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 SB 786拟禁止销售未采用玻璃或陶瓷加热元件的电子烟产品。
- 法案适用于个人、企业及其他法律实体。
- 违规销售将构成轻罪并可能面临监禁及罚款。
- 销售方若已合理核查产品合规,可适用免责条款。
2Firsts,2026年2月19日
据WILX10报道,密歇根州参议院提出第786号法案(SB 786),拟从产品结构层面对电子烟产品进行监管。
根据法案规定,任何个人或实体不得销售或转让含有加热元件的电子烟产品,除非该加热元件由玻璃或陶瓷制成或包覆 。
法案将“个人”定义为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及政府实体等 。电子烟产品的定义则援引州《青少年烟草法》相关条款 。
违反规定者将构成轻罪。首次违规最高可判处93天监禁或200美元罚款;再次违规最高可判处180天监禁及1,000美元罚款 。
法案亦规定,如销售方已作出合理努力核查产品符合规定,则不构成刑事责任 。
目前,该法案已提交州参议院监管事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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