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早报 / 01.092023
选择日期
推荐阅读
美国法院裁定Puff Bar等须应诉纽约州诉讼 涉违法销售调味电子烟
美国法院裁定Puff Bar等须应诉纽约州诉讼 涉违法销售调味电子烟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Puff Bar等调味电子烟品牌制造商和分销商不能摆脱纽约州提起的诉讼,该诉讼试图追究其对青少年电子烟流行问题的责任。法院认为,纽约州已充分主张这些企业对电子烟安全性作出误导性表述。
国际
04-07
《纽约时报》:雷诺向特朗普“MAGA Inc.”捐赠500万美元后,FDA调整电子烟政策
《纽约时报》:雷诺向特朗普“MAGA Inc.”捐赠500万美元后,FDA调整电子烟政策
据《纽约时报》报道,雷诺美国(Reynolds American)在向特朗普支持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AC)捐赠500万美元后不久,美国FDA发布了一项可能有利于大型烟草企业销售调味电子烟的新政策。
大公司追踪
05-21
韩国烟草KT&G推AIIM烟弹两款新品 产品线扩展至13种
韩国烟草KT&G推AIIM烟弹两款新品 产品线扩展至13种
KT&G表示,已在韩国全国便利店推出加热不燃烧产品lil AIBLE专用烟弹“AIIM”两款新品,分别为“AIIM CHANGE UP”和“AIIM COOL SHOT”。随着新品上市,lil AIBLE专用烟弹“AIIM”产品线扩大至13种。
国际
04-20
泰国疾控部门:尼古丁袋可致成瘾,广告、促销和网络销售被禁止
泰国疾控部门:尼古丁袋可致成瘾,广告、促销和网络销售被禁止
泰国疾病控制厅警告公众,不要相信“尼古丁袋无害”的说法,称该产品含有高水平尼古丁,可通过口腔黏膜进入血液并影响神经系统和大脑。该部门表示,尼古丁袋在泰国被归类为烟草产品,受《2017年烟草制品控制法》约束,禁止向20岁以下人群销售,禁止网络销售及一切形式的广告和促销。
国际
04-30
菲莫美国发布白皮书: 呼吁重回吸烟问题治理,并扩大无烟产品可及性
菲莫美国发布白皮书: 呼吁重回吸烟问题治理,并扩大无烟产品可及性
菲莫国际美国业务发布题为《被遗忘的吸烟者》的白皮书称,79.00%的受访者认为,应采取更多措施减少吸烟相关危害。白皮书呼吁政策制定者、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专业人士重新将卷烟吸烟问题置于公共健康重点,并提出扩大经FDA授权的无烟替代品可及性、加强尼古丁信息沟通及实施风险分级税制等建议。
国际
04-15
韩国财政经济部要求警方调查3家公司 涉嫌网售高浓度尼古丁溶液
韩国财政经济部要求警方调查3家公司 涉嫌网售高浓度尼古丁溶液
韩国财政经济部表示,已要求大田广域警察厅和京畿南部警察厅调查3家销售公司,理由是其涉嫌违反《烟草事业法》。据该部门称,相关公司涉嫌未经许可制造烟草,并通过被禁止的邮购和电子交易方式销售高浓度尼古丁溶液及液体制造用香精,且未被指定为烟草零售商。
国际
05-06
印尼国会正审议《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草案 电子烟禁令或将纳入其中
印尼国会正审议《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草案 电子烟禁令或将纳入其中
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目前正审议《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草案,并考虑将印尼国家禁毒局(BNN)关于禁止电子烟的提议纳入该法案。
国际
04-10
韩国烟草KT&G拟注销1086万股库存股 涉资约12.57亿美元
韩国烟草KT&G拟注销1086万股库存股 涉资约12.57亿美元
韩国烟草KT&G公告称,将全量注销所持1086.62万股库存股,预计注销金额约为1.85万亿韩元(约合12.57亿美元)。注销预定日期为4月23日。公司表示,此次决定由董事会作出,系考虑修订后的《商法》和提升股东价值。
国际
04-17
英美烟草董事长:2025年达成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无烟化转型
英美烟草董事长:2025年达成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无烟化转型
英美烟草董事长在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致辞中表示,公司2025年在具有挑战性的外部环境下完成既定目标,并在美国恢复增长、无烟产品消费者同比增长逾15%、新类别业务贡献改善以及向股东返还63.00亿英镑。公司称,将继续推进为期三年的“Fit2Win”转型计划,该计划将推动企业变得更敏捷、更高效、更以数据驱动,并具备未来所需能力。
国际
04-16
美国公司JLT起诉爱奇迹 要求撤销“Lost Mary”商标称涉违法销售
美国公司JLT起诉爱奇迹 要求撤销“Lost Mary”商标称涉违法销售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麻产品供应商JLT Imports Inc.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中国公司爱奇迹(Imiracle (HK) Ltd.)持有的“Lost Mary”电子烟商标。JLT称,被告以该商标销售和营销调味一次性电子烟产品,而这些产品未取得美国FDA上市前授权,因此相关商标自始无效。
国际
03-30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