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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2025-04-11
两个至上
2025-04-11
为何云烟国际未能击穿菲莫国际核心专利?两个至上2Firsts专访知识产权律师,聚焦“聚集片材”的结构定义、文献对比与法律解释分歧,深入解析HNB专利攻防的技术底层。

【两个至上2Firsts原创】2025年3月28日,欧洲专利局(EPO)上诉委员会审理了一起影响新型烟草全球专利布局的重要案件:云南中烟国际有限公司(云烟国际)就菲莫国际(PMI)EP3076804号专利提出无效请求。该专利涉及IQOS烟支中的核心部件“聚集片材”(gathered sheet),案件庭审持续近四小时,并向公众直播,标志着中国烟草首次在欧洲专利体系中正面挑战国际巨头专利权。该事件2Firsts已有专题报道(点击查看:全球烟草专利攻防前线:云烟国际挑战菲莫国际“聚集片材”案追踪)。

 

两个至上2Firsts邀请天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刘佩玲对本案技术细节进行解读。

 

 

1. 理解专利:什么是“聚集片材”?

 

 

为了让行业内关注该案的人士更好的理解案件的本质,刘佩玲律师对804号专利无效挑战失败的原因进行了简单总结。

 

该专利权利要求1:A heated aerosol-generating article (1000, 2000) for use with an electrically-operated aerosol-generating device (3010) comprising a heating element (3100),the aerosol-generating article comprising an aerosol-forming substrate (1020, 2020) radially encircled by a sheet of thermally-conductive material (1222,2222), in which the aerosol-forming substrate comprises a gathered sheet of aerosol-forming material circumscribed by a wrapper, the wrapper being the sheet of thermally-conductive material which acts as a thermally-conducting flame barrier for spreading heat and mitigating against the risk of a user igniting the aerosol-forming substrate by applying a flame to the aerosol-generating article.

 

 

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四元结构加热不燃烧烟支 / 图源:EP3076804号专利的说明书附图3

 

 

翻译为中文为:

 

一种与包括加热元件(3100)的电动操作的气溶胶生成装置(3010)一起使用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1000、2000),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由导热片材(1222、2222)径向包围的气溶胶形成基质(1020、2020) ,其中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包括由包装材料包围的气溶胶形成材料的聚集片材,所述包装材料为导热片材,其充当导热火焰屏障,以用于扩散热量和降低吸烟者通过将火焰施加至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而点燃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的风险。

 

从该权1可看出,该专利主要保护的是“径向包围气溶胶形成基质(1020、2020)的导热片材”以及“气溶胶形成基质的聚集片材”这两部分技术特征,从说明书附图2、3这两个附图中可以看出,导热片材如铝箔的包裹方式有直接包裹在气溶胶形成基质的聚集片材外和包裹在卷烟纸外两种防点燃方式。

 

 

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四元结构加热不燃烧烟支 图源: EP3076804号专利的说明书附图2

 

看说明书:聚集片材有清楚的定义

 

针对“a gathered sheet(聚集片材)”的术语,菲莫烟草的专利在如下位置进行了相关说明及解释:

 

(1)第0014段、0015段公开了“[0014] The aerosol-forming substrate comprises a gathered sheet of aerosol-forming material circumscribed by a wrapper. The wrapper being the sheet of thermally-conductive material. The gathered sheet of aerosol-forming material may be a sheet of tobacco such as a sheet of homogenised tobacco.[0015] The aerosol-forming substrate may be formed as a rod of cut filler, and the rod of cut filler may be encircled by a sheet of thermally-conductive material.”

