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及相关政策解读

2022-05-12
2022-05-12
5月1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及相关政策解读。

【两个至上报道】5月1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及相关政策解读,二者原文如下:

 

《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为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2年第1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

 

第二条  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上应标注警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  警语内容分三组。

 

第一组:吸电子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

 

第二组:尽早戒电子烟有益健康 戒电子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第三组: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 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第四条  第一组警语应在正面(主要可见面)固定使用,第二组、第三组警语在背面轮换使用。对于仅有一个主要可见面的,第一组警语应固定使用,第二组、第三组警语在同一面内轮换使用。

 

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条码的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每年应轮换使用不同警语,使用时不要求电子烟与其销售包装一一对应。

 

第五条  警语区应位于其所在面下部,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5.0%。应以分割线(框)将警语区清晰划出。分割线应为不间断的直实线且应闭合或与边框(沿)闭合,分割线(框)的线条宽度应≥1.0mm。警语区面积不包括分割线(框)。警语区不应被遮蔽、抹去、切断,除警语外,其他文字、图案和标识不得进入警语区。

 

第六条  警语区内应标注“本公司提示”字样,位于第一组警语上部。

 

第七条  警语区及警语区内文字应明确、清晰和醒目,易于识别,字体采用黑体字,文字方向应与商标文字或图案的正向可视方向或与其垂直方向一致。标注方式应为直接印刷(制)、不可粘贴,并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确保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辨。

 

警语区所在面面积≥48.0cm2的,警语区内文字字体高度应≥4.5mm,且文字占警语区面积比例≥13.3%;面积<48.0cm2的,警语区内文字字体高度应≥2.0mm,且文字占警语区面积比例≥28.9%。

 

第八条  警语区内文字与背景色差值△Eab≥40,底色可采用原单底色。

 

第九条  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内包装、标志和产品说明书中,禁止使用误导性和诱导性语言,如“保健、疗效、安全、环保、低危害、减害、戒烟、替代、高品质、性能提升、过瘾、不伤身”等有关功效用语,“淡味、超淡味、柔和、低焦油、无焦油、低烟碱”等有关品质用语,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用语等。

 

第十条  烟碱成分及其他内容的标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政策解读

 

为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了《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明确“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产品包装标识和警语的相关规定”。

 

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是提醒消费者吸电子烟有害健康、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禁止误导和诱导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有效举措,是将电子烟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2年第1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针对电子烟产品特点,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二、《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的主要内容

 

《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警语内容及轮换要求;三是明确了警语区位置、面积、分割线等方面要求;四是明确了警告主体;五是明确了警语字体、大小、与背景色差等方面要求;六是明确禁止使用误导性和诱导性语言。

 

 

