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资讯

Juul与奥驰亚陷反垄断集体诉讼 美国法官拟批准立案

2025-10-20
两个至上
2025-10-20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William Orrick法官表示,他倾向于批准针对电子烟制造商 Juul Labs Inc. 与 Altria Group Inc. 的反垄断集体诉讼。该案源于2018年Altria以128亿美元入股Juul的交易,原告认为该投资削弱竞争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法院将在听证会后发布正式书面裁定,以决定是否正式认证集体诉讼资格。2Firsts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美国的集体诉讼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并批准才能继续。

要点速览

 

  • 美国加州联邦法官拟批准 Juul 与 Altria 反垄断案集体诉讼认证;
  • Altria的代理律师警告,多州法律差异可能造成“弗兰肯斯坦式”损害;
  • 原告代表称加州为 Juul “共谋行为的核心”,应适用加州法律;
  • 案件涉及 31 个州消费者与分销商,或分阶段审理赔偿;
  • 诉讼源自 2018 年 Altria 对 Juul 128 亿美元投资案;
  • 在美国,集体诉讼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并批准才能继续。

 


 

2Firsts,2025年10月20日——据LAW360消息,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法官威廉·奥里克(William Orrick)在听证会上表示,他倾向于批准针对电子烟制造商 Juul Labs Inc. 及 Altria Group Inc. 的集体诉讼。

 

原告指控两家公司通过限制市场产品多样性、排除竞争,违反美国及加州反垄断法。

 

在听证会上,Orrick法官确认其已向双方提供书面“暂定裁定”,但将在审议后发布正式书面命令。 

 

代表 Altria 的律师詹姆斯·罗森塔尔( James Rosenthal)指出,诉讼覆盖 31 个州,各州法律在损害赔偿倍数、计算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一旦法院分阶段处理损害问题,将造成程序复杂且重复作证风险。

 

他警告称:“不能创造一个法律上的‘弗兰肯斯坦怪物’,让不同州的法律拼接在一起。” 他主张法院不应拆分责任与赔偿阶段,否则被告专家可能被迫两次出庭。

 

原告方律师埃拉娜·卡彻(Elana Katcher)代表间接分销商与消费者集体发言,认为各州法律差异不足以阻止集体诉讼的推进。她强调, Juul 的总部位于加州,相关行为发生于此,“加州对案件有重要利益与司法管辖基础”。

 

该案最早于2020年提起,一群Juul的购买者质疑 Altria 在 2018 年以 128 亿美元入股 Juul 的交易损害市场竞争。 尽管 Altria 已于 2023 年出售全部股份,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随即终止调查,但原告认为两家公司未来仍可能重新建立合作关系。

 

案件编号为 In re Juul Labs Inc. Antitrust Litigation (编号 3:20-cv-02345),由奥里克法官负责审理。法院将在听证会后发布最终书面裁定,决定是否正式批准集体诉讼认证。

 

2Firsts查阅资料发现,在美国,集体诉讼的成立(即“class certification”)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并批准。

 

按照解释,集体诉讼不是一项权利,集体代表所提起的集体诉讼只有得到法院确认后才能继续进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缺席成员和被告。以确保案件代表性和程序公正。

 

在本案中,只有当法官批准后,原告才能统一行动、共享律师、集中判决或和解。

 

