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事件:弗吉尼亚州请求联邦法院驳回电子烟禁令诉讼
- 主要当事方:原告——Novo Distro Inc.与Tobacco Hut and Vape Fairfax Inc.;被告——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
- 州方立场:未获FDA批准产品属非法;禁令为公共卫生措施,不违联邦法
- 原告诉求:要求法院阻止州政府执行风味电子烟禁令,称法规偏袒“大烟草”
- 法律进展:州方主张主权豁免,认为原告无起诉资格
2Firsts,2025年12月10日 —— 据《Law360》报道, 美国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杰森·米亚雷斯(Jason S. Miyares)及税务专员已向联邦法院提交回应意见,敦促法院驳回两家电子烟公司提出的禁令申请,理由是涉案产品未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属于联邦非法产品。
州方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原告Novo Distro Inc.与Tobacco Hut and Vape Fairfax Inc.无合法权利销售未获批准的电子烟产品,因此无资格主张禁令请求。
原告于2025年10月提起诉讼,称弗吉尼亚州禁止销售风味电子烟的规定被联邦法律所取代,认为该禁令受到大型烟草公司游说推动,意在排挤小型运营商。
州政府随后要求法院驳回诉讼,指出《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及《烟草控制法案》(Tobacco Act)并未剥夺各州监管烟草销售的权力。州方强调,弗吉尼亚州有权完全禁止电子烟产品的销售。
州方在最新文件中重申,联邦与州级法规目的相同——防止尼古丁成瘾与非法产品流通。FDA对部分产品暂未执法的做法并不代表州禁令“过度”,而是基于联邦资源限制。
州方还主张主权豁免,称弗吉尼亚州未放弃在联邦法院被诉的豁免权,且原告未能指出任何持续性联邦违法行为。
针对原告声称禁令偏袒大型烟草企业的指控,州方回应称,法规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要求其取得或申请FDA批准。即便是大型企业,其产品申请也曾被FDA拒绝。
州方认为,原告拖延起诉并未表明存在“不可弥补的损害”,因为该禁令自2024年7月起逐步生效,而诉讼至2025年10月方才提起。
州方律师写道:“禁止销售未经FDA批准的电子烟产品,同时允许销售符合科学标准的合法产品,显然有助于公共健康与社会福祉。”
图片来源:Law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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