• 警察管辖区税率:每毫升0.05美元(市界外但仍在城市警察管辖区内的销售/配送)

• 生效时间:拟定2025年10月1日;具体征收启动待下次会议通过配套决议

• 设定原因:抢在州级限制前生效,以确保市级可征收此项税费

• 州级背景:阿拉巴马州全州电子烟税定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

• 定义范围:按阿拉巴马州法,符合“雾化产品”定义的装置与含尼古丁烟油容器均在征税范围内

 


 

2Firsts,2025年9月16日——根据Fox54报道,迪凯特市议会已投票通过一项对电子烟(雾化)产品按容量征税的新条例。根据条例,凡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的相关产品,将按每毫升0.10美元征收税费;对于在市界之外但仍位于城市警察管辖区(police jurisdiction)内销售或配送的产品,则按每毫升0.05美元征收。

 

该条例计划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市府同时表示,税款的实际启征时间可能会有短暂延后,具体启动安排将由市议会在下一次会议上通过配套决议予以明确。选择在10月1日使条例生效,旨在确保这部分税收由城市收取;若错过该时点,依据州层面的限制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县市将不得再新增相关执照或税费。此外,阿拉巴马州的全州统一电子烟税将于202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按照阿拉巴马州对“雾化产品”(vapor products)的定义,本次征税对象包括:任何非点燃、非燃烧、依靠机械加热元件、电池或电子电路产生尼古丁气溶胶的产品(无论形状和尺寸),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使用的含尼古丁的雾化弹、烟弹或其他容器(如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等装置使用的容器)。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V章监管的产品不在此列。

 

市政府表示,将在下一次市议会会议上通过实施细则,以明确征收启动时点及配套执行要求。业内零售商与分销商需据此更新价格与结算系统,确保在相应辖区内依税率合规征收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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