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中文站
中文站
英文站 - English
本网站仅供国际用户访问,中国大陆用户请继续关注2Firsts视频号等国内社交媒体。
市场

马来西亚电子烟组织回复2Firsts:“卡带式”电子烟或被禁止,烟草类产品不得公开展示

2024-10-15
两个至上
2024-10-15
马来西亚电子烟行业倡导组织主席瑞扎尼向两个至上2Firsts透露,卫生部强调将尽快推行对电子烟油含量的限制,并要求销售烟草和电子烟产品的商店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此处销售电子烟或烟草”的标识,同时禁止公开展示相关产品。

【两个至上2Firsts原创】自马来西亚卫生部宣布于10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公共健康吸烟产品控制法案》(第852号法案)以来,两个至上2Firsts密切关注马来西亚市场动态,并与当地电子烟组织保持紧密联系(马来西亚电子烟组织回复2Firsts:封闭式产品烟油容量两年后将降至2毫升,相关文件暂未出台)。

 

关于马来西亚最新的控烟法规进展,电子烟行业倡导组织(MVIA)主席瑞扎尼·本·扎卡里亚(Rizani bin Zakaria)向两个至上2Firsts透露,卫生部近期举办了一场面向电子烟行业参与者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会议,对第852号法案进行了简报。

 

瑞扎尼向两个至上2Firsts表示,卫生部在会议上强调将尽快推行对电子烟油含量的限制,目前还没有具体实施时间。同时,要求销售烟草和电子烟产品的商店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此处销售电子烟或烟草”的标识,同时禁止公开展示相关产品。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是一个旨在通过解决烟草流行病来改善公共卫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马来西亚是成员国之一。此次会议由马来西亚卫生部组织,主题为讨论第852号法案及其对电子烟/电子水烟店经营者的相关法规。

 

瑞扎尼告诉两个至上2Firsts,此次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议题:

 

  • 不允许电子烟产品有花哨的设计,例如大口数一次性电子烟和吸引儿童的设计等。
  • 瓶装烟油只允许15毫升的容量。电子烟产品的烟油含量则限制在2毫升至3毫升。
  • 每种口味的注册成本高达5000林吉特(约合1200美元)。
  • 电子烟商店或任何销售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的商店不能再公开展示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对公众封闭,只展示“此处销售电子烟或烟草”的贴纸。
  • 电子烟不能在食品车、街头市场或类似开放场所销售。
  • 为吸烟和电子烟设立新的限制区域,有28个区域和场所被列为非吸烟区。在区域内吸烟或电子烟的人可能会被罚款最高5000林吉特(约合1200美元)。
  • 所有涉及电子烟油的电子烟必须在卫生部注册,并经过认证的实验室测试以获得安全批准。
  • 所有成本、时间和期限将在会议后公布。

 

两个至上2Firsts注意到,瑞扎尼提及的因设计过于花哨而被禁止的产品中,包括了在马来西亚市场上极受欢迎的“卡带式”电子烟。此前两个至上2Firsts走访马来西亚市场(马来西亚市场调研:大口数换弹式是主流 Vapetape Unplug成最“热”产品),多位零售店店员提到,ASDF 旗下的Vapetape Unplug是最畅销的产品。这款产品外观便酷似卡式录音带。

 

提到“卡带式”电子烟产品时,瑞扎尼也表示,尽管“卡带式”电子烟很受欢迎,现在要被禁止了。

 

马来西亚电子烟组织回复2Firsts:“卡带式”电子烟或被禁止,烟草类产品不得公开展示
FCTC会议上展示的被禁产品|图源:Rizani

 

对于马来西亚卫生部制定的控烟新规,瑞扎尼表示:

 

“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对于政府批准合法经营的方式表示非常高兴。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使得电子烟行业难以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每种口味的注册成本高达5000林吉特(约合1200美元),另外还有实验室测试成本和税收。”

 

“对于行业来说,遵循这些规定的代价确实很高。我们希望政府能够为所有电子烟品牌或店主提供一些空间,以最低的成本开始合规经营。”

 

