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警告外卖配送平台不得违法推广或供应电子烟,已与两家公司下架不合规信息。
- 1989年《治疗用品法》禁止向公众广告;电子烟仅限药房销售。
- 便利店与烟草店不得供应任何电子烟,无论是否持处方均属违法。
- 2024–25年TGA要求移除逾13,700则广告,其中8,500+涉尼古丁/电子烟。
2Firsts,2025年10月30日——据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消息,TGA向在线外卖与配送服务提供商发出明确警告:不得违反澳大利亚关于电子烟供应与广告的法律规定。TGA表示,已根据公众投诉,与两家知名平台合作,识别并移除不合规的宣传与销售内容。
TGA负责人、安东尼·劳勒(Anthony Lawler)教授称,TGA严肃对待所有不合规举报,监管优先目标包括降低未成年人在线接触或获取非法电子烟的风险。
依据《治疗用品法》(Therapeutic Goods Act 1989):
- 禁止面向公众广告电子烟;
- 电子烟仅能通过药房销售;
- 便利店与烟草店供应任何电子烟产品均属违法,无论是否持处方。
TGA指出,监管团队主动监测、侦测与打击违法广告。在2024–25财年,已请求移除逾13,700则广告或在线账号,其中8,500余条涉及尼古丁与电子烟;并在必要时采取罚单、查扣非法商品以及提起民事或刑事程序等执法行动。
TGA强调,不合规的代价十分严厉:个人最高罚款231万澳元(约152万美元),法人最高罚款2,310万澳元(约1520万美元),或最高7年监禁。
图片来源: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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