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要
- 韩国关税厅已对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电子烟液体实施100%文件审查。
- 自7月16日起,所有电子烟液体进口申报均在通关前接受成分分析。
- 截至9月20日,韩国类尼古丁液体进口约15吨,其中99.99%来自中国。
- 同期无尼古丁液体进口约316吨,其中约315吨、99.7%来自中国。
- 8月18日起,进口商需提交MSDS、海外交易关系图、出口申报文件及生产许可等5类资料。
- 2026年1至4月与5至8月相比,类尼古丁液体进口重量下降83.3%;无尼古丁液体下降2.6%。
- 2025年至2026年9月20日,韩国海关查获22宗将含尼古丁电子烟液体申报为无尼古丁产品的案件,总量65.43升。
- 韩国关税厅未披露此次加强监管涉及的具体进口企业或电子烟品牌。
2Firsts
2026年9月24日
据韩国关税厅(Korea Customs Service)9月23日通报,韩国已对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电子烟液体实施全面文件审查,并对所有电子烟液体进口申报开展通关前成分分析。
截至2026年9月20日,韩国进口类尼古丁液体约15吨,其中99.99%来自中国;无尼古丁液体进口约316吨,其中约315吨、99.7%来自中国。
韩国关税厅表示,在今年4月合成尼古丁正式进入烟草监管体系后,海关持续加强对类尼古丁、无尼古丁等申报类别的核验,并把海外生产、流通和出口链条文件纳入通关审查。
合成尼古丁4月24日起纳入烟草监管
韩国修订后的《烟草事业法》于2026年4月24日生效,将烟草定义扩大至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原料制造的产品。
此前,以非烟草来源制造的合成尼古丁没有被纳入原有烟草定义。修法生效后,相关产品开始进入烟草许可、销售和税费监管体系。
韩国同时为部分以非烟草来源尼古丁制造的烟草产品设置两年税费过渡安排。根据相关修法,个别消费税、烟草消费税和国民健康促进负担金等部分项目在过渡期内按通常水平的50%计征,过渡安排持续至2028年4月。
韩国关税厅称,随着合成尼古丁被纳入监管,应税产品以类尼古丁或无尼古丁名义申报以规避相关税费和监管的风险随之增加。
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进口几乎全部来自中国
韩国关税厅数据显示,截至9月20日,韩国今年类尼古丁液体进口量约为15吨,其中中国来源占99.99%。
无尼古丁液体同期进口约316吨,其中约315吨来自中国,占99.7%。
这一占比仅适用于韩国关税厅此次统计的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液体,不代表中国占韩国全部电子烟液体进口的相同比例。
鉴于两类产品高度集中来自中国,韩国海关已研究中国电子烟生产和出口许可体系,并把相关许可、交易关系和出口申报文件纳入进口真实性核验。
6月至8月连续升级通关要求
韩国今年分阶段提高电子烟液体进口审查强度。
自6月15日起,进口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液体须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用于核实产品成分及是否含尼古丁。
自7月16日起,韩国中央关税分析所开始对所有电子烟液体进口申报案件在通关前进行成分分析。
7月28日起,韩国关税厅与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进一步建立统一的类尼古丁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并在海关体系内采用统一判定标准。
自8月18日起,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电子烟液体被纳入100%文件审查。
进口商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 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 电子交易特别合同;
- 海外生产商、经销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图;
- 出口国出口申报证明;
- 烟草专卖企业生产许可证。
对于来自中国的产品,上述生产许可属于韩国海关要求进口商提交的供应链证明材料之一。
这一要求属于韩国进口通关审核安排,并不等同于韩国监管部门对所有中国相关企业作出的独立许可认定。
类尼古丁进口重量下降83.3%
韩国关税厅还公布了监管调整前后的进口变化。
2026年1至4月,类尼古丁液体进口为6批、12吨;5至8月降至5批、2吨。
批次数下降16.7%,进口重量下降83.3%。
无尼古丁液体同期变化相对有限。
1至4月进口为513批、153吨;5至8月为430批、149吨。
批次数下降16.2%,进口重量下降2.6%。
两类产品的变化幅度存在明显差异:类尼古丁进口重量大幅下降,而无尼古丁液体进口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22宗案件涉及含尼古丁液体申报为无尼古丁
韩国关税厅同时公布了虚假申报相关执法数据。
从2025年至2026年9月20日,海关共查获22宗将含尼古丁电子烟液体申报为无尼古丁产品的案件,总量65.43升。
其中:
- 2025年为15宗、61.89升;
- 2026年截至9月20日为7宗、3.54升。
韩国海关还于2022年11月建立天然尼古丁与合成尼古丁区分分析方法。
截至2026年9月,共查获45宗、464.73升将天然尼古丁电子烟液体申报为合成尼古丁的案件。
在更早一轮执法中,韩国关税厅于2020年至2021年调查57家公司,其中40家因涉及将烟叶来源尼古丁申报为烟梗或烟根来源等问题被查处,追征税款共1,655亿韩元。
海关调查延伸至税务和进口后用途
当前监管已从进口申报和实验室分析延伸至企业层面的关税调查。
韩国关税厅表示,正在调查涉嫌将天然尼古丁申报为类尼古丁或无尼古丁、从而规避相关税费的企业。
调查内容还包括低价申报、异常外汇支付、进口产品通关后的实际用途,以及进口尼古丁原料是否实际用于电子烟生产。
涉及逃税的相关资料可移交韩国国税厅,必要时通关资料也可提供给警方。
“类尼古丁”与合成尼古丁分属不同类别
韩国监管文件将合成尼古丁、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产品分别处理。
合成尼古丁指非烟草来源制造的尼古丁本身;类尼古丁则指与尼古丁具有结构或作用相似性的其他化合物。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此前在部分标称无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中检出尼古丁及**6-甲基尼古丁(6-methylnicotine)**等成分。
但韩国关税厅9月23日的通报没有披露此次进口统计中类尼古丁产品的具体化合物组成,也没有表示全部类尼古丁产品均含6-甲基尼古丁。
官方未披露具体品牌和企业
韩国关税厅此次通报没有公布接受调查或被查获产品涉及的进口企业、海外生产商或电子烟品牌名称。
官方公开信息目前主要涉及产品类别、原产地、进口规模、文件要求及执法数量。
由于类尼古丁和无尼古丁液体进口高度集中于中国,最新措施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相关电子烟液体出口企业进入韩国市场时的供应链文件、产品成分和出口申报核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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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Maeil Business News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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