图片来源:2Firsts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名人推广电子烟被定罪,成广告禁令执法范例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名人推广电子烟被定罪,成广告禁令执法范例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表示,布城地庭就一名知名人士推广电子烟作出定罪裁决,为执行《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控制法》(第852号法令)树立重要法律先例。该案中,一名喜剧演员被罚约合2,460美元。
国际
01-09
新西兰最大电子烟零售商Shosha被指用“隐形文案” 规避电子烟线上营销限制
新西兰最大电子烟零售商Shosha被指用“隐形文案” 规避电子烟线上营销限制
新西兰最大电子烟零售商Shosha被指在其网站通过“白底白字”隐藏产品描述,仅在用户高亮时才显示,涉嫌绕开去年实施的线上展示限制。新西兰卫生部表示,在评估相关事项期间不对个别企业合规状态置评,但将在认为可能违法时采取行动。
国际
01-12
俄罗斯伏尔加格勒打击非法电子烟:涉案金额超4.2万美元
俄罗斯伏尔加格勒打击非法电子烟:涉案金额超4.2万美元
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州警方通报称,执法部门在行动中查获一批未按规定标识的尼古丁产品,涉案金额超过330万卢布(约合超过42,900美元)。嫌疑人使用位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中央区与捷尔任斯基区的两处门店进行存放与销售。
国际
16小时前
产品|可拆卸电池+双电池系统,RAZ VUE 50K上线美国线上渠道
产品|可拆卸电池+双电池系统,RAZ VUE 50K上线美国线上渠道
RAZ近日在美国线上渠道推出RAZ VUE 50K,并其称为品牌首款采用可拆卸电池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采用烟弹内置电池+可循环移动电源的双电池系统(420mAh + 900mAh),标准模式标称最高约50,000口。
2Firsts
01-16
美国第五巡回法院质疑FDA:开放式电子烟“接近100%否决”,形同事实禁令
美国第五巡回法院质疑FDA:开放式电子烟“接近100%否决”,形同事实禁令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在合议庭审理 VDX Distro 案时,对 FDA 关于“未对口味可注油电子烟(开放式产品)实施事实禁令”的说法表示质疑。法官指出,在数十万份 PMTA 申请中仅有 6 件获批,若某一类产品几乎被 100% 拒绝,实质上等同于事实禁令。政府方则辩称仍存在获批案例,因此不构成禁令。
国际
01-07
美国马萨诸塞州法院开审菲莫国际与雷诺兹被诉案:被指控应为长期吸烟致死负责
美国马萨诸塞州法院开审菲莫国际与雷诺兹被诉案:被指控应为长期吸烟致死负责
意大利移民 Maria Petruzziello 的家属在马萨诸塞州对菲莫国际与雷诺兹提起诉讼,指控其长期吸烟导致的肺癌死亡与两家公司有关。原告律师称其吸烟经历与众多吸烟者相似,而被告方则强调其多次戒烟记录及个人选择因素。
国际
12-03
阿根廷布省发布尼古丁袋健康警示:未获卫生授权,拟限制推广与消费
阿根廷布省发布尼古丁袋健康警示:未获卫生授权,拟限制推广与消费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卫生部就尼古丁袋流通、推广与消费增长发布健康警示。部门指出尼古丁袋在阿根廷自2025年开始销售,目前缺乏商业化卫生许可且无专项法规,省方表示将限制此类产品消费。此前消息显示,英美烟草与菲莫国际都已在当地推出尼古丁袋产品。
国际
01-13
产品|标称4万口、双网芯+双模式,VOZOL新款电子烟现身中东社媒
产品|标称4万口、双网芯+双模式,VOZOL新款电子烟现身中东社媒
VOZOL近期在伊拉克官方社媒发布MAGIC FLEX 40000电子烟宣传内容,文案以阿拉伯语为主、账号定位巴格达。宣传重点包括电池可拆/分体、可随时更换口味,以及ECO/POWER双模式与屏显交互。
产品
01-27
特稿|美国清场非法电子烟:Vuse 抢收红利,但 5.9 亿美元库存压境
特稿|美国清场非法电子烟:Vuse 抢收红利,但 5.9 亿美元库存压境
合规红利终于兑现:BAT 借力执法风暴将 Vuse 拉出泥潭,在非法份额疑似降至 54% 的“真空期”抢收利润。但 5.9 亿美元的创纪录出口激增已兵临城下——这是一场在监管清场与库存反噬之间争分夺秒的资本博弈。
大公司追踪
12-09
菲律宾FDA要求:涉药用或治疗性宣称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须持证经营
菲律宾FDA要求:涉药用或治疗性宣称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须持证经营
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公告,要求销售具有药用或治疗性宣称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所有经营主体,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药品类别进行注册。相关产品须通过药品监管与研究中心完成注册程序。
国际
12-22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