 

翻译成中文为:“[0014] 气溶胶形成基质包括被包装纸环绕的聚集气溶胶形成材料片。包装纸是导热材料片。褶皱气溶胶形成材料片可以是烟草片,如均质烟草片。[0015] 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形成为切割填充物的棒,该棒被导热材料片环绕。”

 

(2)第0020段公开了“[0020] The gathered sheet of material preferably extends along substantially the entire rod length of the rod and across substantially the entire transverse cross-sectional area of the rod.”。翻译成中文为“[0020] 聚集材料片最好沿棒的几乎整个长度延伸,并跨越棒的几乎整个横截面积。”

 

(3)第0035段公开了“[0035] As used herein, the term ’gathered’ denotes that the sheet of tobacco material is convoluted, folded, or otherwise compressed or constricted substantially transversely to the cylindrical axis of the rod.”

 

翻译成中文为:“[0035] 在本文中使用的术语“聚集”表示烟草材料片与条的圆柱轴基本横向地缠绕、折叠或以其它方式压缩或收缩”。

 

(4)第0037-0039段公开了“[0037] The gathered sheet of aerosol-forming material may be a textured sheet of material. Use of a textured sheet of material may advantageously facilitate gathering of the sheet to form a rod as described herein.[0038] As used herein, the term ’textured sheet’ denotes a sheet that has been crimped, embossed, debossed, perforated or otherwise deformed. Textured sheets of material may comprise a plurality of spacedapart indentations, protrusions, perforations or a combination thereof.[0039] As used herein, the term ’crimped sheet’ is intended to be synonymous with the term ’creped sheet’and denotes a sheet having a plurality of substantially parallel ridges or corrugations.

 

翻译成中文为“[0037] 聚集气溶胶形成材料片可以是纹理化的材料片。使用纹理化的材料片可以有利地促进片材的聚集,以形成本文所述的棒。[0038] 在本文中使用的术语“纹理化片材”表示经过压花、压纹、浮雕、穿孔或其他方式变形的片材。纹理化材料片可以包括多个间隔开的凹痕、凸起、穿孔或其组合。[0039] 在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压花片”与“褶皱片”同义,表示具有多个大致平行的脊或波纹的片材。”

 

(5)第0063段公开了“[0063] The apparatus shown in Figure 1 generally comprises: supply means for providing a continuous sheet of homogenised tobacco; crimping means for crimping the continuous sheet; rod forming means for gathering the continuous crimped sheet and circumscribing the gathered material with a thermally-conductive aluminium foil wrapper to form a continuous rod; and cutting means for severing the continuous rod into a plurality of discrete rods. The apparatus also comprises transport means for transporting the continuous sheet of material downstream through the apparatus from the supply means to the rod forming means via the crimping means.”

 

翻译成中文为:“[0063] 图1中所示的装置通常包括:供应装置,用于提供均质烟草的连续片;压花装置,用于对连续片进行压花;棒形成装置,用于聚集连续压花片并用导热铝箔包装环绕褶皱材料以形成连续棒;以及切割装置,用于将连续棒切割成多个离散棒。该装置还包括运输装置,用于将连续片材从供应装置通过压花装置运输到棒形成装置。”

 

该专利所保护的,是IQOS设备配套使用的HEETS烟支中核心的“发烟段”结构:以“聚集片材”(a gathered sheet)为核心材料,并包裹以导热且阻燃的材料。菲莫804号专利文本中指出,聚集片材及导热阻燃材料的存在提高了烟气一致性,并可降低点燃风险。

 

 

2. 云烟国际为什么被动? 源于对专利无效的攻击不力

 

 

刘佩玲分析认为,云烟国际之所以聚焦于对专利的权利要求清楚性及保护范围进行重点攻击,是因为云烟国际提供的证据不能很好的攻击菲莫804号专利有关“聚集片材”的新颖性,如果熟练的烟草技术人人员来看,云烟国际提供的证据中的加热不燃烧烟草材料的形态,和菲莫804号专利中的“聚集片材”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云烟国际认为: “聚集片材一词在烟草行业中具有广泛采用的明确且一致的含义。且在菲莫804号专利第0035段的技术背景下对“聚集片材”一词给出了明确且更广泛的定义,分别涵盖了云烟国际所提出的两篇专利 D1(EP 2368449 A1)和 D2(WO 2011117750 A) 中分别披露的卷绕/缠绕的烟草薄片和均质化的烟草材料的圆柱形塞子,所以云烟国际主张应以菲莫国际专利说明书第0035段的内容对权利要求1的“聚集片材”进行解释。”

