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要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10月14日支持州政府,裁定电子烟名录法Act 57不因联邦法律优先适用原则而失效。
- 原告包括Nova Distro、101 Distributors及多家Tobacco Hut关联零售企业;法院披露Tobacco Hut约200万美元库存面临扣押风险。
- 2026年,联邦第四、第七和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先后在其他州电子烟名录法诉讼中作出支持州级销售监管权限的裁决。
- 《JAMA Network Open》9月研究显示,2025年4月,阿拉巴马州、俄克拉荷马州及路易斯安那州未列名录产品仍占所追踪电子烟尼古丁销量的92.1%、53.6%和52.3%。
2Firsts 2026年10月22日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Middle District of Pennsylvania)10月14日裁定,该州《2025年第57号法案》(Act 57)对电子烟产品实施的销售限制不受联邦烟草法律排除,驳回电子烟制造、批发及零售企业提出的法律挑战。判决公布五天后,宾夕法尼亚州于10月19日开始对未列入州级名录的电子烟产品实施销售执法。
在 MMA Group 1 Inc. v. Sunday, Jr. 一案中,联邦法官朱莉娅·K·芒利(Julia K. Munley)认定,尽管Act 57的准入条件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上市前审查程序相关,但州法规范的是产品销售及分销行为,属于联邦《烟草控制法》为各州保留的监管权限。
法院据此驳回原告的简易判决请求,支持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戴夫·桑迪(Dave Sunday)及州税务厅厅长帕特里克·布朗(Patrick Browne)的相关请求,并在地区法院阶段结案。
制造商、批发商及零售商共同起诉,200万美元库存面临风险
该诉讼于2026年5月20日提起,原告包括电子烟制造及分销企业Nova Distro Inc.、批发商101 Distributors LLC,以及在宾夕法尼亚州经营Tobacco Hut和Tobacco Lux门店的多家企业。
法院判决书引用的诉讼材料显示,Tobacco Hut零售网络雇用约150至180名全职员工,电子烟业务贡献约60%的利润。截至2026年6月2日,该零售网络持有约200万美元根据Act 57可能遭到扣押的产品库存。
法院还记录,Tobacco Hut门店销售约200至300种未获得FDA营销授权的尼古丁电子烟产品。
Nova Distro负责生产并向Tobacco Hut门店分销电子烟产品。法院引用的听证证词显示,Nova Distro与Tobacco Hut部分零售业务存在家族企业联系,并生产名为Hut Bar的尼古丁电子烟,后者已在Tobacco Hut门店销售约两至三年,但未取得FDA营销授权。
另一家原告101 Distributors主要向Tobacco Hut门店及其他便利店、烟草零售商批发电子烟产品。法院材料显示,电子烟业务贡献该企业约40%的利润。企业估计,按照正常销售速度,需要约八个月至一年才能售完其电子烟库存。
原告认为,Act 57对未列名录产品的销售限制及扣押措施将严重影响其经营,并可能导致部分门店关闭及员工失业。
上述库存规模、利润比例及经营影响来自法院采纳的诉讼记录,并非州监管机构对企业违规金额或实际经济损失的最终认定。
法院认定州级销售限制不受联邦法律排除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是,宾夕法尼亚州能否以FDA营销授权及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MTA)状态为依据,建立独立的电子烟产品销售名录。
原告主张,Act 57实际上增加了与FDA上市前审查相关的要求,因而受到联邦《烟草控制法》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优先适用原则的限制。
法院认为,Act 57确实涉及联邦上市前审查要求,但联邦《烟草控制法》的保留条款允许州政府制定与烟草产品销售、分销、持有及信息报告有关的规定。
判决书指出,Act 57并未取代FDA对新型烟草产品的上市前审查程序,而是以联邦审查结果或申请状态作为州内销售名录的准入条件。因此,州政府可以禁止未列入名录的尼古丁电子烟在当地零售市场销售。
法院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州政府实际执行联邦烟草法律、因而违反联邦执法专属权限的主张。
判决维持了宾州实施Act 57相关销售限制的法律基础,但作为联邦地区法院裁决,仍可能受到进一步上诉审查。
宾州163条产品记录获列名,10月19日启动执法
Act 57于2025年12月22日签署成法,建立了由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管理的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ENDS)产品名录。根据该法,制造商须提交FDA营销授权或符合规定的PMTA申请状态等证明文件,满足州法要求后方可将相关产品列入名录。
