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监管

美国爱荷华州电子烟目录11月16日拟上线:未列名产品禁售,制造商每款每天面临1,000美元罚款

11-05
两个至上
11-05
美国爱荷华州税务厅计划于2026年11月16日公布首份电子烟产品目录,目录生效后,未列名产品将不得在州内销售或要约销售。税务厅预计12月17日开始实施处罚,此前21个工作日以合规教育为主。根据2024年通过的HF 2677法案,零售商、分销商及批发商销售未列名产品,将面临每款每天300美元的民事罚款;制造商面临每款每天1,000美元罚款。目录准入包括FDA已授权产品,以及符合特定历史销售及PMTA申请条件的产品。该制度此前因诉讼暂停,2026年7月联邦上诉法院撤销初步禁令后重新推进。

核心概要

  • 爱荷华州预计11月16日公布首份电子烟产品目录,目录公布后,未列名产品不得销售或要约销售。
  • 州税务厅计划在首21个工作日侧重合规教育,并于12月17日开始处罚执法;地方执法机构的安排可能不同。
  • 未列名产品的销售可使零售商、分销商及批发商面临每款每天300美元罚款,制造商面临每款每天1,000美元罚款。
  • 申请列名须具有FDA营销授权,或符合2016年已销售、2020年按期提交PMTA且申请仍处于特定未决状态等条件。
  • 2026年7月,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撤销阻止该制度实施的初步禁令;相关诉讼并未因此终结。

2Firsts

2026年11月5日

美国爱荷华州税务厅(Iowa Department of Revenue)10月30日宣布,计划于11月16日公布首份电子烟产品目录(Vapor Products Directory)。目录公布并生效后,未列入目录的电子烟及适用雾化产品将不得在该州销售或要约销售。

州税务厅预计于12月17日开始实施处罚,此前21个工作日主要开展合规教育。根据州法,销售未列名产品的零售商、分销商及批发商可能面临每款每天300美元的民事罚款,制造商则可能面临每款每天1,000美元罚款。

这一制度由2024年通过的众议院第2677号法案(House File 2677,HF 2677)建立,曾因行业企业提起诉讼而暂停实施。2026年7月,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撤销此前阻止州政府执行该制度的初步禁令,州税务厅随后恢复产品认证程序。

法院禁令撤销后,州政府重新确定目录上线时间

爱荷华州2024年通过HF 2677,要求在州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符合州级认证及目录列名规定。相关条款现载于《爱荷华州法典》第453A.52至453A.52G条。

2024年12月,行业协会、电子烟制造商、分销商及零售商等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州目录制度受到联邦烟草监管法律的优先适用原则限制。

2025年5月,联邦地区法院发布初步禁令,暂时阻止州政府执行目录制度。

2026年7月30日,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 Iowans for Alternatives to Smoking & Tobacco, Inc. v. Mosiman 一案中撤销该初步禁令。上诉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其联邦法律优先适用主张具有足够的胜诉可能性,并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继续审理。

9月4日,联邦地区法院解除禁令后,爱荷华州税务厅重新开放产品认证申请。

州政府原计划于10月15日公布目录,但因需要进一步核查制造商提交的认证材料而推迟。

10月30日,税务厅公布新的预计时间表:

日期监管安排
2026年9月4日法院禁令解除,制造商恢复提交认证申请
2026年11月16日预计公布首份产品目录,未列名产品自目录生效后不得销售
首次公布后21个工作日州税务厅以合规教育为重点
2026年12月17日预计开始实施目录违规处罚

州税务厅表示,上述日期仍可能调整。

目录一经公布,销售未列名产品的禁令即适用。12月17日是州税务厅预计开始处罚执法的日期,而非销售禁令首次生效日期。

州政府同时指出,地方执法机构可依法开展检查,其执法安排可能与税务厅不同。

两类产品可申请列名,PMTA待审不等于FDA授权

按照爱荷华州法律,制造商须为拟在州内销售的每款电子烟产品单独提交认证,并证明符合两类准入条件之一。

第一类是已经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营销授权(Marketing Authorization)或适用同类命令的产品。

