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要求所有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产品广告、促销活动须事先申请许可。
- 广告(AP)与促销(SPP)需分别提交,至少提前30天报批。
- 店铺须证明距离学校、游乐场等未成年场所至少100米。
- 网络平台须启用“年龄门槛机制”,要求用户自证18岁以上。
- 卫生部长特德·赫博萨(Ted Herbosa)重申反对宣称“电子烟更安全”的广告。
2Firsts,2025年12月8日 —— 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DTI)近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公告,邀请公众及行业利益相关方就一项涉及电子烟监管的草案提出意见。该草案旨在通过建立广告与销售推广强制许可制度,进一步限制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产品的市场宣传。
根据DTI下属“雾化类与新型烟草产品特别办公室”(OSMV)起草的《部行政命令》(DAO)草案,任何电子烟、加热烟草或相关设备的广告或促销内容,均须事先获得广告许可(AP)或促销许可(SPP)。
申请人须在刊登或发布前至少30天提交申请,并提供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广告样稿及推广产品清单等资料。
对于实体零售商,申请文件中须包含一份政府认证,证明门店不位于学校、游乐场或未成年人常出入设施100米可步行范围内。广告许可费用将根据地域和奖品价值而定,而促销许可申请费为₱1,000(约17美元)。
此外,草案规定,所有线上平台发布电子烟相关内容时,必须设置“年龄验证机制”,要求用户自我声明已满18岁方可浏览。任何引导消费者购买电子烟的广告均须实施严格的年龄门槛措施。
该措施旨在强化《第11900号共和国法》(Vape Law)的执行。此前,卫生部长特德·赫博萨(Ted Herbosa)已呼吁全国禁止电子烟销售,并批评部分广告以“更安全替代品”为噱头吸引青少年。
图片来源: D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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