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修订后的《烟草事业法》将于4月24日施行,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被纳入法定烟草范围。
- 销售合成尼古丁电子烟的经营场所必须取得主管机关核发的烟草零售商指定。
- 未取得指定继续销售的,可能面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约合3450美元)。
- 2024年12月23日前已销售相关产品的现有经营场所,可申请将50米距离限制暂缓适用至2028年4月23日。
- 适用特例的经营场所只能销售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如同时销售一般烟草,零售商指定将被取消。
2Firsts,2026年3月25日
据Media Incheon报道,随着修订后的《烟草事业法》将于4月24日施行,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被纳入法定烟草范围,拟销售相关产品的经营场所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烟草零售商指定。
4月24日起合成尼古丁电子烟纳入法定烟草管理
届时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被纳入法律意义上的烟草。
相关产品销售点如欲继续经营,必须事先取得主管机关核发的烟草零售商指定。
未取得指定而继续销售的,可能成为处罚对象,面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约合3450美元,按1 KRW = 0.00069 USD)。
2024年12月23日前已销售的现有经营场所可暂缓适用50米距离限制
对于在2024年12月23日之前已销售相关产品的现有经营场所,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就营业场所之间50米距离限制获得暂时豁免,适用期限至2028年4月23日。
不过,适用该特例的经营场所只能销售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如同时销售一般烟草,其烟草零售商指定将被取消。
申请可向面事务所或郡政府经济政策科提交,也可邮寄办理
在暂缓期结束后,相关经营场所仍须满足距离要求,并重新取得新的烟草零售商指定。
申请可根据营业场所所在地,前往相应面事务所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图片来源:Media Inch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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