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监管

马来西亚“最严禁烟令”将二读 电子烟企业联名上书反对

2023-10-10
两个至上
2023-10-10
针对GEG法案,马来西亚电子烟经销商告诉两个至上,本地社团已经开始召集电子烟商家和消费者签署反对法案的请愿书,并计划将这些请愿书提交给政府,以阻止GEG法案的生效。

【两个至上原创】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马来西亚《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产品控制法案》(GEG法案)将于本周提交至下议院进行二读。按照GEG法案规定,2007年及其后出生的儿童,即使在18岁后仍将禁止吸烟、购买或持有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包含电子烟产品。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GEG法案被指是马来西亚有史以来“最严禁烟令”。

 

根据马来西亚立法流程,GEG法案一旦通过下议院和上议院的批准,将提交至国家元首(即马来西亚国王)审批。国王同意后,法案将成为法律,并正式生效。

 

对此,马来西亚电子烟商会(MVCC)秘书长瑞得万·罗斯利(Ridhwan Rosli)表示,GEG法案可能会对由马来人主导的马来西亚电子烟产业造成严重破坏。

 

GEG法案将会对马来西亚的电子烟产业产生怎样的影响?10月9日,两个至上于采访了当地部分电子烟品牌商和经销商。

 

GEG法案:全球最严反吸烟法案之一

 

GEG法案旨在禁止马来西亚2007年以后出生的人使用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烟草产品,因此该法案也被称为“世代烟草禁令”。此外,该法案还对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的注册、广告、促销、赞助、包装和销售进行了限制。

 

媒体评价称,GEG法案可谓是全球范围内最为严格的反吸烟法案之一。它由马来西亚卫生部长凯里·贾马鲁丁(Khairy Jamaluddin)于2022年7月首次提出,并于2023年6月12日重新进行了一读。

 

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也提出了类似的法案。不同之处在于,新西兰已于2022年12月通过了相关法案——禁止向2009年之后出生的任何人出售烟草制品。

 

MVCC:法案将会引发五大问题

 

根据MVCC的最新数据,马来西亚有250家电子烟制造商、100家电子烟进口商(2019年仅有30家);此外,还有大约7500家普通零售店和2500家专门销售电子烟产品的专卖店。

 

MVCC认为GEG法案可能会引发以下几个问题:

  • 导致电子烟企业关闭,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 阻碍整个制造、物流、分销和零售领域的外国和国内投资行业的发展;
  • 妨碍了本土企业家的成长;
  • 导致了3万多个电子烟相关岗位的减少;
  • 法案仓促执行可能会引发黑市问题。

 

同时,马来西亚国际工商会也认为,若GEG法案通过,那马来西亚就会被视为对商业不友好,将会失去外国的直接投资。

 

电子烟企业:正联名请愿反对禁令

 

电子烟厂商如何看待GEG法案?

 

马来西亚两家企业在接受两个至上采访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中国电子烟品牌Lanavape的马来西亚业务经理景野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马来西亚的执法力度并不严格,因此他们预计该法案可能难以有效实施。所以电子烟从业人员对该法案并没有太多担忧。

 

景野还透露,Lanavape正继续在马来西亚扩张,计划增加10多家店铺。

 

另外一家马来西亚本地经销商的工作人员Lam则认为,GEG法案将会影响电子烟企业的利润,可能导致更多的走私产品进入市场。

 

Lam透露,马来西亚电子烟社团已经开始召集电子烟商家和消费者签署反对法案的请愿书,并计划将这些请愿书提交给政府,以阻止GEG法案的生效。

 

