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国内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修订《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等三项规定|附征求意见稿原文

2024-04-25
两个至上
2024-04-25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三则公告,将对包括《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等三个文件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两个至上快讯】4月25日,两个至上从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获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三则公告,将对包括《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等三个文件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以下为三则公告的原文与修订说明: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物流运行现状,拟对2022年6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国烟办〔2022〕77号)进行修订。现将《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予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4月25日—5月8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ehuandzy@tobacco.gov.cn的方式提出意见,邮件主题请注明“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一、修订背景

 

2022年6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国烟办〔2022〕77号)(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正式施行一年多来,较好的发挥了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的作用。随着监管工作深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最新电子烟物流运行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梳理完善《细则》内容,形成《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修订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分为6个章节共32条,相较于《细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了部分定义,如增加第二十八条对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做出定义并明确其许可范围等;二是修改了物流单证开具方式规定,如修改第六条,将物流单证的开具方式由企业制作修改为在平台生成等。三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增加第十七条,要求在境内运输过程中,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相关服务供应商不得非法销售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交易管理现状,拟对2022年6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 )》(国烟办〔2022〕77号)进行修订。现将《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予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4月25日—5月8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iningxs@tobacco.gov.cn的方式提出意见,邮件主题请注明“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一、修订背景

 

2022年6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 )》(国烟办〔2022〕77号)(以下简称《细则》),初步建立起一套规范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基本实现了对电子烟产业从原料供应到产品流通的全流程管理,电子烟交易在市场准入、价格机制、合同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各市场主体的交易自主权得到有效保障。在《细则》试行的一年多时间里,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最新电子烟交易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梳理完善《细则》内容,形成《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分为6个章节共30条,相较于《细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各类型电子烟交易的交易主体,如新增第二十八条对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做出定义并明确其许可范围等;二是完善了总量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对第十八条总量管理内容进行充实完善,简化了对不同类型产品总量管理要求的描述等;三是规范了专用术语和标准化用语使用,如第五条使用统一名称“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等;四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新增第十九条关于生产企业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备案相关要求;五是删除了与交易管理无关的技术性处理内容,如删除第十条“平台自动记录、统计、分析交易价格情况”等。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与国家层面产业政策的有机衔接,持续提升监管质效,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修订形成了《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8日前(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donghaoming@tobacco.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一、修订背景

 

为加强电子烟监管,防止电子烟产能无序扩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2年4月,正式发布《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实行两年来,较好指导了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有效防止了电子烟产能无序扩张,为电子烟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监管工作的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4年本)》)印发出台,《细则》中的部分内容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与其他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一致,进一步增强《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修订过程

 

为贯彻落实《目录(2024年本)》“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限制性产业定位和有关限制性要求,做好《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与国家层面产业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对重点问题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修订内容

 

