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暂行规定》的公告

2022-05-23
2022-05-23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规范电子烟零售市场秩序,合理配置电子烟零售市场资源,促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电子烟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烟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电子烟零售许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电子烟经营场所应当与经营类别、适用功能、法定用途相匹配,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依法取得了使用权,不包括流动摊点(车、棚、柜),临时建筑,住宅、公寓或其附属的地下室、储藏室、车库等。

 

经营场所地址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一致。

 

第四条 电子烟零售点布局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市场、总量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平稳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和企业成本、零售点合理利润等因素,对电子烟零售点实行区域划分、数量管理、间距控制相结合的布局方式。

 

第六条 电子烟零售点实行数量管理,根据现存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数量、消费行为习惯等因素,参照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将设区的市划分为七类,将县(市、区)划分为十八类,分别规定每万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附件1、2)。

 

第七条 电子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应当在500米以上。

 

第八条 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

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第九条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距离100米以内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未成年人活动聚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内部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一条 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母婴用品店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二条    主营业务为服装鞋帽、药妆医械、物流寄递、电子商品、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美发美容、美甲纹身、保健按摩、汽车维修、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五金化工、鲜花绿植、家居建材、装修装潢等专业性较强,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三条 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或不按要求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被行

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十四条 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的,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第十五条 报送电子烟相关信息存在虚报材料等不诚信行为未满一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第十六条 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一)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二)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三)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四)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

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

 

(六)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销售电子烟产品,或以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的;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的;

 

(八)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九)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

 

(十二)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的;

 

(十三)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的;

 

(十四)位于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内部的;

 

(十五)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距离”是指从申请人正常开放的经营场所出入门口中间点到相关场所正常开放的出入门口中间点,按照交通规则测量的可通行的最短距离。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电子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指相邻的两个电子烟零售点的经营场所进出口通道中间点之间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二)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等内部设置电子烟零售点的,距离还应包括内部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三)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到电子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指上述学校进出口通道中间点与电子烟零售点的经营场所进出口通道中间点之间可通行的最短距离,不包括教职工通道、后勤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垃圾通道以及长年关闭的进出口等。

 

第十八条 测量距离应当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一)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认可的测量工具。

 

(二)应当按照行人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习惯性行走的最短路径进行测量。遇到临时障碍物绕行的距离除外。

 

(三)与电子烟零售主要经营活动场所相独立的、不直接开展零售活动的仓储场所,不纳入距离测量范围。

 

(四)实地测量时,由两名以上核查人员在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见证下完成。

 

申请人或代理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测量,重新测量最多不超过两次。最后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对测量工具、测量过程、测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申请人或代理人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测量过程应当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第十九条 2021年11月10日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不受本规定第七条的限制。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

 

 

点击下载:

附件1.设区的市类别划分及每万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doc

 

附件2.县(市、区)类别划分及每万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doc

 