两个至上将持续关注GEG法案的进展及对马来西亚电子烟产业的影响。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以合规驱动全球化发展——2Firsts 合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路透社独家消息:美国FDA尼古丁袋快速审评放缓,青少年与新用户风险成关键顾虑
路透社独家消息:美国FDA尼古丁袋快速审评放缓,青少年与新用户风险成关键顾虑
路透社报道,尽管FDA曾推出快速审查试点计划,多款热门尼古丁袋产品仍未获准在美国销售。三名消息人士称,FDA审评人员对这些产品可能带给青少年及其他非烟草使用者的风险持谨慎态度,包括可能导致成年人新形成尼古丁成瘾。报道指出,目前还有4个品牌的相关申请仍在待审中。
国际
04-02
英美烟草马来西亚公司宣布开展人员优化 以配合新分销模式实施
英美烟草马来西亚公司宣布开展人员优化 以配合新分销模式实施
英美烟草马来西亚公司宣布,将开展一项人员优化行动,以在其分销策略发生重大调整前精简运营。公司表示,此举属于更广泛运营效率提升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使员工规模与未来业务方向及技术要求相匹配。
国际
04-01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议会下院通过控烟修法 对向未成年人售烟大幅加罚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议会下院通过控烟修法 对向未成年人售烟大幅加罚
塔斯马尼亚众议院已通过一项针对向儿童销售吸烟产品及打击非法烟草贸易的新法案。根据《2026年公共卫生修正案(禁售烟草及其他产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的企业将面临更高且分级递增的罚款。法案还赋予卫生部门和上诉审裁机构关闭涉嫌非法销售烟草和电子烟场所的新权力,并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吸烟产品及公开展示相关吸烟器具。
国际
04-23
IQOS日本为ILUMA i推出多款粉彩风格UV印花设计,限时销售至4月20日
IQOS日本为ILUMA i推出多款粉彩风格UV印花设计,限时销售至4月20日
IQOS日本官方Instagram账号发布内容称,IQOS ILUMA i推出多款采用粉彩风格UV印花(紫外线固化印刷工艺)的外观设计,为常规设备增加春季色彩,并于4月20日前在IQOS Store限时销售。
资讯
04-10
乌克兰拟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烟草产品 涵盖电子烟和加热烟草
乌克兰拟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烟草产品 涵盖电子烟和加热烟草
乌克兰最高拉达已登记一项法案,拟禁止17岁以下人群使用烟草制品、电子烟、水烟、草本吸烟混合物及加热烟草设备。提案人表示,推动修法的原因之一是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现象普遍。
国际
04-28
菲莫韩国高层调整 李洪锡将于5月1日出任新CEO
菲莫韩国高层调整 李洪锡将于5月1日出任新CEO
菲莫韩国宣布,任命公司无烟产品部门负责人李洪锡为新任首席执行官,任期自5月1日开始。2023年上任的尹熙庆将在担任该职务约三年后卸任。业内将此次任命视为菲莫韩国进一步强化无烟产品战略的举措。
大公司追踪
04-30
Al Fakher推出尼古丁袋新品 覆盖4种口味、2档浓度
Al Fakher推出尼古丁袋新品 覆盖4种口味、2档浓度
Al Fakher宣布推出尼古丁袋产品,并计划于4月广泛铺货。新品首发包含4种口味、2档尼古丁浓度。
国际
04-01
2Firsts在深圳举办第二期PMTA合规培训 聚焦美国监管体系与企业合规能力建设
2Firsts在深圳举办第二期PMTA合规培训 聚焦美国监管体系与企业合规能力建设
2Firsts在深圳举办第二期美国PMTA合规培训,系统解读美国电子烟监管体系与企业合规策略,吸引来自制造、烟油及供应链企业的近20名从业者参与。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颁发合规认证。第三期培训将启动报名,并开放企业定制化内训。
原创
03-09
韩国烟草KT&G推AIIM烟弹两款新品 产品线扩展至13种
韩国烟草KT&G推AIIM烟弹两款新品 产品线扩展至13种
KT&G表示,已在韩国全国便利店推出加热不燃烧产品lil AIBLE专用烟弹“AIIM”两款新品,分别为“AIIM CHANGE UP”和“AIIM COOL SHOT”。随着新品上市,lil AIBLE专用烟弹“AIIM”产品线扩大至13种。
国际
04-20
韩国新修订《烟草事业法》4月24日生效 违规销售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受罚
韩国新修订《烟草事业法》4月24日生效 违规销售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受罚
随着修订后的《烟草事业法》将于4月24日施行,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被纳入法定烟草范围。未取得指定而继续销售的,可能面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2024年12月23日前已销售相关产品的现有经营场所,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暂缓适用营业场所间50米距离限制,期限至2028年4月23日。
国际
03-25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