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要
- 韩国公布首个2027—2031年烟草危害管理计划,拟将液态电子烟检测项目从20种增加至约30种,但6-甲基尼古丁等尼古丁类似物未纳入计划。
- 韩国4月24日将合成尼古丁纳入烟草定义。6月对105款宣称无尼古丁的液态吸入产品开展调查,发现13款含尼古丁、12款含6-甲基尼古丁。
- 韩国海关数据显示,2026年1—4月尼古丁类似物溶液进口量为12吨,5—8月降至2吨,下降83.3%;截至9月20日,全年累计进口约15吨,中国来源占99.99%。
- 韩国海关已实施通关前成分检测和供应链文件审查,并调查涉嫌虚报成分及逃避烟草税的进口行为。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预计2026年年底前完成尼古丁类似物危害性研究。
2Firsts
2026年11月4日
韩国保健福祉部(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MOHW)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MFDS)于10月29日公布首个《烟草危害管理基本计划(2027—2031年)》,拟扩大电子烟、加热烟草等产品的有害成分检测,并加强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信息披露要求,但6-甲基尼古丁(6-methyl nicotine)等尼古丁类似物未被纳入计划。
此前,韩国已于4月24日将合成尼古丁纳入烟草监管,并在6月的产品抽检中发现12款宣称不含尼古丁的液态吸入产品含有6-甲基尼古丁。
韩国关税厅(Korea Customs Service,KCS)9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4月尼古丁类似物溶液进口量为12吨,5—8月降至2吨,下降83.3%。海关已加强通关前成分检测、供应链文件审查及涉嫌逃税行为调查。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表示,正在开展尼古丁类似物危害性研究,预计2026年年底前取得结果,并将与有关政府部门讨论后续管理措施。
五年计划扩大电子烟检测,6-甲基尼古丁仍未纳入
韩国10月29日公布的《第一次烟草危害管理基本计划》是依据2025年11月实施的《烟草危害管理法》(Tobacco Harm Management Act)制定的首个五年规划。
计划覆盖2027年至2031年,主要涉及烟草有害成分检测、企业信息披露、分析技术开发及相关监管政策。
根据韩国政府公布的安排,传统卷烟和加热烟草的检测成分将从2025年的44种扩大至2030年的约50种;液态电子烟的检测成分则从20种增加至约30种。
此前未纳入检测范围的无烟烟草、雪茄和水烟等产品,也将逐步纳入管理。
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信息披露要求将进一步扩大。除有害成分检测结果、原料及添加剂名称外,企业还需提交相关成分的使用目的。政府计划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核查提交资料的准确性。
对于新上市烟草产品,政府拟将检测申请期限从销售次年上半年缩短至上市后一个月内,最长提前约17个月。
韩国还计划研究薄荷、果味等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潜在危害,并评估逐步限制特定成分的措施。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禁止成分清单或实施日期。
但这一监管计划仍未覆盖尼古丁类似物。
据韩国Newsis通讯社10月29日报道,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官员解释称,《烟草危害管理法》的适用对象与《烟草事业法》(Tobacco Business Act)中的烟草定义相衔接,因此无尼古丁产品及尼古丁类似物产品不属于此次五年计划的管理范围。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正在研究尼古丁类似物的毒性,预计2026年年底前取得研究结果,并将与财政、环境等相关部门讨论后续监管措施。
合成尼古丁4月纳入监管,6月抽检发现12款产品含6-甲基尼古丁
韩国于2026年4月24日实施修订后的《烟草事业法》,将烟草定义由主要依据烟草叶原料,扩大至涵盖使用烟草或尼古丁制造的产品。
修法使合成尼古丁电子烟被纳入该法规定的烟草监管体系,受到相关销售、广告、包装警示及税收规定约束。
但6-甲基尼古丁等具有不同化学结构的尼古丁类似物,并未因此自动进入烟草定义。
2026年6月24日,韩国政府公布对市场上宣称“无尼古丁”的液态吸入产品开展的联合调查结果。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对105款在线上销售、以不含尼古丁为宣传卖点的产品进行抽样分析,发现其中13款检出尼古丁、12款检出6-甲基尼古丁。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表示,6-甲基尼古丁属于尼古丁类似物,相关研究已发现其具有类似尼古丁的生物学作用,但该物质的危害性仍缺乏充分评估。
对于检出尼古丁的产品,韩国财政主管部门要求调查机关开展调查,核查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事业法》的行为。
