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监管调整:相关监管权拟移交给州酒类饮品管理局,覆盖烟草、含尼古丁烟油及用于吸食的工业大麻产品。
- 设立零售烟草许可证:一店一证、不可转让,并引入资格审查与吊销机制。
- 销售限制:未满21岁禁售;对疑似未满30岁的购买者强制查验身份证件。
- 电子烟产品目录:拟要求在规定日期后,未列入总检察长目录的含尼古丁烟油/尼古丁雾化产品不得在州内销售,违者产品可按违禁品查扣。
- 处罚机制:对零售端拟实行“三振出局”(36个月内累计),罚款递增并可吊销许可、三年内禁止再申请。
2Firsts,2026年2月6日
据美国弗吉尼亚州众议院官网显示,2026年会期的HB 308拟对弗吉尼亚州烟草、含尼古丁烟油产品及用于吸食的工业大麻产品监管框架进行全面调整,核心方向包括监管权移交、零售许可、电子烟产品目录(白名单)以及更高强度的处罚体系。
在监管架构上,法案拟将零售烟草产品、含尼古丁烟油及可吸食工业大麻产品的监管与执法权,集中交由弗吉尼亚州酒类饮品管理局(ABC)。ABC特工将获得类似酒类监管的执法工具,包括进入零售场所检查、调阅记录与开展合规审计。
在零售端,HB 308拟设立强制性的零售烟草许可证(Retail Tobacco Permit):任何销售烟草、尼古丁或相关可吸食工业大麻产品的零售商都必须申领许可,且一处经营地址对应一张许可、许可不可转让。
法案还提到,许可申请可能因“良好品行”要求、部分刑事定罪记录或申请人未满21岁等原因被拒,且在出现向未成年人售卖、逃税或场所内纵容赌博/毒品等情形时,许可可被暂停或吊销。
在销售限制方面,法案拟继续以21岁作为最低购买年龄,并要求零售商对看似未满30岁的购买者进行身份证核验;同时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相关产品,并对未满21岁持有相关产品作出一般性禁止。
在电子烟(含雾化器/电子烟产品)管理上,案拟引入由州总检察长建立的产品目录(“白名单”):在目录生效节点之后,未列入目录的含尼古丁烟油或尼古丁雾化产品将被视为违禁品,可被查扣;制造商或零售商违规销售,可能面临每种未获准产品每天1,000美元的罚款。
处罚机制方面,HB 308拟对零售商构建36个月内的“三振出局”体系:
- 首次违规最低1,000美元;
- 第二次最低5,000美元并停证30天;
- 第三次或以上最低10,000美元并吊销许可,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此外,法案提到,地方政府可通过分区条例加强门店选址管控,例如允许对学校或托幼机构周边1,000英尺范围内的新店设限或禁止。
图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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