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利好谁?利空谁?品牌传播学视阈下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解读

2022-03-12
2022-03-12
高阳博士认为,将控制和减轻烟草危害写入法条,体现了「公共利益至上」,是《电子烟管理条例》对《烟草专卖法》的进步性贡献。

本文作者:

高阳,中国传媒大学博士;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云南财经大学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广告学系主任

 

研究说明:

本文以传播学为理论基础,以「内容分析」和「话语分析」为研究方法,通过提取《办法》文本中的关键词和核心话语,并将其置于品牌营销和产业竞争参与方的视角之下,进行涵义解读和影响研判,以期为电子烟各利益相关方梳理出一个有关未来品牌竞争逻辑与格局演变的便捷认知框架。

 

01. 第三个至上
 

第一章第六条,核心信息:“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要注意的是,第一章是总则,阐述的是法规的顶层意图,是最重要的纲领性精神。

 

将控制和减轻烟草危害写入法条,特别是总则里,这是《电子烟管理条例》的上位法《烟草专卖法》自1997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

 

「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一直是烟草专卖制度的顶层价值观与烟草产业合法性的体现。这体现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纯粹国家意志

 

随着互联网传播的发展,社会议题获得了空前强大的聚合力与影响力,公众舆论和国家政策之间的互动性逐渐频繁,国家治理开始聆听和回应社会重大关切。社会议题「自下而上」影响政策法规制定的「参与性」「公共性」治理模式开始出现

 

烟草有害健康这一社会共识在网络传播的赋能下正在加速形成群体化的诉求、行动和社会运动。其对国家治理和政策法规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强大。专卖制度和烟草产业不应该将「两个至上」视为牢不可破的护身符。「两个至上」也不应该成为专卖制度和烟草产业同社会关切之间的冲突前沿和对立焦点

 

因此,将控制和减轻烟草危害写入法条,体现了「两个至上」之外的「第三个至上」思想,即「公共利益至上」,这是专卖制度的一次「自我进化」,是《电子烟管理条例》对《烟草专卖法》的进步性贡献。

 

这种变化具有底层逻辑重构的意义,将对电子烟品牌的生存和发展,甚至是传统卷烟品牌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02. 企业社会责任营销

 

总则第六条的主语是「国家和社会」,但其实也给电子烟企业的品牌营销划定了行为边界、提供了创新空间

 

在实施用语的表述上,「加强」、「劝阻」和「禁止」三个词在严重性上有明确的递进关系,从思想引导到行动强制,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对象群体的年龄。对年龄更小的群体,专卖制度所承载的社会责任更大。

 

从国际国内的市场发展历程来看,电子烟的现实主力消费人群是年轻群体,电子烟未来最有发展潜力和增长想象空间的目标市场,也是年轻群体。

 

在电子烟野蛮生长的市场初期,各品牌大都挖空心思、极尽所能地吸引和拓展年轻用户。这期间伴随着公众持续的质疑和反对声浪,以及由此造成的品牌声誉危机。

 

总则第六条的出台为品牌提供了一个反思和转型的契机。这其中包含着电子烟品牌营销行为的边界和创新空间。

 

边界在于:之前各种极尽感官化和诱惑力,以期最大限度吸引年轻群体的营销方式未来不仅不容于社会公众,也将不容于法律法规。

 

空间在于:在清晰认知电子烟特殊性和有害性的前提下,主动履行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将是未来品牌建设的战略通路。「不作恶」将为品牌加分。

 

如果说「两个至上」为专卖制度和烟草产业提供了合法性,履行社会责任则为电子烟品牌适度发展提供了合理性。

 

对于品牌来说,重大挑战在于:如何在广泛提示有害性和劝阻青少年使用的基础之上,进行「克制」的品牌营销,实现「有限度」的发展?

 

说句题外话,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实际上是从制度层面切断了电子烟品牌运用多样化口味拓展年轻用户市场的营销可能性。

 

但电子烟所培养出来的追求口味多样化和丰富性的消费群体和消费习惯,和空白的市场诉求将会使谁受益呢?

