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概览
- 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VTA)和Southside Vape, LLC在初步禁令阶段败诉。
-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允许该州2025年电子烟监管法继续执行。
- 该法建立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ENDS)产品目录。
- 目录产品通常须为美国制造,或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营销授权。
-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其宪法挑战具有合理胜诉可能性。
2Firsts
2026年7月10日
据法律信息服务机构VitalLaw和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判决文本,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Vapor Technology Association,简称VTA)和电子烟零售商Southside Vape, LLC在阿拉巴马州电子烟监管法诉讼中初步败诉。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裁定,拒绝发布初步禁令,阻止该州2025年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简称ENDS)监管法执行。
该案涉及阿拉巴马州第2025-403号法案(Act No. 2025-403)。法院认为,原告虽具备起诉资格,但未能证明其宪法挑战在现阶段具有合理胜诉可能性。
阿拉巴马州电子烟新法建立产品目录制度
根据判决文本,阿拉巴马州第2025-403号法案于2025年6月1日生效,监管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和电子烟液。此类产品通常包括电子烟、vape设备及相关烟液产品。
该法建立电子烟产品目录制度,并对可进入目录的产品设置条件。根据相关条款,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阿拉巴马州销售的电子烟液制造商及替代尼古丁产品制造商,须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Alabama Department of Revenue)提交认证文件,证明相关产品符合联邦法律要求。
同时,阿拉巴马州法律规定,电子烟液、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及替代尼古丁产品如要被加入州产品目录,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产品及其组件在美国制造、包装、贴标和生产;或制造商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营销令或其他授权。
美国VTA和电子烟零售商提起挑战
该案原告为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Vapor Technology Association,简称VTA)和电子烟零售商Southside Vape, LLC。
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是电子烟产品行业组织。Southside Vape, LLC则在阿拉巴马州南部经营电子烟专卖店。
两名原告此前在蒙哥马利巡回法院(Montgomery Circuit Court)提起诉讼,寻求临时限制令和初步禁令,以阻止阿拉巴马州执行相关法律。下级法院曾发布临时限制令,但随后拒绝发布初步禁令,并在上诉期间延长了临时限制令。
原告主张,阿拉巴马州电子烟法受到联邦法律优先适用限制,并违反美国宪法中的“休眠商业条款”。他们还称,相关法律可能导致业务利润损失、员工流失,甚至带来门店关闭风险。
州最高法院:原告有资格起诉,但未满足初步禁令标准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损失并非假设性风险,而是可能直接来自该法执行。因此,原告具备挑战该法合宪性的起诉资格。
不过,在是否发布初步禁令的问题上,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其宪法主张具有合理胜诉可能性。
法院指出,原告未能证明阿拉巴马州法律受到联邦法律排除。法院还认为,该法服务于与州内居民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正当州利益,特别是涉及青少年健康保护。
因此,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拒绝发布初步禁令的决定。程序结果上,阿拉巴马州政府一方在初步禁令阶段胜诉,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和Southside Vape, LLC未能阻止该法继续执行。
法院讨论外国制造电子烟限制
判决文本显示,阿拉巴马州法律对外国制造的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产品设置限制。
法院在分析中承认,该法律明显涉及对外国贸易的差别对待,但认为州政府提出了与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正当理由。
法院援引州立法声明称,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有效监管美国电子烟产品之前,阿拉巴马州有必要限制和禁止销售外国电子烟产品,以保护居民健康、安全和福利。
这一部分使该案在电子烟供应链层面具有更高关注度。对于依赖海外制造或进口的电子烟产品而言,阿拉巴马州法案将FDA授权和美国制造要求纳入州级市场准入框架。
行业影响与后续观察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裁定显示,美国州级电子烟产品目录法在司法层面继续获得部分支持。
近年来,美国多个州推动建立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产品目录或PMTA注册制度,将产品是否获得FDA营销授权、是否处于FDA审查流程以及是否符合州级认证要求,作为市场准入条件。阿拉巴马州法案进一步加入美国制造或FDA授权要求,使其对进口电子烟产品影响更为直接。
对于电子烟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而言,该案显示州级法规不再只是年龄验证、税收或零售许可问题,而正在延伸至产品来源、制造地点、FDA授权状态和目录准入资格。
不过,该裁定仍属于初步禁令阶段,并非对全部实体问题的最终审理结果。法院的核心结论是,原告未能在现阶段证明其宪法挑战具有合理胜诉可能性。后续诉讼进展、其他州类似法律的司法结果,以及联邦法院对电子烟产品目录法的不同判断,仍将影响美国电子烟监管格局。
从国际供应链角度看,阿拉巴马州案件值得中国及其他海外电子烟制造企业关注。随着美国州级市场准入规则与FDA授权、产品目录和制造来源要求进一步绑定,出口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合规门槛可能继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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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Vita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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