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

2022-05-18
2022-05-18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许可证数量共635张。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烟零售市场秩序,合理配置电子烟零售市场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海南省内电子烟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电子烟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电子烟零售许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负责全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工作。各市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辖区电子烟零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

 

第五条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对全省电子烟零售点实行数量管理,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根据烟草控制、市场容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行为习惯等因素,对全省各市县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设置指导数(见附件)。

 

定期以市场需求、人口变化、电子烟零售点数量、申请数量、电子烟销量、经营成本及利润等作为参考因素对指导数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应当以指导数为上限,根据依法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达到指导数上限的,不予增设零售点。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定期公示管理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指导数、已设置零售点数量、可增设零售点数量等信息。

 

第七条  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第八条   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或不按要求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九条   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的,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条   报送信息存在虚报材料等不诚信行为未满一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十一条  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包括但不限于母婴用品类、文具玩具类、游乐场所类、休闲冷饮类、游艺娱乐类(含少年宫)等经营场所。

 

第十二条  主营业务专业性较强,且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为通信器材、电子商品、修理修配、美容美甲、保健按摩、药妆医械、医药卫生、五金建材、建筑装潢、洗涤护理、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寄递配送、摄影扩印、金银珠宝、图文打印、家电家具、金融证券、仪器仪表、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机耕农具、鲜活农产、宠物渔具、废品回收、粮油散酒、婚丧祭祀等。

 

第十三条  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一)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二)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三)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四)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的;

 

(八)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九)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

 

(十二)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

 

(十三)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的;

 

(十四)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的;

 

(十五)位于党政机关、医院内部的;

 

(十六)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七)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第十四条  本规划第十三条第十二项中的“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是指中小学校内部及师生出入口可步行最短距离50米范围内,幼儿园内部及师生出入口可步行最短距离3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师生出入口可步行最短距离是指申请人拟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出入口之间的距离,该距离应当以出入口大门为起始点到拟设置零售点经营场所大门为终点。

 

第十五条  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

 

第十六条  本规划中“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化工、油漆、农药、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

害气体的场所。

 

第十七条  本规划由海南省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海南省各市县电子烟零售点数量指导数.doc 

 