 

答案极有可能是添加了爆珠的传统卷烟。

 

来源:

微信公众号:智高气阳

微信号:DoctorGAOsView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FDA详解致癌分级与ELCR计算框架 小企业呼吁提高PMTA审查“可预测性”
FDA详解致癌分级与ELCR计算框架 小企业呼吁提高PMTA审查“可预测性”
在2月10日举行的FDA电子烟PMTA圆桌会议第五场专题“毒理学审查”中,FDA官员系统阐述了用于电子烟(ENDS)审查的致癌物分级体系及“超额终生致癌风险”(ELCR)计算方法。多家中小企业代表则围绕数据库透明度、暴露假设以及是否存在明确合规基准提出质疑。FDA回应称,毒理学风险评估属于“符合保护公众健康标准”(APPH)框架的一部分,采取个案综合评估方式,不设固定数值门槛。
美国监管
02-11
新加坡2025年侦破59起大型电子烟走私案,查扣约23万件相关物品
新加坡2025年侦破59起大型电子烟走私案,查扣约23万件相关物品
新加坡卫生部副部长在国会表示,2025年共侦测到59起大型电子烟走私案件,卫生科学局(HSA)与移民与关卡局(ICA)在行动中查扣约23万件电子烟及配件。
国际
02-04
IQOS英国公布2026年快闪活动计划,首批落地伦敦等四城
IQOS英国公布2026年快闪活动计划,首批落地伦敦等四城
IQOS 英国官网显示,2026 年将在英国多地推出面向成年消费者的限时快闪体验空间,首批确认落地伦敦、西米德兰兹(伯明翰附近)、曼彻斯特及罗姆福德,提供产品体验、专属促销及尼古丁袋试用等服务,并强调仅限 18 岁及以上进入,执行“Challenge 25”核验政策。
资讯
02-03
马来西亚霹雳州停发新电子烟执照 最迟10月后逐步清零销售
马来西亚霹雳州停发新电子烟执照 最迟10月后逐步清零销售
马来西亚霹雳州行政议员表示,霹雳州自今年1月起不再发出新的电子烟销售执照,已获发且未届满执照可在有效期内继续营业至到期。州政府计划最迟在2026年10月后逐步达成电子烟销售全面清零目标。
国际
01-05
美国弗吉尼亚州向上诉法院递交动议:要求上诉期间继续执行电子烟州法
美国弗吉尼亚州向上诉法院递交动议:要求上诉期间继续执行电子烟州法
美国弗吉尼亚州向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提交动议,请求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一项阻止其部分执行州电子烟法律的地方法院命令。州方称,州法属于独立措施,即使电子烟产品已获得美国FDA授权,若制造商未按州规定完成登记等步骤,仍可能被排除在可销售范围之外。
国际
01-21
菲莫日本上调IQOS ILUMA烟弹价格:TEREA与SENTIA 4月起涨价
菲莫日本上调IQOS ILUMA烟弹价格:TEREA与SENTIA 4月起涨价
日本将于2026年4月1日起配合烟草税调整,上调菲莫国际(PMI)IQOS专用烟弹TEREA与SENTIA价格,两款均拟每盒上调40日元(约0.3美元)。
资讯
01-21
日烟国际调整区域管理层:Gabriella Offeddu接掌罗马尼亚等市场
日烟国际调整区域管理层:Gabriella Offeddu接掌罗马尼亚等市场
日本烟草国际公司(JTI)宣布任命加布里埃拉·奥费杜(Gabriella Offeddu)为罗马尼亚、摩尔多瓦和保加利亚总经理,任命自2026年1月起生效。
资讯
01-22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集中执法:查扣大批走私卷烟与非法电子烟,门店停业三个月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集中执法:查扣大批走私卷烟与非法电子烟,门店停业三个月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持续加码打击走私烟草与非法电子烟。最新行动中,悉尼内西区5家门店被勒令停业90天,执法人员查扣约78万支走私卷烟及2,200支非法电子烟;北部新州另有两处场所被下达停业通知。州政府强调将继续扩大执法力度,并指出新州已实施全国最严厉改革之一,涉及高额罚金、监禁、停业令及房东解约等措施。
国际
02-09
美国田纳西州新提案加强控烟:拟设电子烟零售许可制度,限制非当面销售
美国田纳西州新提案加强控烟:拟设电子烟零售许可制度,限制非当面销售
美国田纳西州议会提出S.B. 2086(《Tobacco Product Retail Licensing Act》)法案,拟要求在州内销售烟草与电子烟产品的零售商取得新的“烟草产品零售许可”,还拟要求烟草产品必须在持证门店“当面柜台”完成交易。
国际
01-28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2025年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制作的《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
国内监管
12-29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