 

通过分析云烟国际所提出的两篇专利 D1(专利号:EP 2368449 A1)和 D2(专利号:WO 2011117750 A),刘佩玲律师认为,若撇开专利说明书第0035段对“聚集片材”的解释,以本领域技术人员身份单独阅读“聚集片材”这一术语时,会将其理解为沿线条折叠、缠绕以占据三维空间的片材,而D1和D2显然未完全公开该三维结构的聚集片材。

 

如云烟国际提供的第一篇专利D1的第0007段公开了“In the present invention, the heater has a hollow cylindrical structure, the roll has a hollow cylindrical structure including only a tobacco sheet or a tobacco sheet and a wrapping material wrapping the outside of the sheet, the roll is inserted into the hollow part of the heater, and the tobacco sheet or the wrapping material wrapping the outside of the shee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inside surface of the heater. The wrapping material is preferably made of a heat conductive material, for example, a metal foil. The heat conductive material is preferably the same material as that of the inside surface of the heater.”

 

翻译成中文为:“在本发明专利技术中,加热器具有中空的圆柱形结构,烟草片卷具有中空的圆柱形结构,其中仅包括一烟叶片或一烟叶片和一包裹烟叶片外侧的包裹材料,烟草片卷插入加热器的中空部分,烟叶片或包裹烟叶片外侧的包裹材料与加热器的内表面接触。包裹材料优选由导热材料制成,例如金属箔。所述导热材料优选为与所述加热器内表面相同的材料”。

 

第0037段公开了“[0037] As shown in FIG. 7 (10s), the nicotine delivery in Example 2B in which a tobacco sheet and an aluminum foil were laminated and spirally wound two-fold is increased compared with the nicotine delivery in Example 2A which was wound singly. The reason for this is considered to be that the effective area of the tobacco sheet is increased in Example 2B”。

 

翻译成中文为:“[0037] 如图7(10s)所示,与实施例2A的单层卷绕相比,实施例2B中烟草片和铝箔层压并螺旋卷绕两层的尼古丁传递量有所增加。这被认为是因为实施例2B中烟草片的有效面积增加”。

 

D1的下图8为示例3中包括支撑件的烟草片的横截面视图(其中21为烟草片,51为支撑件):

 

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一种新型烟支结构端面/ 图源:欧洲专利EP 2368449 A1说明书附图

 

同时,D1的说明书第0008段阐述了设置成上述结构的有益效果为“烟叶片可以在短时间内可以良好的控制方式均匀加热”。

 

从D1的上述说明书内容及附图可以看出,D1很好的攻击了菲莫目标专利的“径向包围气溶胶形成基质(1020、2020)的导热片材”这部分技术特征。但针对“气溶胶形成基质的聚集片材“这部分技术特征上,由于D1的烟草片仅经过卷曲/缠绕成圆柱状处理,未经过折叠处理。若是能将菲莫目标专利说明书中第[0035]段对“聚集片材”定义(使用了“or”,即折叠或缠绕或其他方式的压缩或收缩),用以解释权利要求1的“聚集片材”,则D1的烟草片结构也能被认定为“聚集片材”,进而能很好的攻击该目标专利“聚集片材”的新颖性。因此才会出现在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审理上,耗费大量时间进行“权利要求何时需要得到说明书的解释”这一理论分歧的论辩。

 

 

3. 欧洲专利局观点对云烟国际不利

 

 

欧洲专利局核心裁判观点:云烟国际提供的证据无法破坏菲莫804号专利的新颖性

 