1.来源: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2.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推荐阅读
弗吉尼亚州新法收紧电子烟和烟草零售执法,未列入目录产品最高每件罚款1.5万美元
弗吉尼亚州新法收紧电子烟和烟草零售执法,未列入目录产品最高每件罚款1.5万美元
美国弗吉尼亚州一项新法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要求零售店取得许可后方可销售液态尼古丁、电子烟和烟草产品,并授权弗吉尼亚酒精饮料管制局(Virginia ABC)开展定期检查,包括未成年人购买抽查和产品目录核验。州总检察长Jay Jones表示,将利用新权限打击非法电子烟和烟草产品销售。
美国监管
07-20
澳大利亚电子烟广告禁令实施两年后,TikTok等社媒仍是非法销售引流通道
澳大利亚电子烟广告禁令实施两年后,TikTok等社媒仍是非法销售引流通道
澳大利亚自2024年起禁止在所有媒体平台发布电子烟广告,但非法电子烟销售内容仍出现在TikTok、Instagram和YouTube等社交平台。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非法烟草市场也正从实体店转向线上网站,部分网站以普通电商页面形式销售低价烟草和电子烟,并通过WhatsApp、银行转账和快递配送完成交易。
国际
07-15
PMI携手意大利男高音Andrea Bocelli推出“Believe. Further”平台,强化无烟转型叙事
PMI携手意大利男高音Andrea Bocelli推出“Believe. Further”平台,强化无烟转型叙事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PMI)与意大利男高音Andrea Bocelli推出多年期传播平台“Believe. Further”,面向欧洲文化、机构和商业受众展开企业转型叙事;PMI称,截至2026年一季度,无烟产品已占其净收入43%。
国际
07-01
阿根廷更新烟草健康警示规范,电子烟和尼古丁袋纳入强制标识范围
阿根廷更新烟草健康警示规范,电子烟和尼古丁袋纳入强制标识范围
据阿根廷多家媒体报道,阿根廷卫生部发布第796/2026号决议,更新烟草及尼古丁产品健康警示图文规范。新规将电子烟、vape、加热烟草产品、sticks和尼古丁袋纳入健康警示范围,并要求相关产品标注尼古丁高度成瘾风险。
监管
07-08
日本加热式烟草税制改革推动涨价,日烟JT旗下Ploom全31款烟弹10月上调40日元
日本加热式烟草税制改革推动涨价,日烟JT旗下Ploom全31款烟弹10月上调40日元
日本烟草公司(JT)宣布,因日本政府计划于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加热式烟草税制,公司已向日本财务大臣提交旗下Ploom品牌烟弹零售价格调整申请。若获批准,Ploom系列全部31款产品将统一上涨40日元。调整后,EVO系列20支装价格为620日元,MEVIUS系列为590日元,CAMEL系列为570日元。JT表示,此次价格调整旨在应对加热式烟草税制变化,并维持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此次税制改革将进一步缩小日本传统卷烟与加热式烟草之间的税负差异,可能推动日本加热式烟草市场价格体系变化。
大公司追踪
07-22
上海烟草集团启动加热卷烟配套动力设备采购项目,规模1098万元
上海烟草集团启动加热卷烟配套动力设备采购项目,规模1098万元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启动2026年上海卷烟厂加热卷烟配套动力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规模为1098万元人民币,计划采购6台组合式空调机组及相关配套电气、控制设备,用于上海卷烟厂生产区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设备深化、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
国内
08-07
产品|Vapsolo推出Sixer 180K,以6合1架构升级一次性电子烟产品设计
产品|Vapsolo推出Sixer 180K,以6合1架构升级一次性电子烟产品设计
Vapsolo推出旗舰一次性电子烟Sixer 180K,通过六个独立烟油仓、六个独立Mesh雾化芯及最高180,000口设计,将多口味产品由口味组合进一步发展为独立硬件架构。在一次性电子烟持续迈向超高口数的同时,产品竞争也开始由续航参数延伸至模块化设计与多口味切换体验。
产品
07-03
Fifty Bar遭美国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电子烟品牌“美国制造”叙事遇监管考验
Fifty Bar遭美国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电子烟品牌“美国制造”叙事遇监管考验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Fifty Bar相关公司Lucky Bar Holdings LLC发出警告信,质疑其“Built in the USA”“Proudly made in the USA”等产地声明。FTC称,现有信息显示该公司可能在产品全部或重要部分进口的情况下,仍对电子烟产品作出未经限定的美国原产地声明。该事件显示,美国电子烟监管正在从FDA上市授权延伸至广告、标签和产地营销合规。
美国监管
07-20
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纳入尼古丁产品试点研究,国防部将评估电子烟等替代方案对军人的影响
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纳入尼古丁产品试点研究,国防部将评估电子烟等替代方案对军人的影响
2026年7月2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2027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相关版本,其中第707节涉及国防部针对军人烟草使用开展试点评估,电子烟、尼古丁袋、加热烟草产品等新型尼古丁产品被纳入研究范围。该试点主要面向现役军人中仍使用燃烧烟草产品的人群,旨在评估不同戒烟和替代方案的影响。该条款并非授权军方推广电子烟,也不是电子烟禁令,而是美国国会在军事健康政策框架下对尼古丁产品进行评估的一部分。
美国监管
07-28
中国一次性品牌OXBAR、LYCO挑战Vuse、JUUL:宾州Pending(待认证)名单勾勒未来合法电子烟市场
中国一次性品牌OXBAR、LYCO挑战Vuse、JUUL:宾州Pending(待认证)名单勾勒未来合法电子烟市场
2026年6月26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更新ENDS Pending Certifications名单,首次集中展现了未来合法电子烟市场(legal market)的竞争格局。名单涵盖Vuse、JUUL、Logic等国际烟草公司品牌,以及OXBAR、LYCO等中国背景品牌,同时覆盖封闭式换弹、开放式烟油及一次性电子烟等主要产品路线。与当前市场竞争不同,这份名单反映的并非销量排名,而是符合FDA PMTA时间线及州级认证要求的产品组合。随着2026年10月宾州执法节点临近,品牌竞争正逐步从市场份额(Market Share)转向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
美国监管
07-06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