1.来源:山东省烟草专卖局

2.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推荐阅读
数据|2026年前5个月中国电子雾化设备出口增长13%,含尼古丁产品出口下降6.9%
数据|2026年前5个月中国电子雾化设备出口增长13%,含尼古丁产品出口下降6.9%
根据中国海关出口数据,2026年1—5月,中国电子烟相关产品出口结构继续调整。电子雾化设备(HS 85434000)出口额同比增长13.00%,出口数量和平均单价均实现增长;含尼古丁非燃烧吸用产品(HS 24041200)出口额同比下降6.89%,出口数量有所减少,但平均出口价格保持增长。数据显示,不同产品类别在海外市场呈现不同发展态势,出口结构持续发生变化。
数据
06-30
产品|Republic Technologies推出ZIG尼古丁袋,传统烟草配件品牌进入无烟尼古丁市场
产品|Republic Technologies推出ZIG尼古丁袋,传统烟草配件品牌进入无烟尼古丁市场
英国消费品企业Republic Technologies UK推出ZIG尼古丁袋(ZIG Nicotine Pouches),首次进入无烟草尼古丁袋市场。该产品计划于2026年8月起进入英国便利店、超市及烟草零售渠道,首批推出6种口味及8mg、12mg、17mg三种尼古丁规格。此次布局显示,传统烟草相关品牌正持续拓展至尼古丁袋等新型尼古丁产品领域。
英国市场
07-21
盖洛普(Gallup)首次追踪尼古丁袋使用:美国成年人卷烟使用率11%、电子烟9%、尼古丁袋4%
盖洛普(Gallup)首次追踪尼古丁袋使用:美国成年人卷烟使用率11%、电子烟9%、尼古丁袋4%
美国民意调查机构盖洛普(Gallup)发布的2026年《消费习惯调查》(Consumption Habits)首次纳入尼古丁袋使用情况。调查显示,11%的美国成年人表示过去一周吸食过卷烟,9%的成年人表示过去一周使用过电子烟,4%的成年人表示过去一周使用过尼古丁袋产品。与此同时,美国成年人卷烟使用率继续维持在盖洛普长期调查低位,电子烟使用率近年来保持相对稳定。
美国市场
23小时前
弗吉尼亚州新法收紧电子烟和烟草零售执法,未列入目录产品最高每件罚款1.5万美元
弗吉尼亚州新法收紧电子烟和烟草零售执法,未列入目录产品最高每件罚款1.5万美元
美国弗吉尼亚州一项新法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要求零售店取得许可后方可销售液态尼古丁、电子烟和烟草产品,并授权弗吉尼亚酒精饮料管制局(Virginia ABC)开展定期检查,包括未成年人购买抽查和产品目录核验。州总检察长Jay Jones表示,将利用新权限打击非法电子烟和烟草产品销售。
美国监管
07-20
德国多特蒙德烟草展2026:更多监管、市场准入与创新议程发布,2Firsts将举办中国市场主题论坛
德国多特蒙德烟草展2026:更多监管、市场准入与创新议程发布,2Firsts将举办中国市场主题论坛
德国多特蒙德烟草展2026将汇集国际专家,围绕欧洲监管、税收政策、追踪与追溯、市场准入、零售影响、消费者行为与创新展开讨论,并关注波兰烟草种植业及欧洲烟草与尼古丁市场碎片化问题。媒体合作伙伴2FIRSTS将于9月16日举办第二届“2FIRSTS Connect at InterTabac”,聚焦中国烟草与尼古丁产业发展。
2Firsts
08-06
IMB(帝国烟草)拟削减美国和欧洲数千岗位,烟草巨头推进成本重组
IMB(帝国烟草)拟削减美国和欧洲数千岗位,烟草巨头推进成本重组
据路透社援引彭博社报道,英国烟草企业帝国品牌集团(Imperial Brands PLC)计划在美国和欧洲削减数千个岗位,作为成本优化和组织调整计划的一部分。该消息公布后,公司股价受到市场关注。此次调整发生在全球烟草行业持续转型背景下,传统卷烟业务面临结构性变化,烟草企业正在通过提高运营效率、优化成本结构以及发展新型尼古丁产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大公司追踪
08-11
英美烟草(BAT)呼吁零售商参与未来尼古丁监管制定,强调一线渠道反馈作用
英美烟草(BAT)呼吁零售商参与未来尼古丁监管制定,强调一线渠道反馈作用
英美烟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 BAT)呼吁英国监管机构在制定未来尼古丁产品规则时,加强与零售商的沟通,并将一线市场反馈纳入政策考虑。BAT认为,零售商直接接触消费者和市场变化,其反馈对于提高监管措施的可执行性具有重要作用。在英国电子烟监管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禁令、电子烟产品税(Vaping Products Duty)等政策变化,零售渠道正成为尼古丁产品监管执行的重要环节。
大公司追踪
07-29
BofA(美国银行)上调帝国品牌评级:澳大利亚业务下滑被市场过度定价
BofA(美国银行)上调帝国品牌评级:澳大利亚业务下滑被市场过度定价
据Yahoo Finance与AskTraders报道,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BofA)将帝国品牌(Imperial Brands)股票评级从“中性”上调至“买入”,并维持3,200便士目标价。BofA认为,市场对帝国品牌澳大利亚业务急剧下滑的反应过度,该股自4月交易更新以来的下跌已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买入机会。
国际
07-16
苏格兰电子烟陈列和包装新规预计增加企业6100万英镑成本,影响逾1.1万家零售网点
苏格兰电子烟陈列和包装新规预计增加企业6100万英镑成本,影响逾1.1万家零售网点
苏格兰政府评估显示,拟实施的电子烟展示和包装监管措施可能使企业承担最高约6100万英镑(约8200万美元)的合规成本,影响超过1.1万家零售网点。成本主要来自不符合新规产品的库存调整、零售设施调整以及企业理解和执行新规则所需投入。该措施属于英国持续加强电子烟监管的一部分,重点涉及电子烟展示、包装和销售管理。
国际
08-10
财报解读|中烟香港2026上半年收入降26.9%:核心业务走势分化,新增长动能待观察
财报解读|中烟香港2026上半年收入降26.9%:核心业务走势分化,新增长动能待观察
中烟香港2026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26.9%,但毛利仅下降9.5%,不同业务走势明显分化。烟叶进口收缩拖累整体收入,烟叶出口与巴西经营快速增长;卷烟出口正处于境内免税制度切换期,新型烟草仍未形成规模。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强化“投融资平台”定位,但体系外重大资本运作尚未落地。2Firsts从产业逻辑出发,解读财务数据背后的增长结构与下一阶段关键变量。
资本
1天前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