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雷诺烟草于2026年3月13日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复审ITC于3月10日作出的最终裁决。
- ITC此前认定第11,925,202号美国专利的第1、4、12项权利要求无效,并终止337调查。
- 该案于2024年7月22日启动,涉及35家一次性电子烟企业。
- 行政法官曾于2025年8月29日认定部分被告侵犯“202专利”第4和第12项权利要求,并建议发布普遍排除令和136%保证金。
- 雷诺烟草在上诉时已缴纳600美元诉讼费。
2Firsts,2026年3月16日
雷诺烟草烟草及其相关公司(R.J. Reynolds)已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一次性电子烟337调查案”(Investigation No. 337-TA-1410)中的最终裁决,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提交上诉状,请求推翻ITC于2026年3月10日作出的裁决。
本案始于2024年7月22日,ITC基于雷诺烟草的投诉,对35家涉嫌侵犯其第11,925,202号美国专利的企业发起337调查。
2025年8月29日,ITC行政法官发布最终初裁,认定被告企业侵犯“202专利”的第4和第12项权利要求,且相关专利要求有效。行政法官随后建议ITC发布普遍排除令,并设定136%的保证金。
此后,被告企业提出复审申请。ITC委员会于2026年1月9日决定对行政法官初裁进行部分复审,重点审查专利有效性问题。
2026年3月10日,ITC发布《委员会意见书》及最终裁决,推翻行政法官结论,认定“202专利”第1、4、12项权利要求无效,并裁定被告企业未违反337条款,终止调查。
雷诺烟草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并缴纳600美元诉讼费,并请求法院复审ITC于3月10日作出的全部不利裁决。
图片来源:Reyno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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