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美国弗吉尼亚州政府要求法院驳回针对调味电子烟禁令的诉讼。
- 州方称企业无权销售“联邦未批准的电子烟”,本质上已违法。
- 原告诉称禁令被“大烟草游说”推动,但州政府否认。
- 州官员援引主权豁免,称不应被起诉。
2Firsts,2025年11月24日——据Law360消息,美国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Jason Miyares与州税务局局长James J. Alex向联邦法院提交动议,要求驳回针对该州调味电子烟禁令的诉讼。
根据动议内容,州方指出,原告Nova DistroInc.与Tobacco Hut and Vape Fairfax Inc.试图挑战调味电子烟禁令,但他们并无合法权利销售未获联邦批准的电子烟产品。
州方强调,这些调味电子烟产品因未经FDA授权,在联邦层面本已违法:
“原告实际上是在抱怨:弗吉尼亚州法律让他们更难继续违反联邦法律。”
州方进一步表示,无论原告对州法有何论点,联邦法律已禁止销售未经授权的电子烟,因此即使法院介入,也无法给予原告任何可行的救济。
原告在10月提起诉讼,声称弗州禁令受到“大烟草”游说影响,并试图通过州级措施强制执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从而构成联邦法的preemption(优先权抵触)。
但州政府在动议中反击称:
- 禁令未违反FDCA或《烟草控制法》,州政府拥有广泛公共健康监管权。
- 国会也明确保留了各州监管烟草产品销售的权力。
- 原告无法证明联邦法意在禁止州政府对“未获批准的电子烟”实施禁售。
州方还援引主权豁免(sove reignimmunity),主张州官员不能因州宪法争议被起诉;诉状也未能建立任何构成豁免例外的持续联邦违法行为。
州方并要求法院驳回所有州法相关主张,理由是联邦法院不应审理复杂的州宪法问题。
此外,州方指出,原告提出的“平等保护”主张也应被驳回,因为:
- 小型电子烟公司不是受保护群体;
- 禁令对所有企业同等适用;
- 州政府出于公共健康目的制定禁令完全具有合理基础。
图源:Law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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