“我们要求得很少,但他们(卫生部)可能不会有所改变。”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推荐阅读
产品|YOOZ推出Waker电子水烟设备,拓展电子雾化应用场景
产品|YOOZ推出Waker电子水烟设备,拓展电子雾化应用场景
YOOZ推出Waker电子水烟设备,进入电子水烟(Electronic Shisha)细分市场。该产品采用可充电主机与专用烟弹系统,配备4000mAh电池、最高60W输出及LED灯效设计,并已通过法国多个电子烟及水烟产品零售渠道销售。此次推出显示,电子雾化品牌正持续探索从个人便携设备向社交型使用场景的拓展。
产品
07-13
英国首相Andy Burnham拟重塑电子烟零售规则,许可证制度或提高开店门槛
英国首相Andy Burnham拟重塑电子烟零售规则,许可证制度或提高开店门槛
英国首相Andy Burnham正在推动高街(high street)商业改革计划,拟通过扩大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加强对电子烟店等商业业态的监管。相关改革可能涉及电子烟零售许可证制度和地方规划权调整,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大程度影响电子烟门店布局和市场准入。该政策延续英国近年来加强电子烟监管的方向,但目前相关措施仍处于政策推进和讨论阶段,并非已经实施的全国性电子烟零售限制。
英国监管
08-11
澳大利亚TGA(药品管理局)自7月24日起将尼古丁袋纳入治疗用品监管框架,未获批准产品不得进口
澳大利亚TGA(药品管理局)自7月24日起将尼古丁袋纳入治疗用品监管框架,未获批准产品不得进口
澳大利亚正在进一步收紧对尼古丁袋(nicotine pouches)的监管。根据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发布的信息,含尼古丁袋产品受到治疗用品监管框架约束,未经批准的相关产品不得合法进口。该措施延续了澳大利亚长期严格管理尼古丁产品的政策方向,此前该国已对含尼古丁电子烟实施严格监管。随着尼古丁袋在全球多个市场增长,澳大利亚的监管路径再次显示各国对新型无烟尼古丁产品采取不同管理方式
监管
07-27
FDA烟草拟议规则释放信号:电子烟出口美国进入全产业链合规考验
FDA烟草拟议规则释放信号:电子烟出口美国进入全产业链合规考验
FDA 境外烟草企业注册和产品列名拟议规则仍未最终确定,但 Accorto 在接受 2Firsts 专访时表示,该规则显示美国烟草监管正借鉴医疗器械和药品领域的结构化合规框架。对中国及全球电子烟供应链而言,美国市场准入正在从单一产品授权,转向覆盖生产资质、产品合规、进口执法、分销零售和营销规范的全产业链合规考验。
专访
07-09
意大利和希腊反对爱尔兰尼古丁产品法案,欧盟监管协调面临分歧
意大利和希腊反对爱尔兰尼古丁产品法案,欧盟监管协调面临分歧
意大利和希腊反对爱尔兰拟议中的尼古丁产品监管法案,认为相关措施可能影响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和产品自由流通原则。爱尔兰计划通过新法规进一步限制电子烟、尼古丁袋等尼古丁产品,包括加强包装、营销和销售管理。此次争议反映出欧盟成员国在尼古丁产品监管路径上的分歧:部分国家强调更严格的公共健康保护,而另一些国家则关注欧盟单一市场规则和监管协调。
欧洲监管
07-29
英美烟草(BAT)呼吁零售商参与未来尼古丁监管制定,强调一线渠道反馈作用
英美烟草(BAT)呼吁零售商参与未来尼古丁监管制定,强调一线渠道反馈作用
英美烟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 BAT)呼吁英国监管机构在制定未来尼古丁产品规则时,加强与零售商的沟通,并将一线市场反馈纳入政策考虑。BAT认为,零售商直接接触消费者和市场变化,其反馈对于提高监管措施的可执行性具有重要作用。在英国电子烟监管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禁令、电子烟产品税(Vaping Products Duty)等政策变化,零售渠道正成为尼古丁产品监管执行的重要环节。
大公司追踪
07-29
马来西亚警方拟在路障使用唾液检测,打击掺入电子烟液的合成毒品
马来西亚警方拟在路障使用唾液检测,打击掺入电子烟液的合成毒品
马来西亚警方计划在路障使用唾液测试工具,检测驾驶者是否使用被称为“Piu Piu”和“Magic Mushroom”的合成液态毒品;警方称,这类物质被混入电子烟液并通过电子烟设备吸入,相关案件上升已加剧道路安全和电子烟监管压力。
国际
06-29
Fifty Bar遭美国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电子烟品牌“美国制造”叙事遇监管考验
Fifty Bar遭美国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电子烟品牌“美国制造”叙事遇监管考验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Fifty Bar相关公司Lucky Bar Holdings LLC发出警告信,质疑其“Built in the USA”“Proudly made in the USA”等产地声明。FTC称,现有信息显示该公司可能在产品全部或重要部分进口的情况下,仍对电子烟产品作出未经限定的美国原产地声明。该事件显示,美国电子烟监管正在从FDA上市授权延伸至广告、标签和产地营销合规。
美国监管
07-20
特别报道 | 韩国议员就合成尼古丁向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问询,出口监管衔接挑战浮现
特别报道 | 韩国议员就合成尼古丁向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问询,出口监管衔接挑战浮现
韩国议员就合成尼古丁电子烟的生产和出口规则向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问题,争议涉及产品申报、潜在税收损失及中韩监管衔接。韩国已将尼古丁产品纳入烟草监管,但部分技术标准仍不完整。由于中国生产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该事件也凸显海外监管机构核验中国生产许可、产品追溯和出口信息的重要性。
2Firsts
07-10
美国ATF(酒精烟草火器管理局)停用广告技术定位工具,非法烟草和电子烟执法数据合规受关注
美国ATF(酒精烟草火器管理局)停用广告技术定位工具,非法烟草和电子烟执法数据合规受关注
美国酒精、烟草、火器和爆炸物管理局(ATF)已停止使用商业手机定位追踪工具Webloc,原因是国会议员、检方和法官对执法机构无令状使用广告技术定位数据提出法律和隐私担忧;该事件可能影响美国非法烟草、新型尼古丁产品及跨境分销执法中的数据使用边界。
美国监管
06-29
温馨提示
本网站仅供产业从业者、研究者等专业人士访问。无关人员请勿进入!
未成年人禁止访问!
确认我已满21周岁
我未满21周岁
本网站不包含任何烟草、电子烟产品广告、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