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马来西亚雪兰莪一公司被罚20,000令吉(约5,000美元);
- 2025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在马来西亚安邦Taman Kosas附近突检公司处所;
- 充公159件玩具造型电子烟设备及电子烟烟油香精,估值约4,700令吉(约1,175美元);
- 指控依据《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控法令》(Act 852)第15(1)条,并依第15(2)(b)(i)条处罚。
2Firsts,2026年3月5日
据Freemalaysia Today报道,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卫生局称,一家公司因供应外形类似玩具的电子烟设备,于今日在安邦地方法院被罚款20,000令吉(约5,000美元)。
雪兰莪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9日突检该公司位于马来西亚安邦Taman Kosas附近的处所,发现其进口并分销玩具造型电子烟设备。行动中,执法人员充公159件电子烟设备及电子烟烟油香精,估值约4,700令吉(约1,175美元)。
报道指出,销售外形类似玩具的电子烟设备属于违反《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控法令》(Control of Smoking Products for Public Health Act 2024,Act 852)第15(1)条的行为,并可依据同法第15(2)(b)(i)条处罚。
雪兰莪卫生局发言人称,公司代表在安邦地方法院认罪。据了解,公司已缴清罚款,所有充公物品将移交控方处理并作销毁处置。
图片来源:Freemalaysi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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