第二类是符合特定历史条件的产品:2016年8月8日已在美国市场销售;制造商于2020年9月9日或之前向FDA提交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PMTA);相关申请仍在FDA审查中,或其最终决定尚未生效。

制造商须提供FDA授权文件,或FDA确认收到PMTA及相关申请状态的证明。

准入条件FDA已授权产品特定PMTA未决产品
FDA营销授权已获得尚未获得最终有效授权
历史销售日期不适用额外历史条件2016年8月8日已在美国销售
PMTA提交日期按授权文件核实2020年9月9日或之前
申请状态已取得适用命令仍在审查,或最终决定尚未生效
爱荷华州目录仍须完成州级认证并正式列名同样须完成州级认证并正式列名

每款产品的年度认证费用为100美元,认证于每年7月31日到期,制造商须按规定续期。

州税务厅明确规定,产品只有在认证获认可并列入正式公布的目录后,才符合州目录销售要求。提交申请本身不构成列名。

州目录也不等同于FDA营销授权。符合爱荷华州历史PMTA条件并获州目录列名的产品,仍须遵守联邦烟草产品法律。

该州对电子雾化产品的定义涵盖含尼古丁及不含尼古丁的适用电子烟设备、烟液、烟弹及其他相关产品。

单独销售的空储液仓、电池、线圈及保护壳等配件通常不需要列入目录;但相关配件与电子雾化产品作为未逐项标价的组合销售时,适用的雾化产品仍须符合列名要求。

现代口含尼古丁袋在州法中另有产品类别定义,不属于此次电子烟产品目录的直接适用范围。

制造商与零售商均受监管,罚款按产品和天数计算

根据《爱荷华州法典》第453A.52B条,目录制度对制造商及销售渠道分别设置处罚标准。

零售商、分销商及批发商销售或要约销售未列名电子烟产品,可被处以每款产品每天300美元的民事罚款,直至产品退出市场或正式列入目录。

制造商直接或通过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渠道销售未列名产品,则可能面临每款产品每天1,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相关罚款按照违规产品及持续天数计算,并非针对单次检查设置统一固定金额。

对于重复违规的零售商,法律还规定逐级处罚:

零售商违规情况额外处罚
两年内第二次违规1,500美元罚款或暂停许可证30天
三年内第三次违规1,500美元罚款及暂停许可证30天
三年内第四次违规1,500美元罚款及暂停许可证60天
四年内第五次违规撤销零售许可证

制造商明知而在认证材料中作出虚假陈述,还可能因每项虚假陈述承担刑事责任。

州法律允许税务厅及执法人员开展不事先通知的合规检查。对于发现违规的零售商或分销商,法律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后续检查。

税务厅表示,首份目录公布后将给予21个工作日的合规教育期,并预计从12月17日开始实施处罚。期间销售未列名产品仍属于州法禁止的行为。

这些处罚均为法定违规后果,并不代表州政府目前已经针对具体企业作出处罚决定。

产品目录将影响供应链采购与库存管理

目录制度还对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提出持续性的认证及库存管理要求。

制造商须在认证资料发生重大变化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州税务厅报告,包括FDA作出营销授权、拒绝授权或其他影响产品监管状态的决定。

州税务厅须至少每月更新一次产品目录,并向零售商、分销商和批发商通报变动。

零售商采购用于转售的电子雾化产品时,须从具有适当州级许可证的分销商或次级批发商采购。

对于未在爱荷华州登记经营的州外制造商,法律还要求其指定州内法律文书送达代理人,作为产品列入或保留在目录中的条件之一。

2025年5月2日或之前已经提交申请并支付费用的制造商,可按照州税务厅的过渡安排,由主管部门在截至2027年7月31日的当前认证期内继续处理原申请。除申请被拒绝或认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外,相关企业不必为本期重新申请或缴费。

如果某款产品日后从目录中被移除,州法要求零售商、分销商及批发商在产品移除后的21个工作日内,将其从库存中移除并退回制造商处理。期限届满后,相关产品可能被视为违禁品,面临扣押、没收及销毁。

