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案件概况:32岁马来西亚司机穆罕默德·法卡鲁丁(Mohammad Fakaruddin)两次被ICA在大士关卡查获。
- 走私细节:共试图走私 4,780支电子烟 与 9,690件配件,报酬为RM4,000(约S$1,200)。
- 偷渡未遂:护照被扣后藏于他人货车货舱内企图返马再被捕。
- 司法裁决:认罪后被判监禁27周;法院指出案件具跨国性质。
- 官方表态:检方称此类案件曾因量刑指引调整而暂缓审理,现已恢复处理。
2Firsts,2025年11月4日——一名来自马来西亚的货车司机因两次试图规避新加坡边境检查被捕,被判 入狱27周。
据《海峡时报》报道,32岁的穆罕默德·法卡鲁丁·莫哈末·罗斯里(Mohammad Fakaruddin Mohd Rosli) 受困财务压力,从两名仅知其名为“Raj”和“Boy”的走私集团成员处接下走私电子烟任务。
他共三次参与非法运输。2025年6月9日,他从柔佛州努沙再也(Nusajaya)接货,准备将装有电子烟与配件的货车驶入新加坡,报酬为 RM4,000(约S$1,200)。当日下午约4时,他在大士关卡被移民与关卡局(ICA)拦截搜查,查获 4,780支电子烟与9,690件配件。护照随即被扣押。
三天后,因思念家人,他藏入另一辆货车货舱试图偷渡回马来西亚,再次被ICA官员发现并逮捕。
在法庭上,法卡鲁丁表示自己有一个患心脏病的新生儿,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地方法官指出案件具有跨国犯罪特征,被告主动寻求非法运输机会,最终判处27周监禁。
检方表示,类似电子烟走私案件自5月起因总检察署调整量刑标准而暂停审理,此案为恢复审理后的首宗案件。
根据新加坡法律:
- 非法离境未遂 可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S$2,000;
- 每项电子烟走私罪名 最高可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S$10,000。
来源:The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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