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概览
- 中国披露首例以“零尼古丁”伪劣电子烟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判例。
- 涉案产品以“医用雾化器”“零尼古丁”等名称规避电子烟监管认知。
- 北京烟草、公安及相关部门查明一条跨省生产、包装、分销链条。
- 案件累计查获伪劣电子烟烟弹34.7万个、烟具5.37万个。
- 19人被刑事拘留,9人被依法逮捕,2人已判刑。
2Firsts
2026年8月4日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法治进行时》2026年8月3日报道,北京烟草、公安等部门披露一起涉及伪装电子烟产品的刑事案件。该案件涉及以“医用雾化器”“零尼古丁”“零添加”等名义销售的雾化类产品,相关部门认定涉案产品属于伪劣电子烟,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报道显示,该案为中国首例生产销售“零尼古丁”伪劣电子烟,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刑的司法判例。
案件调查过程中,北京市顺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追查出一条涉及跨省生产、贴牌包装和区域分销的非法电子烟供应链。
“医用雾化器”“零尼古丁”成为伪装方式
2024年11月底,北京市顺义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市民举报,发现顺义区某商场内一家商铺疑似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店铺销售多种雾化类产品,但产品包装和展示信息中未出现“电子烟”字样,而是宣称为:
- “零尼古丁”
- “零添加”
- “医用加热雾化器”
商家同时提供部分医疗器械、食品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也未包含电子烟相关内容。
根据报道,案件调查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
以医疗器械、食品饮料等名称包装的雾化类产品,是否因不含尼古丁或名称不同而不属于电子烟监管范围。
报道指出,从专业定义来看,电子烟的判定核心在于产品功能和结构,而不仅取决于是否含有尼古丁。
本案涉案产品因相关特征被认定为伪劣电子烟。
北京烟草公安追查跨省非法供应链
在发现涉案门店并进行调查后,执法人员进一步追查产品来源。
调查显示,涉案经营者陈某夫妇并非单独销售,而是连接区域分销体系。
案件调查发现:
- 广西负责代工生产;
- 广东负责贴牌包装;
- 北京负责区域分销;
- 线下商铺进行隐蔽销售。
报道显示,相关产品通过伪装名称和包装形式规避消费者及监管识别,并通过分销渠道进入市场。
2025年1月,北京市顺义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案店铺和相关经营场所开展收网行动。
随后,2025年5月至6月,多部门开展三轮跨省集中收网行动。
查获34.7万个烟弹,19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报道,该案件累计查获:
项目 | 数量 |
伪劣电子烟烟弹 | 34.7万个 |
烟具 | 5.37万个 |
实物案值 | 2213.16万元 |
案件处理情况:
司法进展 | 数量 |
刑事拘留 | 19人 |
依法逮捕 | 9人 |
已判刑 | 2人 |
报道显示,该案最终打掉了一条由外省代工、贴牌伪装、北京分销组成的伪劣电子烟产销链条。
中国监管关注电子烟产品功能与实际属性
该案件体现出中国电子烟监管和司法处理中对产品实际属性的关注。
涉案企业通过:
- “医用雾化器”
- “零尼古丁”
- “植物”等宣传方式
试图改变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对产品类别的认知。
但根据案件披露信息,监管部门并未仅依据产品名称或尼古丁含量进行判断,而是结合产品功能、结构及销售行为进行认定。
对于电子烟行业而言,该案件显示,产品分类和监管边界不仅取决于营销名称,也取决于产品实际用途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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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北京日报客户端《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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