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资讯

菲律宾14家电子烟企业因产品包装违规被暂停营业

01-16
两个至上
01-16
菲律宾贸工部暂停了14家电子烟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营业资格,原因是未按规定在产品上附加包装和健康警示标识。违反相关法规的公司面临罚款、监禁和营业执照吊销等处罚。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1月15日,菲律宾贸工部(DTI)发布通告称,由于14家电子烟制造商和进口商未能在产品上加贴包装与健康警示标识,这些企业已被暂停营业。

 

这些公司违反RA11900法案第 4(d) 条,即要求公司遵守国税局(BIR)的财务标识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处罚。首次违规罚款200万比索(3.5万美元)并处两年监禁;第二次违规罚款400万比索(7万美元)并处四年监禁;第三次违规罚款500万比索(8.5万美元)并处六年监禁,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DTI公布被处罚的14家电子烟制造商和进口商名单:

  • Shenzhen Nevoks Technology Co. Ltd. & 2229 Non Specialized Wholesale Trading; 
  • Mr. O's Liquido OPC; 
  • Sacredvapors Corporation.; 
  • VIP Bros Incorporated.;
  •  Zcrew International Inc. & Dongguan Air Technology Co. Ltd; 
  • VIP Bors Inc. doing business under the name and style of Pastry Vapors Vape Juice Manufacturing; 
  • Wang Dao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 Sky Rocket Philippines; 
  • Shenzhen Smug Vape Technology Co. Ltd. & Semba Trading Corp.; 
  • Steep and Drip Manufacturing Corp.;
  •  Viscosity Consumer Electronics Trading Corp.; 
  • and Wang Dao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 Wkd Ltd.

 

菲律宾14家电子烟企业因产品包装违规被暂停营业
菲律宾贸工部暂停14家电子烟制造商和进口商营业资格|图源:DTI官网

 

DTI表示,已对这些公司发布初步命令(PO)或预防性措施命令(PMO),暂时停止其生产、进口、分销、销售和推广雾化尼古丁产品的业务。在最终裁定做出之前,该暂停决定将持续有效。

 

DTI再次强调,生产商和进口商须遵守电子烟产品的包装要求,包括图形健康警示和财务标识。否则,违规者将承担法律和财务责任。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专家在2Firsts撰文:COP11若禁尼古丁袋,或成全球公共健康重大失误
专家在2Firsts撰文:COP11若禁尼古丁袋,或成全球公共健康重大失误
在COP11即将召开之际,一份欧盟泄露的立场文件引发了关于尼古丁袋监管的广泛争议。GINN科学委员会主席Nveed Chaudhary博士向2Firsts独家投稿,撰文指出——若在COP11推动尼古丁袋禁令,将是公共健康领域的重大失误,既无视减害科学依据,也可能逆转全球在戒烟减害方面取得的关键进展。
国际
11-03
爱奇迹与VPR就“Elf”商标纠纷达成初步和解 三年商标争议或将收官
爱奇迹与VPR就“Elf”商标纠纷达成初步和解 三年商标争议或将收官
据Law360消息,VPR Brands 与爱奇迹向佛罗里达联邦法院提交联合通知,称双方已签署和解条款清单,拟在 30 天内完成覆盖多起诉讼的全球和解。该纠纷自 2022 年起围绕“Elf”商标展开,期间涉及禁令、反诉及联邦巡回法院撤销裁定等关键进展。
资讯
20小时前
菲莫国际2025年Q3财报:净营收达108亿美元,新型烟草业务营收占比升至41%
菲莫国际2025年Q3财报:净营收达108亿美元,新型烟草业务营收占比升至41%
菲莫国际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净营收达108.45亿美元,同比增长9.4%;调整后的摊薄每股收益(EPS)为2.24美元,同比增长17.3%。新型烟草产品业务贡献了41%的总营收和42%以上的毛利润,创历史新高。此外,PMI宣布自2026年起将按“国际无烟业务、国际卷烟业务及美国业务”三大板块重新划分财务报告结构,以适应全球业务转型。
市场
10-21
澳大利亚南澳州打击非法电子烟:100家店被关停,查获14万支产品
澳大利亚南澳州打击非法电子烟:100家店被关停,查获14万支产品
澳大利亚对南澳大利亚州政府表示,全州已有100家出售非法烟草和电子烟的商店被处以为期28天的关闭令,累计查获价值约5,000万澳元的非法产品,包括4,100万支卷烟、14万支电子烟和13,585公斤散装烟草。
国际
11-14
美国弗吉尼亚州要求驳回调味电子烟诉讼:称原告销售未获FDA授权产品本已违法
美国弗吉尼亚州要求驳回调味电子烟诉讼:称原告销售未获FDA授权产品本已违法
美国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与州税务局局长请求联邦法院驳回调味电子烟禁令诉讼,州政府强调,调味电子烟在联邦层面本已非法,州法是在行使公共健康监管权。
国际
11-24
2Firsts 调研|ZYN 在瑞典首都机场推出限量版咖啡口味与罐身刻字服务
2Firsts 调研|ZYN 在瑞典首都机场推出限量版咖啡口味与罐身刻字服务
2Firsts 在瑞典阿兰达机场观察到,ZYN 在免税区推出咖啡限量版风味,并提供罐身刻字服务,同时启用新版包装,并在核心货架区域进行独立陈列,构建出完整的产品展示与体验体系。
国际
11-17
比利时称欧洲非法电子烟链条被犯罪集团利用 多数可注油烟弹含毒
比利时称欧洲非法电子烟链条被犯罪集团利用 多数可注油烟弹含毒
比利时毒品专员表示,警方查获的非法可注油电子烟烟弹中,逾80%含有合成类鸦片成分。她警告,这些烟油无明显气味或颜色,儿童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染上成瘾。比利时卫生部长计划提议全面禁止电子烟香味,以防犯罪组织利用水果或糖果口味吸引未成年人。
国际
12-08
俄财政部推新修正案 拟赋权地方实施电子烟禁售
俄财政部推新修正案 拟赋权地方实施电子烟禁售
俄罗斯财政部拟在现行《烟草制品及含尼古丁产品零售许可法案》中增补条款,赋予地方政府自 2026年9月1日至2031年9月1日期间,在辖区内禁止电子烟及电子烟烟油零售销售的权力。若商店违反禁令,将被吊销烟草销售许可证。
国际
11-19
欧洲媒体:因新型烟草监管分歧 欧盟将不参与COP11正式投票
欧洲媒体:因新型烟草监管分歧 欧盟将不参与COP11正式投票
据Brussels Signal报道,欧盟内部因对电子烟及新型烟草政策意见严重分歧,决定不参加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第十一届缔约方大会(COP11)修订条约的正式投票。消息人士称,欧盟委员会主张采取对新型烟草产品(电子烟、加热烟草及尼古丁袋等替代品)更强硬的控烟立场,此举引发成员国抵制,导致最终弃权决定。
国际
11-18
菲莫国际自2026年起重组架构:国际与美国业务分拆运行
菲莫国际自2026年起重组架构:国际与美国业务分拆运行
菲莫国际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全新企业组织架构,设立两个主要业务单元——PMI International与PMI U.S.,以进一步支持公司“无烟未来”战略。调整后,公司将以三大报告分部(国际无烟、国际传统燃烧型、美国)披露财务数据,并在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新的财务报告体系。
国际
11-05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