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于10月8日宣布,自10月19日起可以实施Act 57的执法措施。未列名录的相关产品将面临销售限制、扣押、罚款及经营许可证处罚。
根据2Firsts此前对官方名录的统计,截至10月18日,宾州共有来自七家制造商的163条电子烟产品记录获得列名,包括Vuse、JUUL、NJOY、Logic和Naked 100等品牌。Geek Bar、RAZ、Lost Mary及Elf Bar当时未出现在名录中,另有22份制造商认证处于审查阶段。
其中,英美烟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奥驰亚集团(Altria Group)、日本烟草(Japan Tobacco)及JUUL相关企业合计占112条产品记录,约占总数的68.7%。
产品获得宾州名录列名,代表符合该州规定的销售准入条件,并不意味着所有列名产品均已取得FDA营销授权。
2Firsts于10月19日发布的报道已对名录中的企业、品牌、产品类别及待审申请进行了详细统计。
多州名录法接连面临诉讼,联邦上诉法院支持州级销售监管权限
宾夕法尼亚州并非唯一因电子烟产品名录制度面临法律挑战的美国州。
根据2026年9月发表于《JAMA Network Open》的研究,截至当年6月,美国已有16个州通过建立公共电子烟产品名录或登记制度的相关法律,实施时间分布于2022年至2027年。
2026年以来,美国多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先后在相关诉讼中支持州政府对电子烟销售实施限制的权限。
4月21日,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在威斯康星州案件 Wisconsinites for Alternatives to Smoking & Tobacco, Inc. v. Casey 中,维持下级法院拒绝初步禁令的裁定,认为原告未能证明其联邦法律优先适用主张具有合理的胜诉可能性。
7月30日,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北卡罗来纳州案件 Vapor Technology Association v. Wooten 中,维持下级法院拒绝暂停名录制度实施的裁定。
同日,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爱荷华州案件 Iowans for Alternatives to Smoking & Tobacco, Inc. v. Mosiman 中,推翻此前阻止名录制度实施的初步禁令,认为原告未能证明其联邦法律优先适用主张具有较大的胜诉可能性。
上述案件主要涉及初步禁令,而宾夕法尼亚州法院10月14日的判决则已就该案核心法律争议作出简易判决。
尽管司法判决总体支持州政府的销售监管权限,不同州的实际实施进度仍存在差异。爱荷华州税务部门于10月15日宣布,再次推迟公布电子烟产品名录及启动处罚的时间,理由是需要进一步收集制造商资料并审核产品资格。
研究显示:三州名录实施后,未列名录产品仍占大量销售
各州电子烟名录制度的实际市场效果也受到关注。
2026年9月15日发表于《JAMA Network Open》的研究,对阿拉巴马州、俄克拉荷马州及路易斯安那州三个较早实施电子烟名录制度的州进行了分析。
研究采用2021年1月至2025年4月的零售扫描数据,并与未实施类似制度的州进行比较。
结果显示,阿拉巴马州和俄克拉荷马州在名录公布后,电子烟整体尼古丁销量及产品种类未出现统计显著的变化。
路易斯安那州则在实施初期出现销量下降,但随后反弹;同期市场上销售的不同产品数量有所减少。
截至2025年4月,未列名录电子烟产品在三个州被追踪渠道中的尼古丁销量占比分别为:
| 州 | 未列名录产品占电子烟尼古丁销量比例 |
|---|---|
| 阿拉巴马州 | 92.1% |
| 俄克拉荷马州 | 53.6% |
| 路易斯安那州 | 52.3% |
研究人员根据2026年7月获取的州级名录,对2025年4月的销售产品进行回溯分类。相关零售扫描数据不涵盖全部电子烟专卖店及网络渠道。
路易斯安那州虽曾实施实际执法行动,但其市场销售效果并未持续。该州税务部门2025年6月公布的联合执法结果显示,为期四周的专项行动共查扣约34,000件电子烟笔、烟弹及烟油。
研究作者指出,各州公开披露的执法信息有限,仍需要进一步结合行政执法记录和其他零售渠道数据,评估名录制度与市场销售变化之间的关系。
宾夕法尼亚州在获得有利司法判决后,已正式进入名录制度的执法阶段,其后续检查、处罚、产品下架及销售变化将成为观察该制度实际影响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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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 Pennsylvania 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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