对于检出6-甲基尼古丁的产品,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向相关经营者建议停止销售,并要求Naver、Coupang等线上平台协助阻止有关产品销售。
2026年8月26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发布液态吸入产品中尼古丁与6-甲基尼古丁的同步分析方法,为监管机构开展相关成分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韩国海关强化进口检查,尼古丁类似物溶液进口量下降83.3%
韩国关税厅9月23日公布了针对电子烟相关液体进口的强化通关管理措施及最新统计数据。
据海关数据,2026年1月1日至9月20日,韩国累计进口尼古丁类似物溶液约15吨,其中来自中国的进口量约为15吨,占总量的99.99%。
同期,无尼古丁溶液进口量约316吨,其中315吨来自中国,占99.7%。
两类进口产品在韩国海关申报中分别统计,不应将无尼古丁溶液全部视为含尼古丁类似物的产品。
韩国海关披露,尼古丁类似物溶液进口量由2026年1—4月的12吨降至5—8月的2吨,下降83.3%。无尼古丁溶液同期进口量则由153吨降至149吨,下降2.6%。
韩国海关公布的电子烟相关液体进口数据
| 产品类别 | 2026年1—4月 | 2026年5—8月 | 进口量变化 |
|---|---|---|---|
| 尼古丁类似物溶液 | 12吨 | 2吨 | -83.3% |
| 无尼古丁溶液 | 153吨 | 149吨 | -2.6% |
来源:韩国关税厅,2026年9月23日。数据为进口通关数量,并非终端产品销量。
韩国海关自2026年6月起逐步加强对相关进口产品的管理。
6月15日起,进口尼古丁类似物及无尼古丁溶液时,企业必须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用于核查产品是否含有尼古丁。
7月16日起,韩国中央关税分析所(Central Customs Laboratory)对电子烟相关液体的全部进口申报批次实施通关前成分分析。
7月28日起,海关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合作建立尼古丁类似物的统一分析方法,结合定性及定量检测,为全国海关提供一致的检测标准。
8月18日起,海关将全部尼古丁类似物及无尼古丁溶液进口申报纳入文件审查范围,要求进口商提交五类材料,包括物质安全数据表、电子交易特别合同、境外生产商及供应链交易关系资料、出口国报关文件,以及相关生产许可证。
韩国海关表示,考虑到相关溶液几乎全部从中国进口,已研究中国电子烟行业的许可制度,并加强核查中国境内生产、流通及出口环节的供应链文件。
除通关前检查外,韩国海关还针对涉嫌将天然尼古丁虚报为尼古丁类似物或无尼古丁溶液、以逃避烟草相关税收的企业开展调查。
根据海关统计,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20日,累计发现22起将含尼古丁电子烟液体错误申报为无尼古丁产品的案件,涉及65.43升相关液体。
海关表示,相关调查还将涉及低报进口价格及不当跨境资金支付等问题。
韩国海关在9月公告中指出,加强通关管理后,尼古丁类似物及无尼古丁溶液进口呈现放缓态势。现有数据并未将全部进口变化直接归因于特定监管措施。
首次公布465款烟草产品检测结果,合成尼古丁2027年纳入检测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10月29日同时公布了首批烟草产品有害成分检测结果,覆盖20家制造商及进口销售商的465款产品。
这批产品包括256款传统卷烟、104款加热烟草产品,以及105款液态电子烟。
上述105款液态电子烟属于烟草有害成分检测范围,与6月调查的105款宣称不含尼古丁的液态吸入产品并非同一批样本。
韩国政府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256款传统卷烟均检出尼古丁及焦油;104款加热烟草产品均检出尼古丁、焦油及甲醛;105款液态电子烟均检出尼古丁、丙二醇和甘油,其中99款检出甲醛。
由于传统卷烟、加热烟草及液态电子烟采用不同检测方式和计量单位,韩国政府表示,不能直接比较各类别结果以判断产品之间的相对危害。
此次465款产品的检测数据未覆盖2026年4月新纳入烟草定义的合成尼古丁产品。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表示,将从2027年开始对合成尼古丁烟草产品开展有害成分检测并公开结果,同时开发液态电子烟排放物的标准检测方法。
截至2026年11月3日,合成尼古丁已进入韩国烟草法律体系,但相关有害成分检测与信息公开安排尚待进一步实施。6-甲基尼古丁等尼古丁类似物虽已受到进口检查、成分检测及销售管理措施影响,仍未被纳入本次烟草危害管理五年计划。
韩国政府尚未公布将6-甲基尼古丁正式纳入烟草定义的具体修法方案,也未确定针对该物质的全国性产品禁令或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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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韩国保健福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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