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要
- 威斯康星州自2025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未列入州电子烟设备目录的产品。
- Johnny Vapes店主Ben Hall称,其已关闭7家门店中的4家,并裁减约70%员工;上述数字为企业自行披露,并非全州统计。
- 州税务局规定,零售商和制造商销售未列名产品可面临每件产品每天1,000美元罚款,产品还可被查扣和销毁。
- 2026年4月,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联邦烟草法律并未排除各州对烟草产品销售实施更严格限制,维持对该法初步禁令申请的驳回。
2Firsts
2026年10月10日
据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学生媒体The Badger Herald于10月6日报道,威斯康星州电子烟设备目录制度全面执行一年后,多家当地电子烟零售商表示,受可售产品范围收窄影响,其销售额下降,并出现门店关闭和裁员。
根据威斯康星州税务局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需要列入州电子烟设备目录(Electronic Vaping Device Directory)的产品如果未完成列名,不得在威斯康星州销售或提供销售。零售商和制造商销售未列名产品,可面临每件产品每天1,000美元的处罚,相关产品还可被视为违禁品予以查扣和销毁。
零售商称关闭4家门店并裁员70%
威斯康星州电子烟零售商Johnny Vapes店主、行业组织Wisconsinites for Alternatives to Smoking and Tobacco(WiscoFAST)财务主管Ben Hall表示,自相关限制实施以来,其在威斯康星州东北部经营的7家门店中已有4家关闭,并裁减约70%的员工。
Hall称,部分消费者转向从邻近的伊利诺伊州和密歇根州购买电子烟产品,或通过互联网下单。他表示,计划在密歇根州开设新店,以服务已经跨州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上述门店关闭、裁员及消费者流向数据来自Hall本人,威斯康星州政府目前未公布全州电子烟零售行业因目录制度导致的门店关闭或就业变化统计。
位于麦迪逊State Street的Puffin Pass总经理Seth Blackstone也表示,目录制度使该店此前销售的约10至15种设备无法继续上架,并对业务及消费者选择产生影响。
州政府:未列名产品不得销售
威斯康星州电子烟设备目录由州税务局负责维护。
按照目前州政府规定,“电子烟设备”的范围不仅包括电子烟主机,还包括可用于产生气溶胶或气体供吸入的部件、配件、烟液及其他相关物质。单独销售的电池和充电器等特定产品除外。
制造商需每年向税务局认证其产品,每款设备的年度认证申请费为500美元。不同口味或不同浓度通常需要分别认证,并分别缴纳费用。
税务局表示,只有列入目录的电子烟设备可以在威斯康星州销售或提供销售。
对于含尼古丁产品,主要准入路径包括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营销授权,或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历史产品并仍处于符合条件的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MTA)审评状态。
州税务局在2025年8月28日、制度全面执行前公布的信息显示,当时目录中共有216款电子烟产品。
未列名产品每件每天最高面临1,000美元处罚
州税务局明确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零售商或制造商销售或提供销售应列入目录但尚未列名的电子烟设备,每件产品每天可被处以1,000美元罚款,直至停止销售或产品完成列名。
违规产品还可被认定为违禁品并予以查扣,查扣后的产品须销毁且不得重新销售。
产品如果此前已列入目录、之后被移除,零售商、批发商和分销商通常有21天时间将相关库存售出、退回制造商或进行处置。期限结束后,不得再在威斯康星州购买或销售相关产品。
The Badger Herald报道中,Hall称其了解到威斯康星州东北部部分小型企业面临数百万至数千万美元的罚款。但相关金额为Hall转述,报道未提供州税务局处罚决定或其他官方文件加以证实。
部分商户转向大麻来源电子烟产品
2025年通过的Act 15对含大麻但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设备建立了单独的目录路径。
自2026年7月起,此类产品也必须完成州级认证才能继续销售。制造商需要提交独立实验室出具的分析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威斯康星州法律关于大麻的定义,并且不含尼古丁。
自2026年9月1日起,制造商或零售商销售未列入目录的此类产品,同样可面临每件产品每天1,000美元的处罚。
The Badger Herald报道显示,Johnny Vapes和Puffin Pass均观察到部分消费者转向含大麻成分或其他尼古丁替代成分的电子烟产品。
不过,产品含有大麻成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自动销售。州税务局规定,相应产品同样需要符合目录认证要求。
第七巡回法院维持州政府执行权
威斯康星州电子烟目录制度实施前,WiscoFAST及多家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于2025年提起联邦诉讼,要求阻止州政府实施相关限制。
原告主张,FDA依据联邦法律拥有烟草产品上市前审查权,因此州级销售限制受到联邦法律排除,并提出平等保护等相关主张。
美国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拒绝颁布初步禁令。
2026年4月21日,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下级法院裁定。
上诉法院认为,《烟草控制法》保留了各州对烟草产品销售实施额外或更严格要求的权力,联邦法律并未排除威斯康星州限制特定电子烟产品销售的权限。
法院同时记录,原告曾主张,目录制度可能迫使部分企业在承担高额处罚风险和关闭业务之间作出选择。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展示潜在不可弥补损害,但未证明其联邦优先权主张具有足够的胜诉可能性,因此不符合颁布初步禁令的条件。
大多数调味电子烟仍难进入目录
The Badger Herald报道提到,威斯康星州目前可售电子烟主要集中于获得FDA营销授权或符合特定PMTA条件的产品。
截至目前,FDA营销授权范围仍集中在JUUL、Vuse、NJOY、Logic等部分品牌和具体产品上。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品牌的所有电子烟均获得FDA营销授权,也不能将FDA营销授权表述为“FDA批准”。
美国市场上大量一次性及调味电子烟未获得FDA营销授权。由于威斯康星州目录制度将州级销售资格与联邦监管状态相连接,许多此前由独立电子烟门店销售的产品无法继续进入州内合法零售渠道。
The Badger Herald采访的商户将产品选择减少、销售下降及跨州消费增加归因于该制度。州政府目前尚未公布能够量化目录制度对威斯康星州电子烟整体销售额、门店数量或就业规模影响的官方评估。
威斯康星州的案例显示,在美国联邦PMTA制度之外,州级产品目录正进一步成为决定电子烟能否进入具体州零售渠道的市场准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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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The Badger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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