按照《目录(2024年本)》有关要求,结合电子烟产业运行实际,对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范围和监管措施进行优化完善。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独家报道|欧盟确认烟草政策专家组结束任期,探索新合作机制,TPD 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独家报道|欧盟确认烟草政策专家组结束任期,探索新合作机制,TPD 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2Firsts 独家报道显示,在欧盟明确将于未来推进烟草立法评估之际,长期作为成员国政策协调平台的烟草政策专家组已于2025年底正式结束任期。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仍在探索新的合作架构,以填补这一制度空档。
国际
01-22
2Firsts 专访|Bengt Wiberg:为何尼古丁袋的口腔健康风险值得进一步研究
2Firsts 专访|Bengt Wiberg:为何尼古丁袋的口腔健康风险值得进一步研究
随着尼古丁袋作为一种相对低风险的吸烟替代品在全球迅速流行,其潜在的口腔健康影响也开始引发关注。在 2Firsts 的一次专访中,Stingfree AB 创始人 Bengt Wiberg 结合个人经历和研究资料,阐述了为何牙龈刺激、口腔病灶等问题有必要在烟草减害框架下得到更为审慎和深入的研究。
原创
01-06
美国加州新案指控大麻电子烟公司Stiiizy:年龄验证宽松,营销被指面向未成年人
美国加州新案指控大麻电子烟公司Stiiizy:年龄验证宽松,营销被指面向未成年人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法院新增一宗针对大麻电子烟公司Stiiizy的诉讼。匿名原告称其在17岁时受营销影响开始使用Stiiizy高THC产品,随后出现被称为“大麻诱发精神病(CIP)”的相关症状,并指控公司以口味命名、广告形象与薄弱的年龄验证机制吸引青少年,且未充分警示高效力THC的精神健康风险。
国际
02-06
英国巴恩斯利法院判罚:因非法销售一次性电子烟,电子烟零售商被罚款逾1.5万英镑
英国巴恩斯利法院判罚:因非法销售一次性电子烟,电子烟零售商被罚款逾1.5万英镑
英国巴恩斯利市中心一家电子烟店在收到三份整改通知后仍补货并销售非法一次性电子烟,同时还被发现销售标签不合规的食品。店主Adam Casper代表本人及其公司就多项指控认罪后,法院判处公司与个人合计支付超过1.5万英镑的罚款与费用。
国际
02-06
菲莫国际发布2025年四季度及全年业绩:全年净收入406亿美元,无烟业务占总净收入41.5%
菲莫国际发布2025年四季度及全年业绩:全年净收入406亿美元,无烟业务占总净收入41.5%
菲莫国际(PMI)于2026年2月6日公布2025年四季度及全年业绩:全年净收入406亿美元,报告口径稀释EPS为7.26美元,调整后稀释EPS为7.54美元。公司称无烟业务全年净收入接近170亿美元,占总净收入41.5%。同时披露2026年调整后稀释EPS预计8.38–8.53美元,并发布2026–2028增长目标。
国际
02-06
俄罗斯罗斯托夫州拟将“禁售电子烟”列入立法计划,或同步收紧烟草销售规则
俄罗斯罗斯托夫州拟将“禁售电子烟”列入立法计划,或同步收紧烟草销售规则
俄罗斯罗斯托夫州官员披露,该州准备在联邦层面拟赋权地方限制电子烟销售的背景下,率先推进“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地区立法,并同时主张赋予各地区进一步收紧烟草(含卷烟)销售限制的权力,例如把禁售范围从中小学周边扩展到更多社会设施周边。
国际
01-28
泰国曼谷查获涉IQOS非法加热烟草案 两仓库货值逾96万美元
泰国曼谷查获涉IQOS非法加热烟草案 两仓库货值逾96万美元
泰国曼谷警方通报,在两处仓库查扣IQOS ILUMA i设备及TEREA烟支等涉案物品,总货值超过3000万泰铢(约96万美元),并拘捕3名涉案人员。调查显示,该团伙疑似通过海运走私入境、未依法缴税,并借助快递物流向全国分销。
国际
02-02
俄内务部通报:莫斯科州查处地下烟油生产点,涉案金额约1300万美元
俄内务部通报:莫斯科州查处地下烟油生产点,涉案金额约1300万美元
俄罗斯莫斯科州执法部门捣毁一处非法电子烟烟油生产窝点。官方通报称,行动中查获4条生产线及大量成品、原料与包装材料,涉案产品估值约10亿卢布(约1300万美元)。
国际
02-10
俄警方在莫斯科地区捣毁50余家门店网络 涉无标识尼古丁产品
俄警方在莫斯科地区捣毁50余家门店网络 涉无标识尼古丁产品
俄罗斯警方在莫斯科地区捣毁一条无强制标识的尼古丁产品、电子烟与雾化器销售网络,涉及50多家门店,组织者月收入超过1,000万卢布(约合超过13万美元)。
国际
12-30
菲莫国际在印度游说受挫:监管分化正成为其转型的关键变量
菲莫国际在印度游说受挫:监管分化正成为其转型的关键变量
印度重申将维持2019年对电子烟及加热烟草设备的禁令,从而关闭了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PMI)通过多年游说推动IQOS进入印度市场的路径。联系到中国台湾开放了加热烟草,以及日本计划于2026年实施两次消费税上调的事实,这些共同显示,不同国家的监管路径分化正在成为PMI无烟化增长轨迹中的关键外部不确定性。
大公司追踪
02-12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