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标准进入具体规则阶段: 《加热卷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完整草案首次公开,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6日。
- 烟支烟具按系统设置要求: 草案将烟支与加热装置共同纳入产品定义,并要求烟支标明烟具匹配信息。
- 多种技术路线仍有空间: 发热体位于烟具和烟支内部的产品均被纳入,草案没有指定中心加热、外围加热或感应加热中的任何一种路线。
- 安全底线优先: 草案重点规定设备安全、温度控制、启动保护和烟碱释放,未对残留、清洁便利性及完整感官表现作出要求。
- 口味和专利仍待明确: 当前文本没有给出特征口味和添加剂规则,相关专利信息则被纳入意见反馈范围。
2Firsts
深圳,2026年7月29日
7月2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加热卷烟》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6日。
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显示,该项目计划编号为20263117-Q-456,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并归口,于2026年6月27日正式下达,项目周期为16个月,拟在标准发布六个月后实施。
今年4月,2Firsts曾报道《加热卷烟》和《尼古丁袋》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立项程序。此次完整草案公开,意味着《加热卷烟》标准从立项进入具体规则制定阶段。
标准覆盖烟支、烟具和气溶胶
本次草案适用于以电能为热源的加热卷烟。国际上还存在以碳热源加热,或先产生热空气、热气溶胶再间接加热烟草的产品。编制说明称,电加热卷烟是当前市场主流,因此本次标准首先针对这一类型制定。
“电加热”指的是产品以电能作为加热来源,并不对应单一技术路线。电能可以通过发热片、发热针、加热棒或外围加热腔转化为热量,也可以通过电磁感应使烟支内部的发热元件升温。因此,中心加热、外围加热和烟支内置发热体等方案,都属于草案可能覆盖的电加热架构。
草案将加热卷烟定义为通过加热但不燃烧烟草基质,产生含烟碱成分气溶胶供人抽吸的卷烟和装置系统,要求覆盖烟支、烟具和气溶胶三个部分。
主要要求包括:
● 烟支: 烟草基质应由烟叶、复烤烟叶、再造烟叶或烟丝加工制成;烟支不得霉变,水分活度不得高于0.70;唇部接触区域表面温度不得高于55℃。
● 烟具: 不允许用户自行更换电池,须具备防儿童启动和防止意外启动功能,并满足电气、电池、防水、跌落、充电和泄压等安全要求;发热体表面温度不得高于380℃。
● 气溶胶: 平均每口烟碱释放量不得高于0.2毫克。
● 包装与追溯: 烟支包装须注明烟具匹配要求,烟支和烟具包装均须包含产品可追溯信息。
从标准结构看,烟支、烟具和气溶胶并非彼此独立的监管对象,而是共同构成一套电加热卷烟产品系统。
烟支与烟具按完整系统设置要求
草案没有把加热卷烟作为单独的烟支产品,而是将烟支和加热装置共同纳入定义。编制说明进一步指出,烟支和烟具是电加热卷烟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烟支包装须标明烟具匹配要求。特定烟支、烟具及其工作条件,由此成为产品合规的重要基础。
烟支配方、结构或烟具参数发生调整后,产品匹配关系可能需要重新验证。这将提高中烟工业企业与烟具研发制造方之间的协同要求,也会影响不同代际产品的兼容设计。
草案尚未规定烟支与烟具的生产主体及跨品牌兼容问题。
多种加热技术路线仍有空间
草案在发热体表面温度测试中,分别列出发热体位于烟具内部和烟支内部两种情形。
发热体位于烟具内部,可以覆盖加热片、加热针、加热棒及外围加热腔等结构;发热体位于烟支内部,则为烟支内置发热元件的产品留下空间,其中包括与IQOS ILUMA技术逻辑相近的无加热片感应方案。
中心加热、外围加热以及烟支内置发热体等架构,均可适用草案规定的温度和安全要求。标准没有指定某一种技术作为国内加热卷烟的主导路线。
