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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监管

思摩尔要求驳回CCELL价格固定诉讼,争议聚焦美国分销体系是纵向管理还是横向合谋

09-14
两个至上
09-14
思摩尔及4家美国CCELL授权分销商要求加州联邦法院永久驳回直接购买者提出的核心反垄断指控。原告称,思摩尔组织分销商设定最低批发价、分配客户并避免相互压价,构成《谢尔曼法》下当然违法的横向合谋;被告则称相关行为只是制造商分别管理分销商的纵向商业安排。法院此前已驳回一次类似主张,当前争议集中于原告第二次修订诉状是否增加了足以证明横向协议的新事实。

核心概要

  • 深圳思摩尔科技及Jupiter Research、Greenlane Holdings、3Win和Canna Brand Solutions要求法院永久驳回直接购买者的per se横向合谋指控。
  • 原告称思摩尔协调授权分销商执行最低批发价、客户分配和不相互压价安排;上述内容目前均属于诉讼指控。
  • 思摩尔称这些安排属于制造商与各分销商之间的纵向渠道管理,不构成竞争者之间自动违法的横向协议。
  • 相关案件已并入CCELL反垄断多区诉讼(MDL);本次动议针对直接购买者的核心横向合谋主张,并非要求撤销整个MDL。

2Firsts

2026年9月14日

据Law360于2026年9月10日报道,深圳思摩尔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Smoore Technology Co., Ltd.)及4家美国CCELL授权分销商已要求加州联邦法院永久驳回直接购买者提出的核心反垄断集体诉讼主张,称原告描述的价格和客户管理安排属于制造商与分销商之间的纵向商业关系,而非分销商之间的横向价格合谋。

相关动议于9月4日提交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案件目前属于In re: CCell Closed Cannabis Oil Vaporization Systems and Components Products Antitrust Litigation,案号3:25-md-03161,由联邦地区法官Vince Chhabria审理。

原告指控最低价格和客户分配安排

本次争议涉及直接购买者Meridian Partners II LLC和Redbud Roots Inc.提交的第二次修订合并集体诉状。

被告除思摩尔外,还包括4家CCELL授权分销商:Jupiter Research LLC、Greenlane Holdings Inc.、3Win Corp.以及以Canna Brand Solutions名义经营的CB Solutions LLC。

原告称,思摩尔利用其在大麻雾化器件市场的地位,组织并监督授权分销商之间的价格和客户安排。

根据诉状,分销商被指同意设定最低批发价格、不争夺部分彼此客户,并避免通过降价相互竞争。原告还称,思摩尔要求授权分销商只销售CCELL产品,不得销售竞争品牌的雾化产品。

原告试图将上述行为认定为竞争者之间的横向协议,并据此适用《谢尔曼法》下的“per se”规则,即无需进一步证明完整市场影响即可认定特定类型的价格固定或客户分配协议违法。

这些内容目前均为原告方指控,法院尚未认定相关横向协议存在。

思摩尔称属于制造商与分销商的纵向关系

思摩尔及4家分销商对此提出不同解释。

被告在驳回动议中称,第二次修订诉状描述的仍是思摩尔分别与不同分销商之间的商业安排,而不是4家分销商彼此达成协议。

被告将相关关系描述为“典型的纵向行为”,并称原告引用的文件只能说明思摩尔如何运营自身分销体系,不能证明分销商之间存在横向合谋。

这一法律区分直接影响案件适用的反垄断分析方式。

竞争者之间的价格固定或客户分配协议可能适用per se规则;制造商与下游分销商之间的纵向限制则通常需要进一步分析其对市场竞争的实际影响。

因此,CCELL美国分销体系究竟属于品牌方实施的纵向渠道管理,还是由思摩尔协调形成了分销商之间的横向协议,成为当前诉讼的核心争点。

2018年会议再次成为原告证据之一

原告在最新诉状中还援引2018年的一次被告方会议,试图证明不同分销商之间存在协调。

思摩尔及分销商则表示,这一会议相关指控此前已经提交法院,并不足以改变相关行为属于纵向分销管理的性质。

被告还要求法院不要再次给予原告修改诉状的机会,而是永久驳回相关per se横向合谋主张。

法院此前已经驳回过直接购买者提出的类似per se横向合谋指控,但并未因此终结整个CCELL反垄断多区诉讼。

拟议集体覆盖至少自2016年以来的直接购买者

直接购买者拟代表的范围包括至少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美国及其领土购买未灌装CCELL雾化系统及组件的买方。

原告要求获得包括三倍赔偿、律师费和禁令在内的全国性救济。

除直接购买者案件外,该MDL还包含消费者等间接购买者提出的类似反垄断主张。

相关案件此前被美国司法多区诉讼委员会集中至加州北区统一审理,争议涉及CCELL产品的价格、分销安排、竞争产品限制以及不同渠道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和客户关系。

因此,本次9月4日的驳回动议并不是要求法院撤销整个CCELL MDL,而是针对直接购买者第二次修订诉状中的核心per se横向合谋理论。

CCELL渠道治理进入反垄断审查

CCELL是思摩尔面向大麻油雾化应用的重要硬件品牌之一。

此次案件把品牌方常见的渠道管理问题推入美国反垄断审查,包括最低价格、授权分销商之间的客户边界以及对竞争品牌销售的限制。

原告试图证明,这些安排已经超越单个制造商与分销商之间的纵向关系,形成由思摩尔协调的分销商横向合谋;思摩尔则要求法院把相关行为视为普通的纵向渠道安排,并据此驳回per se指控。

法院下一步对第二次修订诉状和驳回动议的处理,将决定直接购买者能否继续以横向价格固定和客户分配理论推进这一部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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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cc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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