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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新控烟条例生效: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全面禁用,最高判刑6个月

01-04
两个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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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吸烟与烟草产品使用控制(修订)条例,2025》已生效,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被全面禁止。新法将生产、进出口、储存、销售与使用列为可处罚犯罪,最高可判6个月监禁并处最高50万塔卡(约合4,100美元)罚款。条例还扩大“烟草产品”定义,并提高公共场所与公共交通禁烟罚款至2,000塔卡(约合16.40美元)。

要点速览

 

• 禁令生效:孟加拉国《吸烟与烟草产品使用控制(修订)条例,2025》生效。

• 禁令范围: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被全面禁止

• 可罚行为:生产、进口、出口、储存、销售、使用均属可处罚犯罪

• 处罚:最高6个月监禁,最高罚款50万塔卡(约合4,100美元)

• 定义扩展:将电子烟、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加热不燃烟草产品与尼古丁袋纳入“烟草产品”

 


 

2Firsts,2026年1月4日 —— 据UNB报道,随着《吸烟与烟草产品使用控制(修订)条例,2025》生效,孟加拉国已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并对违法行为设置监禁与高额罚款。

 

根据新法,生产、进口、出口、储存、销售以及使用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被宣布为可处罚犯罪。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并处以最高50万塔卡(约合4,100美元)罚款。

 

报道提到,该条例的其他目标包括保护民众免受烟草与尼古丁产品有害影响,并通过引入统一法律框架废止与比迪烟生产相关的单独法律。

 

修订后的条例显著提高处罚力度,并规定对公司可采取取消许可证与查扣货物等措施。条例还包含依据《刑事诉讼法》立案与审理案件的条款。

 

报道称,一项关键变化是扩大“烟草产品”的定义,将电子烟、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加热不燃烟草产品以及尼古丁袋纳入其中。

 

政府也被赋权可通过政府公报公告将任何类似产品宣布为烟草产品。条例新增对“尼古丁”和“尼古丁产品”的单独定义,同时显著扩大“公共场所”的范围。

 

报道还称,政府同时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烟草产品,违反该规定的罚款从300塔卡(约合2.46美元)提高至2,000塔卡(约合16.40美元)。条例禁止在印刷媒体、电子媒体与网络媒体(包括社交媒体与OTT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与促销。

 

此外,条例禁止在教育机构、医院、诊所、游乐场与儿童公园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产品。销售点展示与促销烟草包装也被禁止,同时禁止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使用烟草公司名称或标志,并禁止烟草公司对活动或项目提供财务赞助。

 

报道指出,条例还全面禁止以昆比叶(kumbi leaves)和藤杜叶(tendu leaves)制作的比迪烟的生产、营销与使用。将任何有害或成瘾物质与烟草或烟草产品混合被宣布为可处罚犯罪。

 

条例进一步强化健康警示与标准化包装要求,规定烟草包装必须印有覆盖包装75%的图形健康警示,并禁止销售未采用标准包装的烟草产品。

 

图片来源:U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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