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

2022-05-19
2022-05-19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许可证数量共988张。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烟零售市场秩序,合理配置电子烟零售市场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江西省电子烟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电子烟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电子烟零售许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  根据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和电子烟企业成本、零售点合理利润等因素,对电子烟零售点实行数量管理。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根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行为习惯等因素,确定全省各县(市、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见附件1);

 

根据上述因素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示调整结果。

 

第六条  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以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布实施的本辖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为上限,依法受理审批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本辖区零售点数量达到上限后,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队轮候。

 

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通过所属市级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或本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许可证办理窗口每月底公示本辖区零售点数量上限、已设置零售点数量、排队轮候情况等信息。

 

第七条  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以及其它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八条  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器材、电子商品、修理修配、美容美甲、保健按摩、药妆医械、五金建材、建筑装潢、洗涤护理、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寄递配送、摄影扩印、金银珠宝、图文打印、家电家具、金融证券、仪器仪表、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机耕农具、祭祀用品等专业性较强,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九条  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或不按要求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十条  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的,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一条  报送信息存在虚报材料等不诚信行为未满一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十二条  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一)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二)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三)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

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四)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的;

 

(八)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九)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

 

(十二)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的距离标准,见附件2);

 

(十三)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的;

 

(十四)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的;

 

(十五)位于党政机关、医院内部的;

 

(十六)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七)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第十三条  本规划中“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由砖、钢、混等材料建成的封闭且不可移动,具备实物商品展示的经营设施、条件的场所,不包含居民楼内公用巷道、楼梯间、流动摊点(车、棚)、报刊亭、违章建筑、活动板房、临时建筑物、危房、市政规划已标示待拆迁建筑等。

 

第十四条  本规划中“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是指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有关化工、油漆、农药、化肥、鞭炮、燃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容易挥发造成电子烟污染的场所。

 

第十五条  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本规划所称“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测量标准为申请人拟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与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之间,按照交通管理规则测量的最短步行距离。测量的起点与终点分别为申请人经营场所出入口两侧与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最近一侧门边缘。

 

第十七条  本规划由江西省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1.江西省电子烟零售点数量分布

 

2.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的距离标准

INTER-TABAC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小崧股份2025半年报:电子烟业务营收跌54.57%至2621万元,占总收入不足5%
小崧股份2025半年报:电子烟业务营收跌54.57%至2621万元,占总收入不足5%
小崧股份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电子烟业务营收2620.68万元,同比下降54.57%,在公司总营业收入中占比仅为4.65%,低于2024年同期的 7.26%。公司在半年报中指出,电子烟行业受美国市场需求骤降、国际关税和合规政策趋严影响,整体出口承压。
资讯
09-01
公司|日烟国际柬埔寨公司获“税务合规金证书”
公司|日烟国际柬埔寨公司获“税务合规金证书”
日本烟草国际(柬埔寨)有限公司获颁“税务合规金证书”,有效期涵盖2026–2027年,这是公司连续第三次获此认可。
资讯
09-05
西班牙电子烟法案完成欧盟内部市场审查,进入议会程序
西班牙电子烟法案完成欧盟内部市场审查,进入议会程序
西班牙《烟草法》修订草案近日迎来关键进展。2Firsts 近期从西班牙政府相关人士处确认,草案已完成欧盟内部市场审查程序,并在 9 月初已经获得部长会议批准。这一决定意味着,尽管欧盟委员会和多个成员国曾提出反对意见,西班牙仍坚持原有条款,草案现已进入议会审议阶段。
资讯
09-30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公告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公告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公告。
资讯
09-11 ·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
巴西多部门联合行动查获20箱非法电子烟,价值约9万美元
巴西多部门联合行动查获20箱非法电子烟,价值约9万美元
巴西破获非法电子烟走私案件,20箱电子烟被查获,总价值估计50万雷亚尔(约9万美元)。
资讯
09-18
路透社:FDA 尼古丁袋试点放宽要求,取消部分产品专项研究
路透社:FDA 尼古丁袋试点放宽要求,取消部分产品专项研究
内部会议记录显示,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 FDA 将通过新试点计划放宽对尼古丁袋制造商的要求,取消部分产品专项研究提交要求,转而依赖通用研究数据,同时缩短审查周期、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此为 FDA 对吸烟替代品持温和立场的首个明确信号。该试点或让菲莫国际(Zyn)、奥驰亚(On!)、英美烟草(Velo)等烟草公司受益,但引发争议:FDA 称尼古丁袋风险较低且暂未推高青少年使用率,前 FDA 官员及学者则认为缺乏产品专项研究难判健康效益,且存在青少年隐蔽使用隐患,咨询公司也指出部分高成本研究仍需保留,制造商申请难度未完全降低。
资讯
09-19
乌克兰学者估算:电子烟黑市规模达九成,2025年财政或减收约1.8亿美元
乌克兰学者估算:电子烟黑市规模达九成,2025年财政或减收约1.8亿美元
乌克兰学者估算,电子烟黑市规模估占整体市场约93%,按乌央行汇率测算,若黑市维持当前规模,乌克兰2025年各级预算将少收约1.80亿美元。
资讯
10-16
JUUL旧金山总部大楼或被出售 债务交易洽谈中
JUUL旧金山总部大楼或被出售 债务交易洽谈中
房地产公司Affinius Capital正洽售Juul旧金山总部大楼贷款债权,Madison Capital或接手。若交易达成,大楼将在六年后易主,标志Juul在监管压力下继续调整资产布局。
国际
10-23
特稿|味觉之争:西班牙对电子烟口味与尼古丁袋的限制,引发欧盟单一市场之争
特稿|味觉之争:西班牙对电子烟口味与尼古丁袋的限制,引发欧盟单一市场之争
西班牙卫生部推动的电子烟口味禁令与尼古丁袋剂量限制,已从国内控烟举措演变为欧盟层面的重大争议。本文将系统梳理这一过程,回顾政策背景、欧盟审议、各方立场与潜在影响,揭示事件如何超越控烟范畴,触及欧盟单一市场自由原则的核心。
资讯
08-29
美国研究发现尼古丁袋或助烟草用户戒烟,但安全性仍待确定
美国研究发现尼古丁袋或助烟草用户戒烟,但安全性仍待确定
美国一项新研究发现,尼古丁袋(如 Velo 和 Zyn 品牌)可能帮助吸烟者和电子烟用户戒烟。尽管尼古丁袋不能作为戒烟辅助产品进行营销,但研究显示,最近戒烟的人使用尼古丁袋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近四倍。研究还发现,尼古丁袋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吸烟者、电子烟用户和无烟烟草用户中。尽管如此,尼古丁袋的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资讯
09-17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