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生效时间:2026年1月1日
- 征税对象:所有含尼古丁或烟草的产品
- 新增征税产品:合成尼古丁袋、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含尼古丁烟油
- 税基变化:由体积改为按产品销售价值计税
- 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将适用垃圾税
2Firsts,2025年12月29日 —— 据美国华盛顿州税务局(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of Revenue)发布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任何含有尼古丁的产品,无论尼古丁来源于烟草还是人工合成,均须缴纳烟草制品税。此前,部分尼古丁产品适用电子烟产品税(vapor products tax)。
烟草制品税适用于所有含有烟草或尼古丁的产品,包括雪茄、烟斗烟草、嚼烟、电子烟、合成尼古丁袋、尼古丁电子烟产品,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含烟草或尼古丁产品。新纳入征税范围的产品包括此前未被征税的合成尼古丁袋、一次性电子烟产品以及含尼古丁的烟油。
法规同时明确,“烟草制品(Tobacco products)”不包括卷烟,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销售的药品、器械或组合产品。
烟草制品税按尼古丁产品的应税销售价格计算。据NBC Right Now、KOMO NEWS等媒体报道,所有尼古丁和烟草产品的税率为售价的95%。
零售商和分销商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后首次申报中,申报其现有尼古丁产品库存价值,申报表中将新增“一次性申报项目:截至2026年1月1日的既有尼古丁产品库存”。
若产品购自非关联方,应以采购价格作为销售价格;若零售商或分销商与制造商或分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则应使用实际销售价格。
电子烟产品税按烟油体积和容器类型计税,而烟草制品税则按产品原包装或容器中的价值计税。计算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烟草制品税时,应使用销售价格而非体积。
此外,垃圾税适用于所有烟草制品。此前电子烟产品不适用垃圾税,但自新规实施后,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将被纳入垃圾税征收范围。此前已缴纳的电子烟产品税不提供抵免。
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须在每个销售地点取得烟草销售背书,并可通过 MyDOR 账户在营业执照中添加相关许可。
封面图源:the 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of Re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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