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新加坡警方起诉14人涉有组织犯罪。
- 集团被指组织自马来西亚进口电子烟并在本地分销。
- 14名嫌犯此前已被控持有或共谋销售电子烟。
- 若罪成最高判5年或罚10万新元;重犯最高罚2万新元。
2Firsts,2025年10月31日——据《海峡时报》(The Straits Times)报道,新加坡警方在“跨境电子烟集团案”中起诉14名嫌疑人,指控他们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Organised Crime Act)警方称,该团伙涉嫌从马来西亚进口并在新加坡分销电子烟。
警方表示,14名嫌犯此前已因涉嫌持有或共谋持有电子烟用于销售而被起诉,并被羁押协助调查。
其中三人还被控允许住所用于电子烟集团运营。最后的第14名成员已于10月25日被控,与其他4人共谋持有逾12,300支电子烟以供销售。
警方在10月29日声明称,该集团涉嫌组织自马来西亚进口与分销电子烟,向本地用户供货。若被判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罪名成立,最高可判5年监禁或罚10万新元(约7.7万美元),或两者并罚。
根据新加坡法律,非法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首犯最高罚1万新元或监禁6个月;再犯则最高罚2万新元(约1.5万美元)或监禁12个月。自9月1日起,新加坡已上调电子烟违法处罚,未成年人罚金从300(约230美元)增至500新元(约280美元),成年人从500(约280美元)增至700新元(约530美元)。
图片来源:The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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