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国内监管

全文转载: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

02-13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02-13

2Firsts, 2026年2月13日

 

以下全文转载自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2026-02-13发布)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

 

为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规范产业运行秩序,综合整治电子烟产业“内卷式”竞争,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提升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国烟办〔2022〕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就进一步推动电子烟(含电子烟产品和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下同)产业供需动态平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不得投资新建项目,迁建及恢复建设项目不得增加产能。原址技术改造(含生产设备购置)项目一般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产能的,应符合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以及产能管理规定,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真实且持续增加的市场需求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配套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符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并严格按照《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国烟法〔2024〕104号)有关要求履行程序。其中,以出口销售为主的企业应证明新增产能所生产的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原址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不得导致电子烟产业总产能增加。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不得违规增加生产线数量、能力或增设零配件产线,不得将主要生产工序委托至无证企业代工,禁止变相扩大生产能力、规避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投资或产能整合重组应当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电子烟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企业装备水平、经营情况及产业态势,按照“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的原则,实施电子烟核定产能管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核定产能,严禁超核定产能开展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企业应申请重新核定产能并履行许可证办理程序。对于委托加工业务,委托方需在核定生产规模内开展委托,受托方需在核定产能和核定生产规模内承接委托,产能利用率较低但仍存在委外生产的电子烟生产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调减其核定产能。允许合法合规经营、遵守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规定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合并或同一企业内生产点合并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产能利用率,整合后的企业和生产点应位于电子烟产业基础较好、企业相对集中地区。企业住所地和生产点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地址,符合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的企业将生产点产能整合至住所地并取消原生产点的,住所地应位于电子烟产业基础较好、企业相对集中地区。

 

       三、推动市场供需平衡。统筹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在已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企业年度产销目标,切实化解并防范市场无序竞争风险。严格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核定生产规模,从严从紧开展生产规模调整审核,合理确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生产规模调整量。持续加强电子烟监管力度,对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从严从紧限制,重点核查管控,依法严厉查处企业出口回流、虚假报关、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合规能力建设,出口产品应提交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证明文件,推动出口贸易全链条各环节合规。

 

       四、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畅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烟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质量、卫生条件、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能耗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依规淘汰相应产能。对于产能利用率长期低于电子烟产业平均产能利用率或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逐步淘汰落后产线并核减相应产能。健全涵盖产品标准、物质限量、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储存运输等在内的电子烟标准体系,加强认可认证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并通过不断修订技术标准、许可条件等措施,持续优化产能结构。加热卷烟烟具生产线及核定产能应与电子烟进行严格区分,不得混用、重复计算产能。

 

       五、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支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升级和品牌培育,巩固拓展中国电子烟产业核心竞争力。压实电子烟批发、零售主体合规经营主体责任,不得通过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网络平台违规销售电子烟,不得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提升电子烟监管数字化水平,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加强零售终端规范管理,强化供需信息采集分析能力,配套制定电子烟供需管理工作指引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指引,强化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定产能及生产规模使用的监测和预警,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电子烟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逐步简化核查材料和程序,减少实地检查频次。落实相关市场主体各环节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加强购买资质核验,不得采用诱导性方式开展营销推广,禁止使用甜点、糖果、水果等风味名称对电子烟产品进行命名。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属于不符合《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国烟法〔2025〕77号)第十三条“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许可条件情形,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有关规定处理。加热卷烟烟具有关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6年2月5日

    (主动公开)

 