截至11月4日,爱荷华州尚未公布首份正式产品目录,也未发布已通过认证的制造商、品牌及产品总数。

因此,目前尚不能确认哪些具体电子烟品牌或SKU将在11月16日后获准依州目录规定销售,也无法量化该制度将影响多少零售门店或现有库存。

关注2Firsts,及时了解美国各州电子烟产品目录、FDA监管、市场准入及零售渠道变化。

Cover Image Source: Iowa Department of Revenue / Iowa Legislature.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推荐阅读
日烟国际JTI加码菲律宾亚洲制造枢纽,21亿比索投资升级烟草加工与出口能力
日烟国际JTI加码菲律宾亚洲制造枢纽,21亿比索投资升级烟草加工与出口能力
JTI Asia Manufacturing Corp.(JTI-AMC)向菲律宾Batangas省Malvar制造基地追加21亿菲律宾比索(约3700万美元)投资,用于升级烟草原料处理和加工能力。其中约19亿比索用于建设JTI在东南亚首个干冰膨胀烟草(DIET)设施,另有超过1.77亿比索用于扩建Controlled Atmosphere处理设施。该Batangas工厂目前供应菲律宾市场,并出口至22个海外市场,是JTI在亚洲的主要制造基地之一。
大公司追踪
09-24
韩国将监管延伸至无人电子烟店,合成尼古丁纳入烟草监管后再补零售渠道缺口
韩国将监管延伸至无人电子烟店,合成尼古丁纳入烟草监管后再补零售渠道缺口
韩国性别平等家庭部9月14日宣布,拟将无人电子烟销售场所指定为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和就业的场所,要求经营者核验进入者年龄,并张贴未成年人禁入及禁聘标识。该行政告示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6日。此次措施是在韩国今年4月扩大法定“烟草”定义、将天然及合成尼古丁产品纳入《烟草事业法》后,对无人零售渠道进一步补充监管。与此同时,不含尼古丁或使用6-甲基尼古丁等尼古丁类似物的产品仍处于政府风险评估和进一步监管讨论中。
监管
09-21
产品|BAT在美国推出Vuse Pro,App验龄后激活并配套4款5%风味Pod
产品|BAT在美国推出Vuse Pro,App验龄后激活并配套4款5%风味Pod
British American Tobacco(BAT,英美烟草)旗下Reynolds American正在美国推进Vuse Pro电子烟系统销售。该产品采用可充电主机与预注油封闭式Pod设计,首次使用前需通过Vuse Pro App完成年龄验证,并通过Bluetooth与设备配对激活;App还提供设备锁定、自动锁定及设备查找等功能。Vuse美国官网目前列出Peach、Berry、Watermelon和Fresh Mint四款5.0% NBW尼古丁盐Pod,并提供2只装和4只装。产品尚未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营销授权。
产品
09-10
马来西亚毒药委员会支持重启电子烟液态尼古丁豁免,2023年曾一致反对
马来西亚毒药委员会支持重启电子烟液态尼古丁豁免,2023年曾一致反对
据马来西亚医疗政策媒体CodeBlue 2026年11月2日报道,马来西亚毒药委员会已支持卫生部长提出的电子烟液态尼古丁豁免提议。该委员会曾于2023年一致反对类似方案,但当时政府仍实施豁免。2026年5月,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2023年豁免决定违法,政府随后于8月撤回上诉。新的部长豁免令尚未公布。此次动向涉及《1952年毒药法》与《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制法》的适用关系,以及政府在2023年5月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征收的3.5451亿林吉特电子烟消费税。
监管
11-03
产品|PIXL在英国推出6mL PIXL 5K,与12mL PIXL 8000形成双容量产品组合
产品|PIXL在英国推出6mL PIXL 5K,与12mL PIXL 8000形成双容量产品组合
电子烟品牌PIXL已在英国推出PIXL 5K可重复使用预注油烟弹设备,采用2mL预注油烟弹与4mL补充烟油容器组合,总烟油容量6mL,尼古丁盐浓度20mg/mL,品牌标称最多约5,000口。产品最迟于2026年8月进入英国零售渠道,与总容量12mL的PIXL 8000并行销售。英国自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产品税,每毫升烟油征税0.22英镑。按完整耗材组合容量计算,PIXL 5K和PIXL 8000分别对应1.32英镑和2.64英镑的理论税额
