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新加坡国会拟将《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更名为《烟草与电子雾化器管制法》;
- 电子烟使用者最高罚款拟由2,000新元提高至10,000新元(约7,800美元);
- 销售/分销/进口电子烟及组件:拟最高罚200,000新元(约156,000美元)并可判监6年;
- 走私电子烟:拟最高罚300,000新元(约234,000美元)并可判监9年。
2Firsts,2026年2月28日
据The Straits Times报道,新加坡提出新的电子烟修法草案,计划将对电子烟使用者、销售者与走私者的处罚分别大幅提高。
该《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项法案》于2月12日在国会提出,并拟对现行《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作出重大调整,包括将其更名为《烟草与电子雾化器管制法》(Tobacco and Vaporisers Control Act)。
草案提出提高与电子烟相关的最高罚则:
- 若法案通过,电子烟使用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新元(约7,800美元);
- 销售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00新元(约156,000美元)并可被判处6年监禁;
- 走私者最高可被罚款300,000新元(约234,000美元)并可被判处9年监禁。
草案还拟引入“特定精神活性物质”的新定义,并将麻醉剂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纳入该类别。
依托咪酯自2025年9月1日起被列入《滥用毒品法》的C类毒品,背景之一是更多年轻人使用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Kpods)。
草案提出类似惩处,并明确这些规定将适用于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即使相关违法发生在海外。
依托咪酯在被临时列为C类毒品前,曾在《毒药法》下作为临床用药成分管理,彼时对持有、使用与贩运Kpods的最高处罚为两年监禁及10,000新元罚款(约7,800美元)。
依托咪酯的临时列管原定于2月28日结束,后续已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原因之一是卫生部在起草相关法律修订。
图片来源: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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