封面图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公告截图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落实限制性产业政策要求,遏制电子烟“内卷式”竞争趋势,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形成了《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cn.2firsts.com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2025年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制作的《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cn.2firsts.com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美国阿拉巴马州拟修法 电子烟将按卷烟规则在室内禁用
美国阿拉巴马州拟修法 电子烟将按卷烟规则在室内禁用
美国阿拉巴马州参议院法案 SB9 拟通过扩大“吸烟”定义,将电子烟纳入室内公共场所控烟范围,使其监管方式与传统烟草一致。法案适用于政府建筑、雇员不少于5人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场所,不新增执法权或处罚,继续沿用现有执法机制,并要求相关企业更新禁烟标识与内部政策。
国际
01-05
KT&G披露:加热烟草“lil”累计销售额接近34亿美元,海外市场已覆盖30余国
KT&G披露:加热烟草“lil”累计销售额接近34亿美元,海外市场已覆盖30余国
KT&G表示,其加热烟草品牌“lil”累计销售额已快接近34亿美元,2025年第三季度海外销售额约7534万美元,通过与菲莫国际的持续合作,产品已进入30多个国家。
国际
01-13
WHO称欧洲将至2030年仍为全球烟草消费最高地区,电子烟或推动年轻人使用上升
WHO称欧洲将至2030年仍为全球烟草消费最高地区,电子烟或推动年轻人使用上升
据Euronews报道,世界卫生组织(WHO)称其欧洲区域(覆盖欧洲与中亚53国)预计到2030年仍将是全球烟草消费最高地区。报告指出,尽管总体烟草使用下降,但电子烟与调味尼古丁产品正在吸引新一代。WHO称2024年该区域约有1.73亿烟草使用者,烟草每年导致超过110万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约400万名13–15岁青少年使用烟草,电子烟使用率为14.3%。
国际
02-27
美国关岛抽查277家烟草零售商:合规率升至97.1%,仍有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
美国关岛抽查277家烟草零售商:合规率升至97.1%,仍有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
美国关岛行为健康与健康中心表示,2025年对277家符合条件的烟草零售商进行检查后,发现8家向16至20岁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或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另有1家未展示强制性的“21岁以下禁止销售”标识。GBHWC称,2025年整体合规率为97.1%,高于2024年的94.8%,并保持在联邦要求的80%以上。
国际
01-05
美国肯塔基州拟设立“JUUL和解金”专项基金:用于青少年电子烟干预与戒烟支持
美国肯塔基州拟设立“JUUL和解金”专项基金:用于青少年电子烟干预与戒烟支持
美国肯塔基州一名州参议员提出法案,该法案拟设立“电子烟和解信托基金”,要求未来从Juul Labs获得的和解款项进入该基金,并仅用于由公共卫生部烟草预防与戒断项目开展的教育、预防与戒断举措,以减少青少年尼古丁使用。
国际
01-14
巴基斯坦参议院委员会评估电子烟健康风险,禁售禁用方案在研
巴基斯坦参议院委员会评估电子烟健康风险,禁售禁用方案在研
巴基斯坦参议院卫生常设委员会正在讨论是否对电子烟产品实施禁令,并就电子烟健康影响及其在国内使用增加进行会议讨论。
国际
1天前
KT&G拟注销1,086.6万股库存股,约占已发行在外股份9.5%
KT&G拟注销1,086.6万股库存股,约占已发行在外股份9.5%
KT&G宣布拟注销所持全部库存股10,866,189股,约占已发行在外股份的9.5%,以呼应韩国《商法》第三次修正案关于企业回购本公司股份后一年内注销的要求。公司同时披露股东回报计划进展及下月股东大会多项议程。
资讯
02-26
特别报道|Breeze 与 Glas 申请白宫审查 FDA 推进的调味 ENDS 审查指南
特别报道|Breeze 与 Glas 申请白宫审查 FDA 推进的调味 ENDS 审查指南
随着 FDA 推进调味 ENDS 指南草案(RIN 0910-ZC78),Breeze Smoke 与 Glas, Inc. 分别依据第12866号行政命令申请白宫行政审查。该指南旨在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公众健康保护”(APPH)法定标准下的证据要求。两家企业相继行动,显示行业对监管可预期性的关注正在上升,尤其是在 Glas PMTA 审批进展引发市场关注的背景下。该指南的最终文本或进一步界定调味 ENDS 在美国市场的现实授权边界。
美国监管
2天前
日本烟草扩充Ploom烟弹产品线:EVO四款新品分批在日本上市
日本烟草扩充Ploom烟弹产品线:EVO四款新品分批在日本上市
JT为Ploom的EVO系列推出绿色薄荷、可可薄荷水晶、热带青柠水晶与樱花常规款四款新品,并将于1月22日及2月3日分两批开售。首发渠道为CLUB JT在线商店及Ploom门店。
资讯
01-23
美国艾奥瓦州电子烟目录法遭诉:州方称含独立州法要求,不应被联邦法预先排除
美国艾奥瓦州电子烟目录法遭诉:州方称含独立州法要求,不应被联邦法预先排除
美国艾奥瓦州在第八巡回上诉法院请求允许执行一项2024年州法,该法通过“州目录”机制限制未满足特定联邦上市前要求的电子烟产品在州内销售。此前,联邦艾奥瓦南区地区法院发布初步禁令,认为该州法可能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第337条关于联邦专属执法的规定相冲突,因而被联邦法预先排除。
原创
01-19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