欧洲专利局作出的裁决认为:如果“聚集片材”这一术语被理解为要求片材既要“折叠”又要“卷曲”,那么像对比文件D1 中那样螺旋缠绕的烟草薄片就不会被视为“聚集片材”。而菲莫804号专利最终的聚集片材具有褶皱,并占据三维空间。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D1 是具有新颖性的。

 

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认为:在当前技术领域的有技能人员,单独阅读“聚集片材”这一术语时,会将其理解为沿线条折叠以占据三维空间的片材。即如果权利要求1中“聚集片材”这一术语在现有技术中被赋予其通常含义,则权利要求1的主题具有新颖性;然而,如果鉴于说明书中第[0035]段的定义,以更广泛但仍具有技术意义的方式解读该术语,则权利要求1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在对权利要求(即“聚集片材”这一术语)应如何解释作出决定之前,无法就与D2 相比的新颖性(其公开内容类似于D1)以及创造性步骤进行有意义的讨论。

 

因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权利要求不明确时才能将说明书和附图考虑在内”,还是“无论权利要求的措辞存在歧义与否,都需要根据说明书来解释权利要求”,这两种理论分歧上,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认为必须提交扩大的上诉委员会审理。

 

也即,若最终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权利要求不明确时才能将说明书和附图考虑在内”时,则最终结果将有利于菲莫国际。若最终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认为“无论权利要求的措辞存在歧义与否,都需要根据说明书来解释权利要求”时,则最终结果将更有利于云烟国际。

 

 

4. 舍本逐末的“重要诉讼”:由于证据不足所导致

 

 

刘佩玲律师认为,这场号称欧洲最重要的专利诉讼,由于攻击目标专利中的“聚集片材”的证据不够完善,导致在欧洲专利局的环节未能成功无效菲莫804号专利,实为可惜。

 

对此,刘佩玲律师推荐了一篇1990年的“56A”号专利,披露了菲莫804号专利中的“聚集片材”特征,如该专利附图中的图8、图9展示了聚集片材既折叠又卷曲成圆柱体的加工方式,并且,说明书对烟草片材的加工方式进行了清楚的记载。

 

从1990到云烟国际引用的第一篇2009的专利,相差了将近20年,并且期间,实际上还存在不少亦公开了菲莫804号专利“聚集片材”特征的专利。

 

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皱褶化烟草片材 /图源:美国专利局早期公开专利说明书附图

 

刘佩玲律师指出,菲莫804号专利只不过是对“稠浆法、滚压法、流延法”等传统再造烟叶工艺在HNB中予以利用。在传统卷烟中,这类工艺已存在数十年,PMI的独特之处在于将其与IQOS的中心加热结构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有机协调的“烟支结构+加热器”组合专利池。

 

关于菲莫804号专利烟草片材“卷曲”特征,刘佩玲律师说,也早已在早期的专利中公开了。因此,关于云烟国际与菲莫烟草的“聚集片材”特征解释之争,源于证据力度的不足。

 

技术解读|解读云烟国际与菲莫国际804号专利无效案:“聚集片材”到底是什么特征?
卷曲的草片材 /图源:美国专利局早期公开专利说明书附图

 

此次专利无效案表明,HNB专利挑战的成功与否与证据的充分性密切相关,对于中国HNB企业而言,在出海过程中,系统性地深入挖掘现有技术资源、完善证据链,是挑战国际烟草巨头专利的必修课。

 

如果企业在FTO过程中,对烟草的巨头的风险专利储备好足够的“弹药”,在产品试水过程中遇到专利指控,或许有更多的信心搬出过硬的证据挑战专利的有效性,从而化解侵权风险。


简介:

刘佩玲,天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擅长新型烟草领域专利检索、分析、无效与诉讼。(刘佩玲本人提供)

 

延伸阅读:全球烟草专利攻防前线:云烟国际挑战菲莫国际“聚集片材”案追踪

 

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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