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社论称:电子烟店行业应更好监管,HB 5437在许可、背景审查与年费方面有表面合理性
- 社论反对:法案拟规定电子烟/烟具店任何部分不得作为“居住、住所或人类栖居地点”
- 社论反对:法案拟要求电子烟/烟具店店主必须为美国公民
- 文中引述麦考密克称法案针对“坏角色”,并提到“非法”“住在店里”“向未成年人销售/营销”等问题
- 社论称:已有法律可处理相关问题,若执法不足应改进执行;并警告加入政治热点可能损害法案达成目标
2Firsts,2026年2月26日 ——
据《News and Sentinel》报道,一篇题为《Smoke Signals: Vape Safety Act goes too far》的社论评论称,西弗吉尼亚州众议员大卫·麦考密克(David McCormick)提出的《电子烟安全法》(Vape Safety Act,HB 5437)在若干条款上“走得太远”。
社论首先表示,应当承认该州电子烟店行业“应该得到更好的监管”,并称多数民选官员会理解这一点。社论称,如果只停留在法案基本内容,HB 5437要求所有销售烟草、烟草衍生产品、替代尼古丁或雾化产品及配件的专营店向酒精饮料控制管理局(Alcohol Beverage Control Administration)取得州许可、通过彻底的刑事背景审查并缴纳年费,同时大幅提高费用,这些看起来“不算太糟”。
社论称其“失控”的部分在于,HB 5437还要求电子烟或烟具店任何部分不得用作“residence, dwelling place or location for human habitation”(居住、住所或人类栖居地点),并要求电子烟与烟具店店主必须为美国公民。
社论引述麦考密克对法案目的的表述称:“House Bill 5437的目的是监管一个几乎未受监管、几乎未被征税的行业或业务板块。”引述还称麦考密克表示州内电子烟店“遍布各地”,并称存在“许多坏角色”,包括“很多人在这里不合法”“他们住在店里”“他们向未成年人销售”“他们向未成年人营销”。
社论随后提出质疑,提到在西弗吉尼亚有不少人曾在创业初期“住在店铺楼上或后面”以节省开支,并称也有许多“在美国合法居留、工作并纳税但尚未成为公民”的人。社论还称,麦考密克使用“illegally(非法)”“underage(未成年人)”等词,反映其知道州内已存在处理其所称问题的法律;社论表示,是否得到恰当执行是另一回事,并称法案部分内容存在“做一些好事”的空间。
社论最后表示,一旦众议院其他成员更仔细审视条文,把“政治热点”掺入其中以“得分”的尝试可能会损害该法案实现其目标的能力。
图源:News and Senti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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