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阿塞拜疆拟修改《税法》及多部与烟草相关的法律;
- 修法旨在禁止电子烟及其组件的流通和使用;
- 含尼古丁电子烟将被纳入烟草制品定义;
- 法案拟新增条款,全面禁止电子烟的进出口、生产和销售等;
- 相关税收和广告法规将根据新定义作出调整。
2Firsts,2025年12月17日 —— 据阿塞拜疆国家通讯社(AZƏRTAC)报道,阿塞拜疆正在对《税法》《烟草及烟草制品法》《广告法》以及《限制烟草制品使用法》进行修正。
报道称,相关修正案已被列入阿塞拜疆国民议会农业政策委员会、经济政策、工业与企业委员会以及劳动与社会政策委员会于12月16日举行的联合会议议程。
法案旨在对电子烟及其组件的流通进行禁止性规范,包括进口、出口、生产、储存、批发和零售销售以及使用等环节,并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作出法律调整。
在此框架下,《烟草及烟草制品法》和《限制烟草制品使用法》中对“烟草制品”的定义将予以明确,将含尼古丁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范畴,同时引入“加热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新定义。由此,含尼古丁电子烟将在被归类为烟草制品的同时,其流通行为被禁止。
修正案还拟新增条款,明确禁止电子烟及其组件的进口、出口、生产、储存、批发和零售销售以及使用。
与此同时,配套修正还涉及《税法》和《广告法》。其中包括将“一次性电子烟”和“电子烟烟油”从应税商品清单中移除,并相应取消相关税率,同时对广告禁令作出与新定义相一致的调整。
图片来源:AZƏRT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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