产品
10-10
日本调查:49.5%受访者称烟草继续涨价将减少使用,逾六成对无尼古丁电子烟等替代品感兴趣
日本调查:49.5%受访者称烟草继续涨价将减少使用,逾六成对无尼古丁电子烟等替代品感兴趣
日本吸烟用品企业莱特克(Lightec)9月公布的一项1,088人网络调查显示,在烟草价格进一步上涨的情况下,49.5%的受访者表示将减少使用量,25.1%考虑转向更便宜品牌,14.5%考虑使用或搭配VAPE、无尼古丁茶叶棒等替代产品。调查还显示,64.6%的受访者对相关替代品表示“非常”或“比较”感兴趣。该调查由销售NICOLESS VAPE等相关产品的企业自行实施,结果不代表日本吸烟人口总体。
数据
10-12
《华尔街日报》:美国FDA拟加快电子烟和尼古丁袋授权,将重新审视2021年PMTA规则
《华尔街日报》:美国FDA拟加快电子烟和尼古丁袋授权,将重新审视2021年PMTA规则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特朗普政府正准备调整电子烟和尼古丁袋的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MTA)审查流程,FDA预计将重新审视2021年相关规则,并可能简化部分科学研究要求、缩短审查时间。FDA尚未正式公布相关调整。过去一年,FDA已通过尼古丁袋快速审查试点、ENDS申请指导、CTP Portal NextGen系统升级等措施提高审查效率。截至2026年8月,FDA已授权43款尼古丁袋和48款电子烟产品。
美国监管
09-24
美国扩大非法电子烟联合执法,ATF将PACT Act权限纳入贸易欺诈工作组
美国扩大非法电子烟联合执法,ATF将PACT Act权限纳入贸易欺诈工作组
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9月23日宣布加入跨部门贸易欺诈工作组(Trade Fraud Task Force),以加强针对非法、虚假申报及走私电子烟和烟草产品的联邦执法。ATF将把《Prevent All Cigarette Trafficking Act》(PACT Act)下针对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州际销售的注册、报告、运输和记录检查权限纳入工作组。ATF表示,这将增强对相关产品从美国入境点进入国内运输和分销网络的追踪能力。
美国监管
09-28
中国电子烟相关产品出口2026年Q3增长4.5%,对英增长21.6%抵消对美下滑
中国电子烟相关产品出口2026年Q3增长4.5%,对英增长21.6%抵消对美下滑
2026年第三季度,中国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出口额达到28.59亿美元,同比增长4.5%。英国成为最大的单一市场增量来源,对英出口增长21.6%,增加8,188万美元;美国出口下降5.2%,减少5,358万美元。季度末增长明显放缓,9月全球出口同比下降6.3%,其中对美出口下降37.8%。产品方面,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贡献了季度净增量的82%以上,电子烟设备出口基本持平。2026年1—9月累计出口78.18亿美元,同比增长4.0%。
数据
10-26
美国宾州163条电子烟产品列入可售目录:Vuse、JUUL在列,OXBAR等此前待审中国品牌缺席;10月19日起Geek Bar等未列名产品面临执法
美国宾州163条电子烟产品列入可售目录:Vuse、JUUL在列,OXBAR等此前待审中国品牌缺席;10月19日起Geek Bar等未列名产品面临执法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自2026年10月19日起执行电子烟产品目录销售限制。10月18日正式目录包含7家制造商的163条产品记录,涵盖Vuse、JUUL、NJOY、Logic和Naked 100等品牌;Geek Bar、RAZ、Lost Mary等未见列名。四大跨国烟草集团及JUUL合计拥有112条记录,占68.7%,帝国品牌旗下blu缺席。目录包括15条一次性电子烟、40条瓶装烟液及10条标注0mg的产品,未见开放式可注油设备。州政府仍有22份制造商认证待审,LYCO、OXBAR和Boulder/Rock尚未进入正式目录,思摩尔供应的Logic系列有4个对应型号以品牌方名义列名。
监管
10-19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