1.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2.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Al Fakher推出尼古丁袋新品 覆盖4种口味、2档浓度
Al Fakher推出尼古丁袋新品 覆盖4种口味、2档浓度
Al Fakher宣布推出尼古丁袋产品,并计划于4月广泛铺货。新品首发包含4种口味、2档尼古丁浓度。
国际
04-01
美国FDA烟草产品中心主任:PMTA积压量下降70%,已审查约2700万份申请并加强执法
美国FDA烟草产品中心主任:PMTA积压量下降70%,已审查约2700万份申请并加强执法
美国FDA烟草产品中心(CTP)代理主任表示,该机构在过去一年中将上市前烟草申请(PMTA)积压量削减约70%,并已清除受理排队。他称,FDA已审查约2700万份申请,但只有少数产品获得授权,主要原因是大多数申请缺乏足以证明公共健康益处的科学数据。FDA正通过尼古丁袋试点项目加快部分产品类别的审查,同时继续加强对非法电子烟产品的执法。
国际
04-23
LOST MARY发布首款透明烟弹产品VIZ 最高标称可达5.5万口
LOST MARY发布首款透明烟弹产品VIZ 最高标称可达5.5万口
LOST MARY发布VIZ新品,其称这是该品牌首款采用透明360°环绕式烟弹的产品。该产品在烟弹内集成LED显示,可显示烟油余量、设备状态、电量和使用模式。VIZ采用三层雾化结构,搭载三枚网状线圈,标称最高可达55,000口,并提供20种口味。
国际
05-07
印尼拟7月实施电子烟监管新规 涵盖年龄、广告及成分标准
印尼拟7月实施电子烟监管新规 涵盖年龄、广告及成分标准
印尼卫生部正准备实施关于电子烟的监管规定,相关内容已写入2024年第28号政府条例。印尼卫生部表示,该规定将以与传统卷烟相当的标准对电子烟进行管控。卫生部称,该规定计划于7月开始实施,目前正同步制定部长条例和部长决定等配套细则。
国际
04-16
越南研究:电子烟平均接触年龄16.9岁 社交媒体成主要传播渠道
越南研究:电子烟平均接触年龄16.9岁 社交媒体成主要传播渠道
越南一项覆盖近2500名大学生的研究显示,首次使用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产品的平均年龄为16.90岁。14.00%的学生曾尝试电子烟,3.00%正在使用;对于加热烟草,该比例分别为6.00%和0.80%。研究同时指出,在实体销售受限后,电子烟销售正更多转向线上渠道,近35.00%的受访零售点改为线上销售。
国际
04-10
塞尔维亚议会通过贸易法修正案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产品
塞尔维亚议会通过贸易法修正案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产品
塞尔维亚议会通过一揽子贸易法律,提出加强消费者保护,并为商家和在线平台带来多项变化。其中一项重要新规是,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和其他尼古丁产品,以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
国际
04-24
AIR纳斯达克首日跌18.6%,水烟品类接受公开市场检验
AIR纳斯达克首日跌18.6%,水烟品类接受公开市场检验
AIR Global以AIIR代码登陆纳斯达克,首日下跌18.6%,为全球水烟行业提供了少见的公开市场参照。相比一家公司的股价波动,更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属性、市场高度碎片化、依赖场景消费的品类,能否演变为更具规模化和投资价值的消费行业?答案将取决于市场接受度、监管态度、产品创新,以及水烟企业能否建立公开市场能够理解的治理结构。
市场
05-19
欧盟联合行动打击电子烟非法贸易 查获超9400万件产品
欧盟联合行动打击电子烟非法贸易 查获超9400万件产品
欧洲反欺诈局(OLAF)表示,其与30国海关机构联合开展的“JCO VAPE”行动,成功打击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产品非法贸易。此次行动于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15日实施,共查获超过9400万件及2500多千克/升烟草制品、电子烟、设备及相关货物,包括超过190万支电子烟、1551件电子烟液和近6.1万件加热烟草产品。
国际
04-20
瑞典政府部长参观尼古丁袋工厂,称其为重要出口产业
瑞典政府部长参观尼古丁袋工厂,称其为重要出口产业
瑞典外贸与发展合作部长本杰明·杜萨周一访问了尼古丁袋生产商Another Snus Factory,称该行业是重要的出口产业,尽管目前多个欧洲国家正在收紧对这类产品的监管。该公司年产约3000万罐白鼻烟,占据瑞典国内市场约12%的份额。
国际
04-16
美国卫生部长小罗伯特·F·肯尼迪的发言人因水果味电子烟审批辞职
美国卫生部长小罗伯特·F·肯尼迪的发言人因水果味电子烟审批辞职
美国卫生部长Robert F. Kennedy Jr.团队高级发言人Richard Danker已辞去HHS公共事务助理部长职务,原因是其反对FDA近期批准水果味电子烟产品。根据其提交给总统特朗普的辞职信,Danker认为相关产品可能导致青少年接触尼古丁成瘾、肺部损伤以及更高癌症风险,并批评相关审批与HHS此前关于调味尼古丁产品青少年风险的政策指导相矛盾。 此次辞职发生在前FDA局长Marty Makary离职之后。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Makary也曾因反对批准水果味电子烟而与白宫发生冲突。FDA近期批准了Glas品牌的多款调味电子烟,包括芒果味和蓝莓味产品,成为近年来美国电子烟监管的重要转向。
美国监管
05-15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