烟草基质来源被明确限定,草本烟弹不在适用范围
草案不仅规定加热卷烟如何加热,也明确限定了被加热的材料。根据征求意见稿,烟草基质应由烟叶、复烤烟叶、再造烟叶或烟丝加工制成。
这一规定将以茶叶或其他植物为主体、再添加或涂布烟碱的草本加热烟弹排除在标准适用范围之外。无论草本材料被制成薄片、丝状还是颗粒,只要主要基质并非烟草原料,就不符合草案对电加热卷烟的定义。
草案限制的是基质来源,而不是材料形态。由烟草原料加工形成的颗粒并未被明确排除;但以非烟草植物颗粒为载体、再添加烟碱的卷烟式烟弹,不能按照该标准认定为加热卷烟。这为国内加热卷烟划定了清晰的产品边界:产品可以采用不同加热技术和基质形态,但烟支的主体材料必须来自烟草。
标准划定安全底线,没有定义最终产品体验
烟具工程安全是草案的重要内容,相关要求覆盖电池、电气安全、防儿童启动、防意外启动、防水、跌落、高压充电、泄压方向和发热温度。烟支部分则主要涉及烟草基质、外观、水分活度和唇部温度。
草案未对烟草残留、设备清洁、气溶胶稳定性、吸阻、预热时间和感官一致性等产品表现作出具体规定。除烟碱外,一氧化碳、羰基化合物、烟草特有亚硝胺、挥发性有机物及重金属等气溶胶成分也未设置明确限值。
从现有内容看,草案主要划定安全和质量底线,没有统一规定残留、清洁、感官表现和完整排放性能。不同技术方案仍可在加热均匀性、残留控制、使用便利性和消费体验等方面形成产品差异。
口味和添加剂政策尚未明确
今年4月公开的立项材料曾提出,标准拟涉及烟支添加剂使用原则及禁用物质范围。
此次征求意见稿没有设置特征口味禁令,也没有公布香精香料、凉味剂或其他添加剂的允许及禁用清单。
草案仅规定烟草基质应由烟叶、复烤烟叶、再造烟叶或烟丝加工制成,并在“烟草基质”的定义中保留了“辅助物质”。
国内加热卷烟未来可以使用哪些口味和添加剂,仍需等待后续规则。
相关专利被纳入意见反馈范围
征求意见稿首页要求,提交反馈意见时应将已知的相关专利及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前言也提示,文件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编制说明则称“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
起草组目前没有认定标准本身涉及专利,但公开征求意见仍保留了进一步识别相关专利的程序。对采用烟具内置或烟支内置发热体的企业而言,发热结构、感应加热、设备匹配和温度控制等相关专利,仍是技术方案选择中的重要变量。
与欧盟和俄罗斯相比,草案更重视烟具安全和系统管理
欧盟、俄罗斯与国内均已建立或正在建立加热烟草产品的专门规则,但监管重点有所不同。
欧盟主要通过烟草产品法规管理产品成分申报、包装警示和市场销售。欧盟2022年取消了加热烟草产品在特征口味及部分包装警示要求上的豁免,将特征口味禁令扩展至这一品类。
俄罗斯的GOST R 57458-2017国家标准主要针对与专用加热装置配合使用的加热烟草,强调烟草在加热过程中不发生燃烧和阴燃。
本次草案则将烟支、烟具和气溶胶纳入同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池、电气安全、防儿童启动、防水、充电、泄压及发热温度等设备要求作出集中规定。
欧盟已经明确限制加热烟草特征口味;俄罗斯标准更侧重加热烟草耗材及无燃烧、无阴燃条件;国内草案则突出烟支与烟具的系统要求和设备工程安全。
国内正式推出不会早于2027年春季
此次征求意见将于2026年9月26日结束。此后,标准还需经过意见处理、审查、批准和正式发布。
编制说明建议,标准从正式发布到实施设置六个月过渡期。
按当前公开程序推算,国内加热卷烟正式推出不会早于2027年春季。具体时间还取决于产品准入、生产安排、商业渠道、税收和包装等制度进展。
《加热卷烟》国标草案首次勾勒出国内电加热卷烟的产品边界:烟支和烟具按系统设置要求,多种加热架构均被纳入,标准现阶段以安全和质量底线为主。口味、添加剂及更完整的产品性能要求,仍待后续规则明确。
关于国内烟草市场监管,请关注2Firsts报道。
封面图来自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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